建筑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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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筑垃圾——城市中的资源,你值得拥有!值得拥有!!!建筑垃圾——城市中的资源,你值得拥有!因建筑垃圾来源广泛、成分复杂,且常和城市生活垃圾混杂,造成对其定义不明确,许多专家学者也有不同的看法,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不统一,这也使得建筑垃圾至今没有明确的“身份”。首先,从建设部1996年颁发的《城市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CJ/T3033-1996),,城市垃圾按其产生来源分为九大类,该法规认为建筑垃圾主要在建筑装修场所产生。建设部于2003年6月又颁布了《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修订稿)》。该法规认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建设、拆迁、修缮及居民装饰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余泥、余渣、泥浆及其它垃圾。。2005年3月,建设部发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建筑垃圾作了补充说明: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垃圾。《广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综合以上法律法规,并结合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这里将建筑垃圾概括的定义为:建筑垃圾是指在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维修、拆除和装修的活动中产生的对建筑物本身无用或不需要的排出物料。建筑施工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建筑拆除垃圾在建筑施工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建筑装修垃圾的成分比较复杂,且含有一定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按照北京市的跟踪统计,可用于回收的物质占29.8%,不可回收物质占49.2%,灰末占21%,其中可回收物质包括天然木材、纸类包装物、少量砖石、混凝土、砂浆碎块、钢旧建筑拆除垃圾相对建筑施工单位面积产生垃圾量更大,旧建筑物拆除垃圾的组成与建筑物的结构有关1)旧砖混结构建筑中,砖块、瓦砾约占80%2)废弃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建筑,混凝土块约占50%~60%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的城市化阶段,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的城市化率只有40%左右,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城市建设与扩张将在我国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如今全国每年新竣工的建筑面积达到了20亿平方米,接近全球年建筑面积的一半,而且还在逐年递增,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以广东省为例,近几年来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年平均增长就超过9%,据粗略统计,在每万平方米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约500~600吨,近几年积累下来的建筑垃圾将达到数十亿吨。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害也带来了建筑垃圾处理方面的难题:大量房屋倒塌,公路、桥梁损毁,使得建筑垃圾堆积如山,经震后初步估计,产生的建筑垃圾可达到6亿吨,堆积体积可达4亿立方米。如此巨量的建筑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令人震惊的!!!有资料表明,我国现有的建筑垃圾填埋和堆放,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危害巨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亿元。循环经济理论中著名的“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俄国学者Glushge于1946年首先提出了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概念自从上世纪80年代起,墨尔本和悉尼等城市开始利用再生骨料。德国将再生混凝土大量应用于公路路面工程,并于1998年8月提出了《在混凝土中采用再生骨料的应用指南》。北欧各国,如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等国于1989年实施了统一的北欧环境标准,比利时建筑研究协会(CSTC)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并在上世纪80年代末建立了专业学术组织以促进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研究。美国是最早进行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的发达国家之一,早在1915年就对筑路中产生的废旧沥青进行了研究利用;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实践中,美国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完整、全面、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政策、法规,使得美国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接近100%,同时美国也具有100%回收利用旧沥青混凝土废料的先进技术。日本由于国土面积狭小,资源十分匮乏,因此十分重视资源的再生利用。日本也是对环境保护、资源再生利用立法最为完备的国家,自从上世纪初就开始制定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并认为建筑垃圾是“建筑副产品”,不能随意丢弃。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1995年时再生利用率都已超过65%,在2000年时达到90%的利用率。发达国家积极的将建筑垃圾处理当成一种新兴产业来打造,据统计,20世纪末发达国家再生资源产业规模为2500亿美元,到本世纪初已增至6000亿美元,2010年可达18000亿美元。在未来30年间,将出现“十大新兴技术”,发达国家将其中有关“垃圾处理”的新兴技术列为第二位。我国对建筑垃圾的管理起步较晚,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范围仅限于一些大城市。近几年我国处于建筑业大发展时期,建筑垃圾产量急剧增长,容纳城市垃圾的填埋场已捉襟见肘,对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已到迫在眉睫的地步。全国人大于1995年11月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缴纳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常常处于粗放的混杂状态,综合利用价值偏低。社会、公众和企业单位对垃圾的危害及处理过程中应负的责任认识不清,垃圾处理的巨大压力和费用都由政府独自承担,对于垃圾处置缺乏长远的规划。近些年来,我国的一些具有远见卓识的企业、科研院所和政府人员也已经意识到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重要性,开展了许多探索性的研究和尝试。建设部将“建筑废渣综合利用”列入了1997年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承担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专题“建筑垃圾的循环再生及其应用技术研究”等;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从1992年开始进行再生混凝土的研究并取得了突出的成果;2000年,秦皇岛冶金设计研究总院等7家单位合作研究了“建筑垃圾的处理及再生利用研究”课题;同济大学在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领域也已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华中科技大学设计了建筑垃圾作为循环再生骨料的工艺流程,并评价了建筑垃圾作为再生骨料的技术经济性;综合来看,我国对建筑垃圾开展研究调查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建筑垃圾的整体认识还不够深入,目前的研究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缺乏对建筑垃圾的详尽统计数据。这主要是因为建筑垃圾还没有从城市固体垃圾的范畴中分离出来,各城市仅仅对工业产生的固体垃圾作了统计,而对建筑垃圾不加区分,殊不知建筑垃圾与一般工业固体垃圾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再生利用价值远高于其它成分。(2)对建筑垃圾没有明确的定义及分类,造成统计上标准不一,例如对我国的建筑垃圾产量,各种文献说法不一,从千万吨到上亿吨甚至数十亿吨,其来源无从可考。(3)缺乏理论支撑。虽然目前涉及建筑垃圾的文献不少,但是大部分内容仅限于对现象的描述,客观的量化以及计算方法偏少,无法对制定标准和规范起到作用。美国是最早进行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的发达国家之一:早在1915年就对筑路中产生的废旧沥青进行了研究利用;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实践中,美国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完整、全面、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政策、法规,使得美国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接近100%。1969年制定《环境政策法》,提出了“提高可更新资源的质量,使易枯竭资源达到最高程度的再循环”的目标。1976年颁布实施《资源保护回收法》,提出“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的观点。1980年制定《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垃圾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1989年加州通过了《综合垃圾管理法令》,该法要求在2000年以前,对50%的垃圾要通过源头削减和再循环的方式进行处理,未达到要求的城市将被处以每天1万美元的行政性罚款。1990年,制定《污染预防法》,该法提出从源头削减和污染预防是美国垃圾防治的基本国策,不能预防的废物应尽量进行循环再生利用,既不能预防又不能再循环则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对环境造成危害。日本自从上世纪初就开始制定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并认为建筑垃圾是“建筑副产品”,不能随意丢弃。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混凝土、沥青的再生利用率都超过65%,日本也成为对建筑垃圾立法最为完备的国家。1967年8月,制定第一部环境基本法《公害对策基本法》,该法规定保护公民健康和维护生活环境应当以与经济健全发展相协调为前提。1991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必须送往“再生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1993年5月制定《推进建筑副产物正确处理纲要》,为进行建筑工程的业主和施工者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制定了标准。1994年6月制定《建筑垃圾对策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再循环政策,建立有关建筑垃圾处理的制度和措施,由建筑工程业主、施工者和垃圾处理单位三者组成一体,共同推进该项政策的执行。1994年4月建设省制定了《混凝土副产物的再利用有关用途暂定标准》,以测定再生材料的品质,同年发表《建设副产物对策行动计划》。1997年制定《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垃圾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同年制定《建设副产物再循环推进计划》,提出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要求以及2000年的目标2000年颁布《建筑废物再生法》,再度明确了工程部门中的建筑废物再生利用负责单位,如规定建筑物拆毁工程的定货者必须向都道府县申报,同时要求一定规模的建筑物拆除和新建必须按一定的技术标准对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和废木材等进行分类回收和再生利用,规定到2010年时的再生利用率要达到95%。值。我国目前也出台了与建筑垃圾相关的法律条文,但在处理方面的理念有所不同。1995年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是一部关于城市固废处理的根本大法。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6年2月建设部颁发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这是第一部直接关于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专门性规章。该规章第二条提出了建筑垃圾及建筑垃圾管理的定义;第三条提出城市建筑管理的归属部门、管理的方式;第四至九条提出排污申报、排污收费、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等。2003年6月,建设部出台了《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修订稿)。2005年3月,建设部正式出台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这是在内容上最为丰富和详实的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显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2008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综合比较国内外建筑垃圾立法内容,可见我国开展资源综合回收利用虽然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但主要还是针对建筑垃圾运对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管理只是做了原则上的说明,对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没有强制性措施,难以贯彻执行。输、倾倒和填埋过程中进行控制,我国建筑垃圾存量巨大,综合处理利用率还不到5%,如果仅靠填埋使之自然降解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必须对这些建筑垃圾予以人工处理,使之循环使用,尽量减轻对环境的压力。而技术水平是建筑垃圾循环使用的前提条件,没有合适的处理工艺、消减方案,同样是对资源的巨大浪费。建筑垃圾的粗分建筑垃圾大致可分为混凝土块、钢筋、玻璃、塑料、木材等几类建筑垃圾的破碎破碎作业的对象主要是混凝土材料和石材,目的是减小颗粒尺寸,增大其形状的均匀度,以便后续处理工序的进行。建筑垃圾的分选分选包括手工捡选、筛分、重力分选、磁力分选,浮力分选、光学分选等广州伟诚环保构件有限公司,主要利用建筑垃圾制作环保砖,用来替代用粘土制造的红砖。该公司生产的环保砖重量轻,强度高,已通过广东省以及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符合国家标准,而该项生产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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