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XXX市人民政府与中国X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XXX电力分公司XXX市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合作意向书二〇一六年十一月1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XXX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国X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XXX电力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响应XXX构建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工作要求,促进XXX市经济平稳快速增长,提高当地及周边地区能源供应水平,XXX市人民政府和中国X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XXX电力分公司(简称神华XXX电力公司)在能源领域展开战略合作。双方本着“政企联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合作原则(一)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二)甲方将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为乙方在XXX市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和开拓市场业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全力支持乙方在XXX市进行能源领域的战略投资和开发,积极帮助协调和解决有关事宜,为乙方的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有利条件。(三)乙方积极参与XXX市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二、合作内容XXX市人民政府控股的国资企业和中国X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XXX2电力分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专业能源公司,XXX市政府控股的国资企业以现有的热力管道等资产和现金参股(双方持股比例另议)。双方共同组建的能源公司在XXX市新建满足当前及未来规划用能需求的分布式热、电、冷多联供能源站,向当地用户供电、供热、供冷,输送余电上网。三、业务范围XXX市政府授予双方共同组建的能源公司专项运营权,全面负责XXX市域内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与运营。首期开发中心及中西部城区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可同时辐射XXX地区。四、燃料供应生产用天然气优先考虑由当地天然气公司管道供应或上游企业通过车辆运输供应。五、建设工艺乙方在已建成投运全国最先进的智能化燃气热电厂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首期在XXX市新兴产业园、XXX镇等区域建设规模适当、满足当地供热需求的燃气分布式能源站。新建分布式能源站应符合环保要求并与周边建筑物相协调,实现低碳环保、国内领先的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目标,着力打造智慧能源供给系统。六、审批、建设时限甲方大力支持乙方在XXX市的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并对乙方在XXX市新建分布式多联供能源站所涉及的土地征用(包括生产生活用地)、拆迁和基础设施(道路、给排水、热力管网、通讯、电力等)配3套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审批及运营所需的各项支持性文件。根据乙方在能源项目建设方面的经验及社会资源,由乙方为主牵头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审批工作,项目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开工建设。甲方协助乙方向XXX市政府主管部门争取落实热电联产机组所应享受的“以热定电”相关政策。电价政策可由乙方借助与省物价局的前期良好沟通,争取实现省内燃机所执行的两部制价格政策。七、合作机制为更好地推进XXX市人民政府和XXX公司的合作,双方同意建立定期协商机制,通过高层领导定期互访、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共同推进本协议的落实。八、附则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内容,在具体开展项目时,另行签订具体协议。3.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XXX市人民政府(甲方)中国X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XXX电力分公司(乙方)(盖章)(盖章)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二〇一六年十一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