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独立上岗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加强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及相关规定,落实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授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及流程。一、人员资格1、医师授权管理:①、进入重症医学科后通过三年的基础培养,使被培养者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能够应对常见危重症病人的处理能力。掌握危重病常见症状的临床判断和危重病人的病情分级;各种常用的急救技术和方法;对常见危重症进行基本正确和独立的抢救和诊治。能阅读有关危重病医学的外文书刊;了解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病案报道和综述;了解与危重病医学相关的医疗法规;学会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由医务科及科室授权独立从事重症医学科临床医疗工作。独立工作期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的再培训及考核。②、或经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经医院审核后方可由医务科及科室授权独立工作。独立工作期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再培训及考核。2、护士授权管理:①、进入重症医学科后实行一对一带教,通过3-12个月培训直至其能独立完成危重症患者的护理工作。带教期间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各项护理操作。每月由护士长和带教老师对其进行重症医学科临床技能考核。带教结束后,能熟练掌握重症医学科各种规章制度、规程、岗位职责并通过严格的理论及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由护理部及科室授权独立工作。独立工作期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再培训及考核。②、或经重症医学科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经医院审核后方可由护理部及科室授权独立工作。独立工作期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再培训及考核。二、授权流程1、医师独立上岗资格授权流程:①、新入人员:进入重症医学科后通过三年的基础培养,掌握较为扎实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诊治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为丰富的危重症临床救治经验。经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填写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独立上岗资格授权申请表上报医务科,经医务科组织审核后,予以授权。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授权。经医务科授权后方可独立从事重症医学科临床医疗工作;独立工作期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再培训,每年进行考核及再授权。②、其他已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已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进入重症医学科后,根据“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教材”强化培训3-6个月,经科室考核合格后,填写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独立上岗资格授权申请表上报医务科,经医务科组织审核后,予以授权。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授权。经医务科授权后方可独立从事重症医学科临床医疗工作;独立工作期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再培训,每年进行考核及再授权。③、已获得中华医学会颁发的“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合格证”人员:经科室审核后可直接向医院申请,经医务科授权后方可独立从事重症医学科临床医疗工作;独立工作期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再培训,每年进行考核及再授权。2、护士独立上岗资格授权流程:①、新入人员:经我院强化实习、规范化培训、转科轮转1-2年后,接受1年及以上重症医学科专业培训。培训结束合格后予以准入重症医学科临床护理工作,再通过3-12个月培训直至其能独立完成危重症患者的护理工作。经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填写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独立上岗资格授权申请表上报医务科,经护理部组织审核后,予以授权。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授权。经护理部授权后方可独立从事重症医学科临床护理工作;独立工作期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再培训,每年进行考核及再授权。②、取得护士职业证书的护士,并有二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进入重症医学科后,接受3-6个月重症医学科专业培训,经科室考核合格后,填写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独立上岗资格授权申请表上报医务科,经护理部组织审核后,予以授权。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授权。经护理部授权后方可独立从事重症医学科临床护理工作;独立工作期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再培训,每年进行考核及再授权。③、已参加重症医学专科护士培训并获得“重症医学专科护士资质培训合格证”人员:经科室审核后可直接向医院申请,经护理部授权后方可独立从事重症医学科临床护理工作;独立工作期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再培训,每年进行考核及再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