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中学“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度,更好的推动创建“平安校园”学校的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根据教育局关于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校“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目的意义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要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但是学校毕竟是一个管理人、培育人的集体,其特点是学生个性差异大,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单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是单位负责人来落实安全问题,就很难落实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要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还需要全体教师齐抓共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生、学校安全意外责任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家庭、学校带来了很坏的影响,进一步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关心学校的安全问题,已成为新时代教师责无旁贷的责任。我们学校本着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制定“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对于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二、加强“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领导小组组长:王秀敏李令军副组长:惠正义晁代华(分管)刘永柱成员:彭素芹李军李存民卢忠伟王玲王军吴延忠常喜许园徐峰王士军陈华伟胡电波常敬伟班主任任课教师三、“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具体责任情况1、王秀敏校长李令军书记:负责学校整体工作,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领导责任。惠正义协助校长书记做好安全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2、晁代华副校长:(1)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分管学校的所有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分管德育处开展各项工作,并对开展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3、刘永柱副校长:分管教学的业务校长,指导教导处、教科室、电教室开展相关工作,并对教学工作、功能室使用、课程渗透及有关的教学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4、彭素芹(办公室主任):负责上级文件通知、宣传、接待、人防、车辆管理等,对学校安全负相关领导责任。(胡电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负相关责任)5、李军(德育处主任):兼任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全面协调安全创建与管理的工作,负责学生安全教育与活动管理、警务室的管理、技防、计划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档案整理汇总等相关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王士军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负相关责任)6、李存民(教导主任):主管教学、功能室及有关的教学活动,并对组织教学和与教学有关的各项活动负安全领导责任。(陈华伟、常敬伟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负相关责任)7、卢忠伟(教研室主任):主管教科研活动、课程渗透的开发,并对组织的学生参加的各项科研活动负安全领导责任。8、王玲(总务主任):主管学校总务工作,对学校建筑设施、水电安全管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徐峰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负相关责任)9、常喜(电教主任):协助德育处做好技防工作,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10、许园(团委书记):主管学校团队工作,并负责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开展的团队的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11、年级主任:主抓年级师生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年级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12、各处室副职:协助处室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13、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对班级学生组织及班级学生活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14、任课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工作,并对课堂教学中的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体育课教师负责学生体育课的安全,并经常检查学校的体育设施,发现器械出现问题要抓紧上报总务处维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活动安全;实验教师负责学生实验课的课堂安全,管理好实验用品,指导学生规范操作实验。四、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对所分管内的工作有疏漏,造成责任事故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相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徐州市第三十八中学201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