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FNB0203共4页第1页公司管理机构职责分工规定(C)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制定。第二条本公司在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一人,设副总经理若干人。第三条本公司各部(室、中心)各设经理(主任)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经理(副主任)若干人。第四条本公司各分公司设经理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经理。第五条前条所列人员由各部分公司依实际需要请总经理核定。第六条总经理依董事会的决议与董事长的指示全面管理本公司全盘业务第七条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业务,并于总经理请假或因公出差时由总经理指定一人代理其职务,不指定时由副总经理互推一人代行。第八条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依照总经理之命负责处理各该部(室、中心)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德能勤绩,并呈报其升迁赏罚。第九条各分公司经理依照主管部经理之命,负责处理各该分公司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德能勤绩,并呈报其升迁赏罚。第十条各部(室、中心)副经理(副主任)辅助该部(室、中心)经理(主任)处理该部(室、中心)业务,并于该部(室、中心)请假或因公出差时代理其职务。第十一条各分公司副经理辅助该分公司经理处理该分公司业务,并于该分公司经理请假或因公出差时代理其职务。第十二条管理部负责有关财务、会计、成本、成品管理、经营资料的汇集分析,及预算统制的事项,管理部之下设财务科、会计科、成本科、成品科及资料科分管其事务。第十三条财务科负责下列事务(一)资金的筹措、经营、调度。(二)财务经营情况的分析,及财务报表及预算的编造。(三)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保管,银行存款的调度。(四)现金的出纳、票据的签发及记录。(五)贷款的接洽,清偿各项应办手续的办理。(六)各项奖金、津贴的核发。(七)出口押汇事务的办理。(八)有关科目明细帐的记载。(九)一般货款的催收及员工分期付款的收款。(十)其他有关财务事项的办理。编号FNB0203共4页第2页公司管理机构职责分工规定(C)(十一)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第十四条会计科负责下列事务(一)会计制度的拟订、执行。(二)一般会计事项的整理、记录,及有关凭证、账册、报表、文件的保管。(三)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的编制、分析与呈报。(四)税务的处理及其他有关会计事项的办理。(五)预算制度的拟订及预算案的编拟分析、控制。(六)部门预算的调整及追加、追减预算案的编拟。(七)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第十五条成本科负责下列事务(一)成本会计制度的设计、确立及推行。(二)成本会计实务及税务的处理。(三)产品成本的计算、分析与控制。(四)有关账册、凭证、报表的整理、呈报及保管。(五)一切支出的审查。(六)其他有关成本会计事项的处理。(七)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第十六条成品科负责下列事务(一)有关电子、电化制品出入库应办事项。(二)成品仓库的管理。(三)厂外仓库出入库的管理。(四)有关账册的记录、保管,及各种有关报表的编制呈报。(五)商品储存运送,及其方法的研究改进。(六)有关货物税应办事务的办理。(七)退修品送修事项的办理。(八)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第十七条资料科负责下列事务(一)有关材料管理资料的电脑作业及提供。(二)有关应付帐款资料的电脑处理及提供。(三)有关销售资料的汇计及提供。(四)电脑作业程序的建立及研究改进。(五)各种管理资料汇集提供及保存.编号FNB0203共4页第3页公司管理机构职责分工规定(C)(六)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第十八条总务部负责有关人事、文书、庶务、股票事务、股东服务及公共关系等事项。总务部之下设人事科、总务科、股务科分管其事务。第十九条人事科负责下列事务(一)人事制度的草拟、公布、执行、解释。(二)人员的考选、任聘、到职、考核、奖惩、升迁、福利、抚恤、离职、退休等应办事项的审办理。(三)有关员工出差、请假、考勤事项。(四)员工的征信、保证书的对保、保管及定期复查。(五)员工名册的编订及人事资料的建立、分析、保管。(六)劳保事务的联络及有关劳保质疑的解释。(七)薪津的发放。(八)员工出国手续的办理。(九)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第二十条总务科负责下列事务(一)文书的收发呈阅、分发、缮校、封发暨档案的保管。(二)建筑营缮事项的办理及不动产的管理事项的办理。(三)公司办公处所的设备,生活器具的购置、管理、处分事项的办理。(四)事务用品、图书、杂志、新闻纸的采购、管理、报销。(五)有关非讼案件、民事案件、刑事案等法律案件的办理。(六)车辆的采购及管理事项的办理。(七)公司各项登记应办事务及董事会文件的整理保管。(八)公司印鉴的典守。(九)捐赠、招待及有关公共关系事项的办理。(十)公司环境卫生及安全的管理事项及其他不属其他各单位的庶务。(十一)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第二十一条股务科负责下列事务(一)股东名簿的编造及保管。(二)股东印鉴卡的保管及公司股票专用印信图记的典守。(三)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过户、质押、换发等事务的办理。(四)有关股东会议的筹备及会议事务的办理。(五)股票事务实务制度的研拟、设计,及改善事项。编号FNB0203共4页第4页公司管理机构职责分工规定(C)(六)有关股息红利的发放应办事务的办理。(七)有关公开发行应办事项的办理。(八)有关股东的股务事项的办理。(九)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第二十二条设计开发部负责有关下列事项(一)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二)产品新型、新式样的研究设计及试制。(三)新材料及材料新用途的研究。(四)有关产品质量的研究改善事项。(五)国内外技术资料的汇集保管。(六)专利权的调查研究、申请及保全事项的办理。(七)国内外技术合作事项的研究办理。(八)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第二十三条贸易部负责有关原料、物料、零件、成品的进出口贸易事项。贸易部之下设进口、出口二科分管其事务。第二十四条进口科负责下列事务(一)进口结汇的申请及应办事务的办理。(二)有关进口报关事务的办理。(三)有关进口原材料的保税事项。(四)进口机器、仪器设备减免税及关税记帐有关事务的办理。(五)协助各厂办理原材料、机器、仪器设备单位,就有关进口事务与有关政府机关办理交涉及申请。(六)代理国外厂商的联系及应办事务的办理。(七)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第二十五条出口科负责下列事务(一)有关国际市场调查事项。(二)参加国外商品展览计划的拟订及应办事务的办理。(三)制品外销市场的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