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娱乐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树立制度、健全组织及管理,特依据有关政府法令订定本规则,凡本公司及所属职员的管理,除劳工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行之。第二条□雇用及解雇第三条本公司雇用职员须经考试或测验合格,并经审查核定后方得雇用。第四条本公司雇用职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者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其期间以40第五条1.2.3.4.年未满155.6.受禁治产之宣告尚未撤7.第六条新进职员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期限内亲至本公司人事室办理报到手1.2.3.4.5.最近26.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呈准主管机关得予解雇职员,并依“劳动1.2.3.职员对于其所承担的工作不能第八条本公司为前条情形解雇职员时,均于事前预告之,其预告之期间依1.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2.继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3.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于30第九条职员接到前条预告后,为另谋工作得以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前条规定预告,而即时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者发给预告期间第十条职员因受惩罚而开除,□服务守则第十一条本公司职员,应忠勤职守,遵守本公司一切合理规章,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指挥,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职员应亲切诱导,谆第十二条本公司职员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品质,第十三条本公司职员对于职务及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第十四条职员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职员不得携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等物品)及与公务无关的用品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职员除差假外,均应依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记时,不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职员如有迟到1.(1)(2)(3)2.(1)(2)(3)3.(1)(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3)(4)□工资及工作第二十二条本公司职员的工资及津贴,采日给、月给及论件计酬三种制度,第二十三条本公司职员,每日工作时间定为八小时,如因工作性质须延长工作时间,得经工会或劳工同意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延长至十小时,所延长二小第二十四条除前条的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于取得工会同意后并详叙理由呈报主管机关核准后,仍得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第二十五条工资及津贴以八小时为一工作日,依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简称加班),延长二小时以内,每小时照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再延长两小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为适应生产需要,调派职员工作时,在不减少原有收入,及不变更其他原有劳动条件并对交通住宿,已有妥善安排时,职员不得拒绝,如□休息与休假第二十八条本公司职员每周(七日)休假一日,为公休日,工资及津贴照给,如因工作需要,经征得工会同意照常工作者,应另行补假休息。其他例假应加倍第二十九条下列政府规定应放之纪念(节)1.2.妇女节(限女性职员休假)3.4.5.6.第三十条前条休假期内工资及津贴照给,如因工作需要,征得工会同意后,第三十一条职员因故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得于一日内委托同事、家属、亲第三十二条职员的请假,区分为公假、公伤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1.公假:凡合于下列规定者凭有效证件给予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发。(1)应征召入营服役,期间在一个月以上者,保留底缺年资,股役期间在一(2)依照政府法令参加考试、集会,及2.公伤假,职员因执行职务受伤,凭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证明不能上班者,核给公伤假,工资及津贴除依照劳工保险条例由保险机构给付外并由公司补足其3.事假:凡因事必须亲自办理确无法上班者,得申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及津贴,职员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逾期以4.病假:职员患病,经劳保医院、特约医院证明确不能工作者,得申请病假,全年合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而合计不得超过一年,并得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未痊愈予以停薪留职(或可酌给特准病假),病假全年未逾30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逾305.6.丧假:承重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时,给假八天,或子女丧亡时给假六天,工资及津贴照给,或子女丧亡时给假五天,工资及津贴照给,为人养子女者,7.分娩假:女性职员分娩前后,得申请分娩假八星期,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假四星期,其入公司工作六个月以上者,假期内工资及津贴照给,不本条第1.5.6款的各假得按路程远近、交通状况酌情核给路程假,其工资及3.4第三十三条职员请假应填写请假卡依照下列规定方得离开岗位,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邮信、电报或其他方1.2.3.职员请假经核准后,应将担任的工作明白交代后方第三十四条事、病假累计,自每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特别休假第三十五条凡在本公司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的职员,依下列休假天数给予1.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假72.工作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假103.工作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假144.工作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一天,但总数不得超过30第三十六条职员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工作期间后由劳资双方排定休假日实第三十七条特别休假给予时效,可层续累计,但不得意图规避事假而改请第三十八条职员如合于特别休假条件而不愿休假者,本公司均依规定加假第三十九条□奖惩第四十条1.2.3.4.5.第四十一条1.2.拾物不昧(价值200元以上)3.热心服务,有4.5.第四十二条1.2.3.4.5.第四十三条1.2.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4.第四十四条1.2.3.4.5.第四十五条1.2.3.4.5.第四十六条1.2.在一个月3.第四十七条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2.3.4.5.未经许可,不等接替,先行下班者(因而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以加班论)第四十八条1.2.3.4.5.6.7.8.第四十九条1.2.3.撕毁公司或主管人员公告4.5.6.7.8.9.10.11.12.13.14.工作上有重大过失,致公司蒙受损15.16.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1.2.3.第五十二条□考绩第五十三条职员考绩,每年一次,定期办理,考绩期间限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五十四条1.勤务状态占20%2.工作考核占80%第五十五条1.优等:90分以上至1002.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3.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4.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5.不满60第五十六条1.实际工作(含试用期)2.□福利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本公司依法提拨职工福利金组织职工福利委员会,经办各项职□其他第五十九条凡本公司职员年满55岁且在公司工作满15年以上,经申请核准退休,得依规定申请退休金,年满60岁者得命令退休,其有关退休事项,依第六十条职员退休应函报有关部门核准,退休金的给予,自核准之日起一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照有关劳工安全卫生法令,办理本公司安全卫生工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