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省能源与利用状况》白皮书9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经信委和省统计局联合发布《2010年浙江省能源与利用状况》(白皮书),并通报全省节能降耗工作情况。一、2010年浙江能源状况(一)能源生产与供应浙江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1490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比上年增长20.3%。净调入和进口能源15211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9.0%。1.一次能源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共调入和进口煤炭13985万吨,比上年增长6.6%;原油2826万吨,比上年增长12.2%;天然气31.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6.6%。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基本依靠外省调入和进口。核能与水能:全省核电总装机容量37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1.9%;年发电量25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1%。水电装机容量661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0%;年发电量19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7.4%。2.二次能源电力生产:全省电力总装机容量5728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0%。总发电量256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1%,其中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发电量250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3.4%。热电联产:地方热电联产企业年发电量172亿千瓦时,比上年减少16.1%;年集中供热量3.2亿吉焦,与上年持平。原油加工生产:全省加工原油2832万吨,比上年增长13.2%。生产各类成品油及石油制品2965万吨,比上年增长18.1%。3.可再生能源风能利用:全省已建成投产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24.9万千瓦,比上年增长9.7%。风力发电量4.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2.0%。太阳能利用:全省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利用示范项目装机容量2.9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5.7倍,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92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5%。垃圾焚烧发电:全省已建成投产的垃圾焚烧发电机组装机容量33.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3%。年发电量约20.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5.7%。农村生物质能:全省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能中,秸秆和薪柴消费折合标准煤57.8和95.6万吨。沼气用户14.4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7240处,年产沼气1.7亿立方米,折合标准煤10.3万吨。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已达66.0%。(二)能源消费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686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8.3%。其中,煤炭消费13950万吨,比上年增长5.1%;石油及制品消费2518万吨,比上年增长8.9%;天然气消费31.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6.7%;电力消费282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1%,其中水、核、风电消费48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2.5%。能源品种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煤炭占61.3%,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石油占22.1%,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天然气占2.4%,比上年上升0.9个百分点。水、核、风电占8.8%,比上年上升0.9个百分点。其他能源品种占5.4%,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中,第一产业占2.2%,消费369万吨标准煤;第二产业占72.8%,消费12280万吨标准煤;第三产业占15.1%,消费2543万吨标准煤;生活能源占9.9%,消费1674万吨标准煤。全省1311家重点工业用能企业能源消费4510万吨标准煤,占工业用能的37.8%。总用电553亿千瓦时,占工业用电量的25.5%。各市能源消费增速普遍较上年有所提高,增速均超过7%。其中,增速在8%以下的有温州、宁波、绍兴和台州;增速在8%~9%的有丽水、湖州、杭州、舟山、嘉兴和金华;衢州增速最高,为10.5%。二、2010年浙江能源利用状况(一)单位GDP能耗(电耗)水平全省万元GDP能耗0.72吨标准煤(按2005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3.2%。单位GDP能耗水平位居全国第四位,继续保持领先,圆满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和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0%的节能目标。其中,第一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35吨标准煤,比上年上升4.2%;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99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6%;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25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0.1%。万元GDP电耗1200千瓦时,比上年上升2.0%。(二)能源利用效率初步测算,全省能源利用效率40.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累计提高4.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增幅总体呈下降态势,年均增长6.96%,低于全省GDP年均11.8%的增幅,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全省累计节约3500万吨标准煤。(三)人均能源消费水平全省人均能源消费3.1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1%。其中,人均生活用能308千克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5%。人均用电5183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6%。其中,人均生活用电586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2%。(四)各市单位GDP能耗水平各市均完成节能目标,其中宁波、嘉兴、台州和丽水单位GDP能耗降幅超过4%;杭州、温州、湖州、绍兴和金华的降幅在3%~4%之间,衢州和舟山的降幅在2%~3%之间。(五)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水平全省1311家重点用能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07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5%。(六)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水平全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重点用能行业监测的32种高耗能产品中,25种产品的单位能耗比上年下降。炼油、火电、钢铁、合成氨、电解铝等高能耗产品单耗继续保持国内同行领先水平。“十一五”期间,水泥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9.8%,平板玻璃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3.6%。火电厂供电标煤耗累计下降12.6%,热电供电标煤耗累计下降26.9%,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炼油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5.4%,成为国内率先进入能耗小于50千克标油/吨的千万吨级炼油厂,炼油综合能耗位居国内中石化同类型装置第一。三、浙江省“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情况“十一五”以来,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约能源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落实责任、健全法制、强化监管、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稳步推进。(一)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我省将节能降耗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考核,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浙江省节能目标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等配套措施,对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奖惩。(二)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装备制造业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至“十一五”末,全省第三产业比重由2005年39.9%提升至43.5%,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的23%和35%。(三)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先后发布六批《浙江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连续举办两届“中国(宁波)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组织实施《浙江省节能降耗重点项目计划》,积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工业领域累计完成省级重点节能降耗项目987个,水泥、玻璃、钢铁、硫酸等生产过程中低温余热、余压发电利用广泛应用。同时,积极推进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技术及项目应用。(四)完善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省级财政共安排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3.75亿元,支持的省级重点节能项目涉及的总投资达到125亿元。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对建筑节能重点项目进行专项补助。同时,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高耗能产业的企业进行甄别,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用市场手段开展发电权交易。(五)实施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评价制度制定并实施《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对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不得开工和通过验收。(六)推进新能源开发和清洁能源利用至2010年底,全省核能、天然气、水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的总装机容量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容量的25.8%。目前,我省在垃圾、污泥焚烧发电、低温余热、余压发电设备研发制造、大型潮汐发电机组及大中型轴流水电机组、非晶微晶薄膜电池生产与装备制造、1.5MW以上风机研发制造等领域,多项能源科技水平已处国内领先水平。四、“十二五”节能目标与工作思路“十一五”时期,我省节能降耗取得瞩目成效。但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浙江目前正处在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复杂多变,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明显。“十二五”期间,我省要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8%的节能目标,面临着比“十一五”更为严峻的挑战。“十二五”时期,我省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能优先、结构多元、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十一五”积累的节能工作经验基础上,用统筹的理念、协调的方法来谋划和推进。坚持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机制;把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与推动节能技术进步和加强节能管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使用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