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阳光生化有限公司重点用能单位自查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落实我厂能源计量工作,不断提高我厂能源计量管理认识,提升节能减排工作在我公司中的地位,强化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本方案。一、能源计量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4、《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JB17167-2006)6、《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二、自查项目1、进出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主要能源种类包括煤炭、水等。2、进出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计量器具类别主要包括衡器、电能表、油流量表、压力仪表、温度仪表等。3、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三、检查方法检查方法包括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现场观察、现场提问、现场检测等。四、检查程序1、首次会议由自查组组长主持,被审查单位负责人、能源计量管理有关人员和自查组成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自查组通报审查计划,被审查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和能源计量工作情况。2、分工审查自查组人员按照分工,采取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现场观察、现场提问、现场检测等方式,开展现场审查,填写《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自查记录表》。3、情况汇总审查结束后,自查组对审查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审查结论。对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应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自查不符合项报告》4、交换意见自查组与被审查单位负责人就审查情况和结论交换意见5、末次会议由自查组组长主持,被审查单位负责人、能源计量管理有关人员和自查组成员参加。自查组通报现场审查情况和结论,被审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五、自查报告的编写现场审查结束后,由自查组组长根据审查汇总情况和现场审查时确定的审查结论,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自查报告》、《自查情况汇总表》。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