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6岁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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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发展ChildDevelopment30早期教育·教科研2013.033岁~6岁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研究章晓璇(河西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甘肃张掖734000)一、问题提出生活中,幼儿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烫(烧)伤、摔伤、宠物咬伤、溺水、触电、中毒、车祸、拐骗、玩危险物品等造成的伤害事故频繁发生,已严重影响幼儿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但面对这些潜在危险,家长、教师更多地会通过“这个不能动、那个不能摸”的警告,严格限制幼儿的活动,或提供全方位保护措施防范意外发生,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幼儿的安全,但却大大减少了幼儿认识潜在危险,以及通过实践锻炼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机会,不利于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升。另外,由于幼儿的知识经验比较缺乏,思维方式与成人不一样,成人觉得很可能会引发意外伤害事故的因素,在幼儿看来根本就不具有什么危险性,从而容易导致幼儿遭受意外伤害。基于上述考虑,研究者产生如下思考:幼儿是否能够意识到周遭环境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幼儿是否掌握了应对潜在危险的知识经验,幼儿所掌握的应对潜在危险的知识经验具有何种特点?鉴于此,本研究以3岁~6岁幼儿为对象,通过访谈,揭示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的认知特点,期望给家长和教师开展安全教育提供一定的有用信息。二、研究方法及过程(一)样本选择研究者通过系统抽样,在张掖市某幼儿园的小班、中班、大班各抽取了30名幼儿,共计90名幼儿,其中男性幼儿43名,女性幼儿47名。(二)研究方法及步骤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主要按以下步骤进行:1. 典型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内容的确定首先,研究者以10名幼儿教师、5名家长和5名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生为调查对象,运用开放式问卷,调查了与幼儿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内容,获取了包括(药物)中毒、烫伤、交通、摔伤、走失、利器扎伤或戳伤、触电、高空跌落、溺水、宠物咬伤、窒息、玩具伤害等18种内容;其次,将上述内容作为选项,让15名幼儿教师、15名家长从中选择容易对幼儿造成意外伤害的内容,问卷结果统计后,研究者按百分比从高到低的顺序抽取了前10个方面,分别是:烫伤、摔伤、利器扎伤、拐骗或走失、交通、(药物)中毒、触电、跌落、溺水、宠物咬伤。【摘要】深入了解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特点有利于富有成效地对幼儿开展安全教育。本研究以90名小、中、大班幼儿为对象,研究者采用第三人称形式,设置10种存在潜在危险的情境,让幼儿陈述“他/她会怎么做”“他/她为什么这样做”,从而在“是什么”和“为什么”两个层面,分析和探讨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特点。结果显示,幼儿对存在潜在危险的情境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但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水平较低。【关键词】幼儿;自我安全保护措施;认知【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13)03-0030-05【作者简介】章晓璇 (1978-),女,甘肃民乐人,河西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讲师,硕士。儿童发展ChildDevelopment31早期教育·教科研2013.032. 访谈提纲的制定本研究通过让幼儿针对问题情境陈述“他/她会怎么做”和“他/她为什么这么做”两个方面考察幼儿对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因此访谈提纲的设计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给幼儿提供存在潜在危险的问题情境,让幼儿陈述实施安全保护的方法。研究者采用第三人称形式,设置一定的问题情境,通过让幼儿陈述“他/她会怎么做”来了解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幼儿能否陈述实施安全保护的正确方法就能反映出幼儿对安全保护措施的正确理解。第二部分:让幼儿对自己所选择的措施进行原因解释。考虑到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陈述可能存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情况,仅让幼儿单纯地陈述安全保护措施的做法并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幼儿对安全保护措施的理解水平和认知特点。因此,要让幼儿回答“为什么这样做”的问题,从而在“是什么”和“为什么”两个层面,分析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特点。3. 实施访谈在正式访谈之前,研究者随机抽取了三个不同年龄段的幼儿各3人进行预试,在此基础上对访谈问题进行修改、调整。正式访谈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在幼儿园比较安静的房间进行,访谈时采取以录音为主、笔录为辅的方法,将幼儿的回答以及表情、动作等作如实、详细地记录,以便最后进行分析。4. 访谈结果的整理研究者首先将幼儿的回答由录音材料转化为文字,研究者在熟悉资料内容后,开始对资料进行逐级编码。研究者以尊重原始资料为原则,客观地处理资料。具体编码依据如下:(1)安全意识:根据幼儿是否能够指出各种情境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分为能意识到和意识不到潜在危险两种情况。(2)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根据幼儿的回答情况总结出4种分类依据:①不知道采取何种措施;②措施不正确;③措施不全面;④正确、全面陈述措施。(3)幼儿对其所采取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原因解释:根据幼儿的回答情况总结出4种分类依据:①不能解释或解释错误;②依据危险后果或依据科学知识解释;③依据外部评价或外部要求解释;④依据主观想象来解释。所得数据用spss16.0统计。三、研究结果与分析(一)幼儿对潜在危险的意识特点1. 总体特点根据幼儿对不同情境中存在的潜在危险的认识情况的分析发现,总体来讲,83.6%的幼儿能意识到潜在危险,16.4%的幼儿对潜在危险缺乏认识;在幼儿能够意识到潜在危险的情境中,按照百分比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在前六位的依次是烫伤、交通事故、利器扎伤、触电、摔伤和药物中毒;同样在幼儿意识不到潜在危险的情境中,按照百分比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溺水、宠物咬伤、高空跌落、拐骗/走失。上述情况说明,幼儿对存在烫伤、利器扎伤、触电、交通、摔伤和药物中毒危险情境具有较高的意识水平,而对存在溺水、宠物咬伤、高空跌落、拐骗/走失危险的意识水平相对较低。2. 年龄差异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幼儿的安全意识逐步提高,研究结果显示,到了大班阶段,除了有3.3%的幼儿对存在“摔伤”“高空跌落”“交通意外”“宠物咬伤”四种危险情境缺乏安全意识外,其余幼儿对10种危险情境均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通过方差分析发现,幼儿对存在“利器扎伤”(F=5.197,P.01)、“拐骗/走失”(F=5.273,P.01)、“药物中毒”(F=6.038,P.01)、“触电”(F=4.434,P.01)、“高空跌落”(F=3.925,P.01)五种情境的安全意识存在极其显著的年龄差异,对存在“溺水”(F=11.073,P.01)情境的安全意识也存在极其显著的年龄差异。进一步的多重比较发现,虽然幼儿对上述六种情境的安全意识均存在极其显著的年龄差异,但差异并不是在每个年龄段之间都存在,其中,幼儿对“摔伤”“拐骗或走失”“中毒”“触电”“高空跌落”五种情境的安全意识,只在小班和大班幼儿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这说明幼儿对上述情境的安全意识水平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尤其是大班阶段的提高非常显著;幼儿对“利器扎伤”的安全意识在小班与中班,小班与大班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但中班和大班幼儿之间不存在差异,这说明幼儿对“利器扎伤”的危险情境的认知水平的提高主要在小班到中班这一年龄段;在存在“溺水”危险的情境中,幼儿的安全意识在小班与中班、中班与大班、以及小班和大班之间均存在显著差异,这说明幼儿对“溺水”危险的安全意识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而逐步提高,而且每个年龄段的提升相对于前一阶段都非常儿童发展ChildDevelopment32早期教育·教科研2013.03显著。3. 性别差异独立样本T检验发现,男女幼儿只在关于触电的安全意识上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T=2.037,P.05),而其他方面均不存在性别差异。具体表现是男孩对“触电”的安全意识水平高于女孩。其原因一方面可能与男女幼儿的性别偏爱有关,对于触电等科学性比较强的知识,男孩表现出比女孩更多的兴趣;另一方面可能与男女幼儿智力发展的优势领域有关,一般认为男性偏于逻辑思维,女性偏于形象思维。虽然学前儿童中女孩思维发展的速度和水平都高于男孩,但到幼儿晚期,男孩在言语理解和推理方面的能力超过女孩,导致女孩在思维上的优势逐渐失去。而研究者所考察的幼儿对潜在危险的意识水平与幼儿的思维能力和语言理解表达能力密切相关,因此这可能是造成男女幼儿对触电的安全意识出现差异的原因之一。(二)幼儿在自我安全保护措施方面的认知特点1. 总体特点90名幼儿针对10种危险情境提出的预防措施中,正确、全面的措施仅占总数的23%,无法指出措施和措施不正确的占总数的72%,剩余5%的情形是幼儿陈述的措施并不全面、可靠。可见,幼儿所掌握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并不多。在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原因解释中,仅有16%的解释是正确的,2%的解释是幼儿依据外部评价或要求给出的,如“老师告诉我、爸爸妈妈告诉我要这么做”,4%的解释是幼儿靠主观想象得出的,而解释错误和无法解释原因的情形占78%,这一结果正与前面所述及的只有23%的幼儿能正确、全面地描述应该采取的措施是相符合的。即面对存在的潜在危险,只有少部分幼儿掌握了应对危险应采取的正确措施。2. 年龄特点图1  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认知的年龄特点图2  幼儿对应采取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原因解释的年龄特点首先,从总体上来讲,不同年龄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情况的统计结果显示(见图1):(1)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以“措施不正确”为主;(2)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不知道该采取何种措施”的幼儿人数逐步下降,尤其是中班到大班阶段的下降趋势比较明显;(3)大班阶段,能够提出正确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幼儿人数呈明显上升的趋势。不同年龄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原因解释的统计结果显示(见图2),“无解释或错误解释”是幼儿对自我安全保护措施原因认知的主要特点,这表明幼儿并没有真正理解采取自我安全保护措施对保护自身安全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中班和大班阶段,“依据后果或客观原因”进行原因解释的幼儿人数有所增加。其次,幼儿对每种自我安全保护措施认知的年龄差异结果显示,在“烫伤”(F=10.739,P.001)、“高空跌落”(F=6.414,P.01)、“溺水”(F=4.080,P.05)三种情境中,幼儿对“烫伤”“高空跌落”所采取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存在极其显著的年龄差异,对“溺水”所采取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存在显著的年龄差异。进一步多重比较发现,在预防“摔伤”“拐骗或走失”“药物中毒”所采取的措施上,小班幼儿的认知水平显著低于大班幼儿,说明在大班阶段,幼儿对上述三个方面预防措施的认知水平显著提高;在预防“溺水”的措施方面,大班幼儿的认知水平显著高于中班幼儿,说明大班阶段,幼儿对预防溺水的措施的认知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第三,幼儿对预防“烫伤”“高空跌落”的保护措施的认知,在小班与中班、中班与大班幼儿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但小班与大班幼儿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这说明幼儿对预防“烫伤”和“高空跌落”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儿童发展ChildDevelopment33早期教育·教科研2013.03的认知在中班发展最好,中班之后却有所降低。幼儿对每种情境下所采取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原因解释的年龄差异结果显示,仅在“溺水”(F=4.891,P.01)情境中,幼儿的原因解释存在显著的年龄差异。进一步多重比较发现,幼儿对预防“溺水”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原因解释在小班与中班和大班幼儿之间存在显著的年龄差异,具体表现是中班和大班幼儿对预防“溺水”措施的原因解释水平显著高于小班幼儿,说明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幼儿对预防“溺水”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认知水平逐步提高;对预防“利器扎伤”措施的原因解释在小班与大班幼儿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为大班幼儿的原因解释水平显著高于小班幼儿;幼儿对预防“拐骗或走失”“触电”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原因解释在中班与大班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是大班幼儿的原因解释水平显著高于中班幼儿,说明对预防“触电”“拐骗或走失”的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原因认知水平在大班阶段的提高速度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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