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0102引言事故案例培训涉及03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意见0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05结语•一、什么是安全•二、安全工作的实质01引言风险安全定义: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一、什么是安全?GB/T28001→这些你能接受吗?安全都涉及那些方面生产安全空间范围法规标准要求环节细节天上中间地下飞行空气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社会安全其他?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依据培训内容管理手段法律法规操作规程规范标准规章制度人物环人机料法环过程控制对管理控制程序、许可进行确认安全涉及的基本方面防火安全其他安全等安全生产责任制结果评价危险固然可怕,但比它更可怕的是人们的麻痹大意。信二是减少、控制和消除风险一是预测、预知和分析危险安全工作需做好两件事二、安全工作的实质是什么?•面对社会的发展,安全的落实•作为企业负责人的您•打算怎么解决?•天津“8.12”事故-瑞海公司等4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天津港一把手被判决玩忽职守罪事故案例02•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消防人员110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68.66亿元。8.12特大事故49人被依法刑事责任追究•2016年11月7日至9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系列案件•陆续在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滨海新区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宣判•49名被告人被判处死缓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宣判后,各案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等人以贿赂、欺骗等手段违法取得经营资质和项目建设许可•2013年5月20日至2015年8月12日期间,非法储存氰化钠等毒害性物质共计49332.97吨。•瑞海公司在没有取得合法经营资质情况下,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数额达人民币4780万余元。•由于董事长于学伟等主要负责人在日常经营中违规操作•致使危险品仓库运抵区于2015年8月12日晚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该起事故属于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瑞海公司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法院判决认定:•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法院同时认定:•瑞海公司副董事长董社轩、总经理只峰等5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瑞海公司其他7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十年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滨安评公司作为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使得瑞海公司取得危险品经营资质,并在继续经营过程中造成“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大人员、财产损失。•法院认定:•中滨安评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判处罚金二十五万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伯扬等11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四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经审理查明:•天津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海事等单位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最终导致了“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人员及财产损失。•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李志刚等8人同时犯受贿罪,予以数罪并罚。天津港“一把手”被依法判处玩忽职守罪•郑庆跃,男,1962年11月25日出生于天津市,汉族,在职研究生文化,原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住天津市滨海新区。•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2015年8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被逮捕。•2016年1月9日因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重大伤亡事故罪】第22页共125页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第23页共125页•第三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人员。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入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24页共125页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第25页共125页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第五条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二)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三)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四)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6页共125页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意见03学习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其中在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方面提出•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其中在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方面提出•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其中在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方面提出•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在健全安全机制方面提出•责任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在健全安全机制方面提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在健全安全机制方面提出在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方面提出•监督管理体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在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方面提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着重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空白。明确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与地方监管职责。在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方面提出•地方监管执法体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在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方面提出•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以及港区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在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方面提出•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在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方面提出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一致性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加快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衔接融合•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制定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和整合•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结合国情积极借鉴实施国际先进标准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国家标准制定发布工作•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起草、审查、实施和监督执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立项、编号、对外通报、批准并发布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安全准入制度•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监管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执法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执法监督机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