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校园环境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适应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需要,提升校园环境品位和质量,更好地维护校园环境整洁美观,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提供清洁、幽静的校园环境,根据《沈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东北大学校园(含居民社区),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第二条东北大学校园环境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单位负责,群众监督”的原则。校爱卫会领导全校环境工作,爱卫会办公室是校园环境监督管理的执行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共同负责,并协同校爱卫会实施本条例。学校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及环境责任区的清扫、保洁、监督,共同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美观。各单位要加强职工环境素质教育,规范职工的环境行为,动员并号召本单位职工共同维护校园环境;学生管理部门应组织学生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环境意识。第三条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校园环境的权利,同时也是良好环境的维护和建设者,全校师生员工要本着主人翁精神,有义务共同维护校园环境,遵守学校各项环境规定,制止一切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第二章单位和个人环境行为东北大学校园环境管理条例2004年3月20日2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环境五不准规定,即:(一)不准随地吐痰;(二)不准随地便溺;(三)不准乱倒垃圾;(四)不准乱扔果皮核、废纸;(五)不准乱泼污水。第五条严禁从办公楼、教学馆、学生宿舍及居民住户窗口往外倾倒垃圾、泼污水及乱扔废弃物。第六条爱护校园环境人人有责,严格个人行为,严禁践踏绿地及破坏和污染建筑物、人文设施和景观。第七条自行车和机动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在校园内乱停乱放,更不允许车辆通过及停放在草坪上。第八条严禁在校园内乱贴、乱画及乱挂广告牌匾,各类通知、通告、宣传标语等要在统一规定的地点张贴,并在时效内负责管理,事后应及时、彻底的清理。第九条教学区内(包括实验室和单位庭院内),任何人不准开荒种地;不准挖菜窖和堆放蔬菜、杂物等。第十条单位生活垃圾经袋装后要按指定地点定时排放,不得乱倒、乱排及四处散落垃圾。第十一条各单位不准在公共场所存放货物、废旧机器、工程残料和堆放杂物等,以免影响校园环境整体美观。第十二条因科研、教学产生的残渣、废料等,如需作特殊处理的(有毒、有害、超大体积的等),必须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排放到校园和下水道内。东北大学校园环境管理条例2004年3月20日3第三章建筑施工环境第十三条校园内新建、改建、装修、维修、拆迁、道路等各项工程实行申报制度,施工方在开工前必须到校爱卫会办公室签定《施工现场环境责任合同》,并按比例交纳环境押金。第十四条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要遵守工程实行申报制度,并负责对工人进行环境教育,杜绝人为污染环境的行为,做到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环境规定。第十五条不准随意损坏公共环境设施,严禁占道施工和影响校园正常秩序,因施工需要破坏现有环境的,需事前到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并负责恢复。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要堆放整齐,并随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基建残土要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到日产日清。第十七条装卸、运输建筑材料、残土时,要保持场地及运输沿线的清洁,不得在校园行驶途中滴漏、散落。第十八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料净场清,场地平整,并向校爱卫会提出验收申请,经现场环境验收,确认环境整洁后方可支付工程余款。第四章环境维护第十九条清掏化粪池、下水井的污泥、粪便要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并运走,不准在校园内堆积。第二十条校园绿化及养护作业现场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在校园内散落、堆放。第二十一条在定时定点收集和倒运袋装生活垃圾时,要做到车东北大学校园环境管理条例2004年3月20日4走地净,避免沿途飞扬、散落。第二十二条水暖、电气、煤气、信息管网等铺设和维修时,责任部门要保护环境,爱护草坪,待环境作业完毕后,现场要及时回填、复原。第五章环境清扫第二十三条校园清扫队伍负责校园内所有道路清扫、绿地保洁任务,不留空白点,并接受校爱卫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在做好日常清扫和保洁的同时,负责清除路缝杂草、路面积水、乱贴乱画乱挂、乱倒垃圾和冬季踊路积雪等,并负责所有果皮箱清掏工作。第二十五条遇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校园清扫队伍应根据需要组织环境清扫和保洁工作,并按学校要求,参与环境突击活动。第二十六条主管部门要加强清扫队伍的管理,树立文明形象,建立健全检查标准和规章制度,以提高校园清扫和保洁质量。第六章环境责任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对其管理的广告栏、宣传栏、标牌、宣传板等应保持清洁,如有乱贴乱画应及时组织清除。第二十八条有独立庭院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门前环境“三包”责任制度,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第二十九条由校公安处负责,禁止小商贩、收购废品及拾荒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不准把宠物带入教学区。第三十条绿化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清除校园内杂草、枯枝及修剪树木等,并及时修补破损踊路和疏通下水道。第三十一条经济独立核算的单位要按指定地点排放生活垃圾,东北大学校园环境管理条例2004年3月20日5并根据经营面积或产生垃圾量按时向校爱卫会缴纳生活垃圾排放费。第三十二条各单位除了按学校要求参加各项环境整治活动外,还要注意保持自身办公、教学、科研环境的整洁。各级学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学生生活环境的管理,确保寝室环境的整洁。第三十四条垃圾清运主管部门要保证校园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准积存,并按市垃圾排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排放。第三十五条浴池、招待所、幼儿园、食堂等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行业卫生各项规定和学校相关环境规定。第三十六条供暖、浴池和餐饮部门要采取必要的防扬尘措施,避免校园内煤堆、炉渣场等污染校园环境。第三十七条东大物业公司负责居民社区内的环境保洁、公区灭鼠、垃圾清运和除雪等环境工作,并负责监督和制止乱贴乱画、乱倒垃圾、乱堆乱放等人为污染环境的行为。第七章消杀四害第三十八条各单位要按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本单位除四害工作。第三十九条在消杀四害过程中,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防害设施,加强消杀安全管理。第四十条校园软覆盖部分的灭鼠工作由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并接受校爱卫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第四十一条政府相关部门来检查工作时,不合格的单位应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第八章冬季除雪第四十二条搞好冬季公益除雪,保证行人交通安全,是每个师东北大学校园环境管理条例2004年3月20日6生员工应尽的义务,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第四十三条雪停就是命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除雪要求,统筹安排好学生在校期间和寒假期间除雪工作,必须及时保质地完成本单位的校内外公益除雪任务。第四十四条在除雪过程中,对借故不按时除雪和除雪质量不合格的单位,学校将给予其通报批评并收取代扫费。第九章奖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积极维护校园环境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环境奖励基金,凡举报乱倒垃圾和破坏环境设施的,一经查实,对举报者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条例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沈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给予批评教育及收取十元至三千元的清理补偿费用。(一)随地吐痰及乱扔烟蒂、果皮、废纸等污物的。(二)乱倒垃圾、残土和乱排污水的。(三)从窗口抛扔废弃物的。(四)乱贴、乱画、乱挂的。(五)踩踏绿地和折枝的。(六)乱停乱放自行车和机动车的。(七)堆放杂物,有碍环境的。(八)不履行门前环境责任承包制度造成环境污染的。(九)运输液体物质和残土沿途滴漏、散落的。(十)环境维护现场未及时清理造成环境污染的。东北大学校园环境管理条例2004年3月20日7(十一)基建施工造成妨碍垃圾清运和环境清扫的。(十二)擅自迁移、占用、损坏、焚烧环境设施的。(十三)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未向环境主管部门申报,竣工后,未经环境验收的。(十四)教学区内种地、挖菜窖、凉放白菜的。(十五)无故不参加环境大清扫或清扫质量不合格的。(十六)专业环境队伍清扫质量不合格或存在清扫空白的。(十七)化粪池、下水井清掏和修剪树木、草坪等现场未及时清理的。(十八)经政府职能部门环境检查不合格的。第四十七条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情节轻微,主动改正并消除影响的,可减轻处罚;情节恶劣,拒不改正的加重处罚,并给予其行政处分。以上补偿款项,由校财经处及相关单位协助扣缴。代扣款项全部用于校园环境治理和奖励。第十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校爱卫会办公室负责本条例的解释。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