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联镇中心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为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特成立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罗良芬(总支书记、校长)联系电话:13808251057副组长:古歧智(中心校副校长)联系电话:13990524722阙向东(中心校副校长)联系电话:13890515238邹国旗(中心校副校长)联系电话:13408320892张贵兵(东联小学副校长)联系电话:13890534769徐鑫淼(东联百胜小学校长)联系电话:13568017397成员:教导处:张海彬(教导主任)联系电话:13890515238办公室:鲁静芳(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5884822177工会:黄树林(工会副主席)联系电话:13989102988少先队:刘丹莉(团队负责人)联系电话:13541533239后勤处:曾宏英(后勤主任)联系电话:13989101718幼儿园:鲁静芳(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5884822177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校行政办公室,由鲁静芳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镇内各校安全日常工作。东联镇中心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了强化岗位职责意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特制订学校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一、校长安全职责2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实施到位。每学期召开两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全校安全工作。2、抓好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好一日安全巡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3、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检查、有记录、有奖惩措施。二、副校长安全职责1、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日常安全具体工作。2、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预防。3、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的宣传指导。4、整理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资料和归档工作。5、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学校安全大检查,并作好登记。6、组织做好上报安全隐患,预算整改资金,及时整改隐患。7、负责饮食饮水安全管理,负责防洪、防水、防盗安全管理。三、教导主任安全职责1、抓好课堂教学的安全教育和管理。(1)课堂教学秩序稳定,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防止由于教师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不安全责任事故。(3)认真抓好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2、指导班主任做好调查,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现象的发生。3、检查和督促实验、电教、计算机教学管理员的管理和维护,加强对用电、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按规范操作,预防发生不安全事故。四、团、队干部安全职责1、负责学校的升旗仪式、大型集会、文艺晚会、外出参观、看电影、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32、抓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违规违纪,并对违规违纪现象记录、分析。采取措施预防学生打架等不良现象发生。3、共同教育后进生,落实转差要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五、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1、负责安排学校值周和值班人员。2、负责全镇安全责任书和教师安全责任书的签订。3、负责安全会议的准备、记录和文件下发。六、教科室主任安全职责1、负责民办园办园资格审查、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到位。2、负责安排和督促公办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七、总务主任安全职责1、确保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器械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2、校舍无危房,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无安全隐患。加强设备设施维护的安装和维护。3、严格用电、用气、用水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者违章用电。落实校产安全管理责任。4、确保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加强学校食堂的人员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和教育。定期组织体检,严防食品霉变或污染。4、抓好食堂卫生管理。并不定期的检查炊饮人员的健康状况。八、年级组长安全责任1、经常清查本年级组的教室门窗、玻璃、电源、黑板、桌椅、栏杆等是否破损、牢固,及时排查并报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2、各年级组长从本年级组学生的实际出发,加强本年级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制订出适合本年级学生安全教育系列内容并进行一周一次的安全教育。3、及时了解本年级组的教师动态,组织教师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4九、班主任安全责任1、经常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午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2、时时注意班级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维护班级设施的完好,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3、学生升旗、参加集会等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4、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上报学校,不得隐瞒、拖延。对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应及时送校医室或者正规医院,并通知家长。5、掌握每个学生的详实情况,清正人数,对缺勤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并妥善处理。负责签订安全责任书。6、教育学生不要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十、任课教师安全职责1、坚持落实讲课前学生人数清点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或值周行政)联系,查明原因。2、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3.负责学生课堂安全,教育学生不能擅自离开座位和教师。4、对学生课间的不安全活动应及时制止,发现校园设施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十一、体育教师安全职责1、坚持体育课上课和下课清点人数的制度,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2、体育教师负有维护教学场地、体育器材、设施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的职责。对设施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3、对体育课堂上学生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教育。4、活动前要热身,讲解清楚安全注意事项,保护活动期间学生安全。应了解特殊体质的学生,对特殊体质的学生要安排适当的活动形式,予以照顾。5、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应及时把学生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十四、实验室人员安全职责51、高度重视安全,做到“五防”、“四关”。五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漏水、防腐蚀、防中毒;四关:离室时要关水、关电、关仪器、关门窗。2、实验仪器、药品、危险品应当分类存放在安全地点。3、教育学生规范实验操作。4、学生在实验操作时,管理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室,应做好巡视指导工作。十五、图书管理员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十六、医务室校医职责1、结合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进行健康教育。对传染病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2、组织好学生体检工作,及时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有计划、有系统地向学生宣传卫生常识,培养卫生习惯,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3、指导并监督学校食堂卫生,对膳食管理人员、炊事员进行必要的卫生教育,防止食物中毒。十七、食堂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严格把好三关:食品采购、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2、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3、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教育。4、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5、按行业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6、食堂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需检查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十六、门卫工作人员安全职责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严防可疑人员入校。如确实有事的外来人员应事先与校内领导取得联系后,办好登记手续方可入校。62、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东联镇中心校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和全体教职工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公正合法的原则,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第一章安全管理第一条学校应当重视和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聘请一名法制副校长,教导主任负责安全工作,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第二条学校应当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和后勤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导主任、教科教科室、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团队辅导员、幼儿园园长为成员。第三条学校应当制定和不断完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第四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期初应当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期末应当撰写《安全工作总结》。第五条学校校长、副校长、总务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开学前、每月、期末、洪水等需要时应当进行房屋、栏杆、风扇、电线、电器、插座、食堂饮食、小卖部食品、防雷设施、排水沟、蓝桩、床、化学药品、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月末按时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材料到中心校,中心校上交到县教育局和镇政府。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7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根据管理分工负责执行。第七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第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上学放学时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第九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教导处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第十条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对校内车辆规范停放,教育好师生车辆进出校园要确保师生安全。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第十二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猥亵、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第十三条学校教师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第十四条学校应当购买校方责任险。学校做好宣传,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第十五条值周教师和班主任必须如实清查学生到校人数,班主任及时弄清缺勤学生情况、及时告知监护人,共同处置好缺勤学生,及时填写在学校日志和班级考勤册上并且公示。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8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第十七条学校办公室妥善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和放学后的守校值班,值班人员处理好值班期间一切事情,重大事情及时报告,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第十八条学校班主任应当坚持每天对学生实行晨检制度,教师在课堂上应当坚持对学生实行观察询问制度,对突发病、传染病、流行病实行及时报告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及时送去医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做好传染病等情况的专项记录。学校根据需要及时消毒处理和预防。第二章安全教育第十九条班主任每期开学报名必须对本班每名学生真实记录好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和工作单位及电话联系方式、学生体质和心理特殊表现、距离学校路程),为学生安全准备好第一手资料。第二十条学校校长和行政值周坚持每学期开学和期末集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坚持每周国旗下安全和常规教育。第二十一条教师每期开学第一节课必须上安全教育课,语文教师开学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