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教室管理制度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规范、有序地使用教室,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制定本规定。1.教室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必须做到教室的需求与使用一致,如有虚报、假报教室需求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全校通报。2.教室使用申请原则上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一般不多于一周。大型活动使用教室的,至少需提前两周办理手续并提交专门的申请报告。3.非教学活动使用教室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周六、周天。各学院周末晚点名教室仅作为学生集中点名使用,进行其他活动需要按规定另行申请。4.使用教室时间如发生变更或预定的教室不再使用,需报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借用教室无故不使用者,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将备案处理。5.教室多媒体设备主要服务于全校教学、学术活动,非教学、学术活动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特殊情况需使用设备的,使用者须持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教学楼值班室登记,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后应按操作程序关闭设备及电源和机柜门锁。6.使用多媒体设备,应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证设备安全。禁止私自安装操作系统,使用带有病毒的设备,若需专用操作系统的请自带笔记本等设备。暂不使用投影机时,应及时关闭,以减少投影机灯泡损耗。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造价赔偿。7.教室使用者应自觉维护教室内外环境卫生,爱护教室内设施,不准在教室内乱贴、乱画;不准在教室内吐痰、乱扔皮核、纸屑;不准大声喧哗、做有碍他人学习的任何事情;不准私自搬动、拆卸、刻画桌椅;禁止任何撬门、扭锁或翻窗进入教室的行为。8.教室每日均要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至少3次条件允许,在做好保温的前提下,开启窗户,保持空气流通。9.教室的使用时间须符合我校作息时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