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暑降温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买受人(甲方):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卖人(乙方):金华市九康茶蔬专业合作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货物:序号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商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一级龙井250g盒110123135302普通龙井250g盒1287911171173安吉白茶200g盒110130143004毛峰200g盒1287801029605铁观音250g盒128782.5106177.56大白毫花茶250g盒128758746467菊花茶40g盒13979125738蜂蜜500g瓶139732.545402.59藿香正气胶囊0.3g×12粒×1板×1盒盒139745588合同总金额¥:492294.00大写:肆拾玖万贰仟贰佰玖拾肆元整表中数量为双方结算的基本依据,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按实际需要对合同约定数量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执行,但数量的调整幅度不得大于合同约定总数的5%,数量变更超过合同总数10%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合同。第二条货物质量1.质量标准按样品标准项执行:乙方在供货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样品,样品经甲方内部审定合格后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封存。-2-①样品的安全、质量要求、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等级等相关信息应与第一条中表格一致。②甲方审核样品合格后,应当及时通知乙方;③由于样品产生的运输、配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标的质量证明文件:标的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文件资料4.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指定的试验检测机构鉴定。第三条交货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2.交货地点:榆林市绥德县火车站电化局绥德工务段3.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交付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货物的相关票据(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单、甲方要求的合格发票、质量检验报告)。5.货物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货物包装应采取国家或行业通行标准,确保合同项下货物完好运抵指定地点,包装(不回收)。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承担。6.甲方有权变更交货地点,需要变更交货地点的,应当通知乙方,变更通知应在指定的供货日期2日前发出;7.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交货日期延后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四条货物的验收与异议1.甲方指定专人负责验收货物,以该指定专人在验收记录单上签字为验收合格的依据。验收方式:抽样检验,不少于全部货物的10%2.甲方在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或质量等不合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3-3.乙方自接收甲方书面异议之日起,应在3日内进行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1.在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甲方要求的合格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2.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计492294.00元。第六条合同变更.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条款。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其本合同主要义务;(3)一方延迟履行其本合同主要义务,经对方催告通知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4)一方延迟履行其本合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5)如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请求,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十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30日,逾期交货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三十计算,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2)乙方逾期交货期间,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价格发生较大变化的,-4-应当执行有利于甲方的价格。(3)乙方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正确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2.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逾期支付时间在10日内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逾期支付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时支付款项的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照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西安铁路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第九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2.本合同附件共3个,附件清单如下;(1)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2)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5-(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榆林市绥德县火车站电化局绥德工务段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箬阳村18号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手机号开户银行:工行榆林市绥德县支行开户银行: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合作银行雅畈支行安地分理处银行账号:2610090839200136869银行账号:201000059588244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