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法律体系释义第二节法律部门的划分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部门概述第一节法律体系释义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体系的特点法律体系与法系的区别一、法律体系的概念体系的概念法律体系的概念体系的概念泛指由若干事物构成的一个和谐的整体,因此,法律体系一词是个多义词法律体系概念的存在在国外,仅原苏联和其他一些东欧国家的法学著作中,才将部门法体系称为法律体系,在西方国家和其他国家的法学著作中,对部门法划分的研究一般用法律结构和分类之类的标题法律体系的概念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二、法律体系的特点法律体系由法律规范所构成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在协调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三、法律体系与法系的区别法律体系与法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组成的法律不同组成的法律现实性不同根据和基础不同组成的法律不同法系是由若干个国家的法律构成法律体系则仅是由一国的法律所组成组成的法律现实性不同构成一定法系的法律是跨时代的,不仅包含一定国家的现行法律,而且包含这些国家历史上的法律构成一个法律体系的则只是一国的现行法律构成法系和法律体系的根据和基础不相同法系是根据法的外部联系对法所作的分类,如历史传统和民族特点、宗教色彩法律体系则是根据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所作的分类第二节法律部门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一、法律部门的概念概念特点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民法、刑法、宪法等法律部门的特点法律部门是对法律规范而不是对法律文件的一种归类法律部门是法律规范的一种基本归类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直接组成部分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研究一国部门法律体系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划分本国部门法的根据,即标准是什么。主要标准助要标准主要标准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的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法的历史发展已经表明,法律部门经历了一个由“诸法合体”到“诸法分立”,以致愈分愈细的发展过程。法律部门的形成原因是复杂的,但主要原因是诸种社会关系的存在和发展助要标准法律调整的方法调整方法是作用于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的法律手段的总和三、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我国法学界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整体性原则均衡原则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整体性原则即以整个法律体系为划分对象,划分结果必须囊括一国现行法律的全部内容,使法律体系中的所有法律都归属于某一法律部门均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或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即虽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划分只以现行法律为主,但法律是发展的,法律体系的内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第三节当代中国法律部门概述当代中国有七大法律部门中国法律体系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234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800多件,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和人权保障法律制度。宪法法律部门宪法宪法性法律文件民商法法律部门《民法通则》单行民商事法律行政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是调整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和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社会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刑法修正案决定诉讼法法律部门诉讼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有:三大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引渡法仲裁法讨论题如何看待部门法的划分?在很多情况下,某一个具体的法既可以归入这一个法律部门,又可以归入另一个法律部门,我们应当如何处理?再进一步讲,这种部门法的划分有什么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