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公司稳健高效运行的保证,这是中外经营管理研究和实践者的共识。但纵观当代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由于各种原因,私营企业的自然淘汰率非常高,据中国社科院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企业平均寿命为6.5-7岁,私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仅有2.9岁,改革开放至今能够存活下来的私营企业只占总数的20-30%,而真正在市场经济环经下具备竞争实力的大企业更是少之又少,这与私营经济支撑我国国民经济半壁江山的地位很不协调,还需要一番脱胎换骨的改造,于是,我国私营企业近年来纷纷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着手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内涵的“二次革命”。从本市总体情况看,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名列河北前茅,其中民营经济贡献率在70%以上,但具体到个别企业,形势同样不太乐观,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在改组改制后已悄然无踪,为数众多的小公司、小企业在在市场的大舞台上尚未唱罢已该退场。为数众多的凭借资源优势、“占净风光”的冶金企业,由于内部机制障碍、产品结构单一,也无不命系上天,祈祷市场有冲天牛劲,尚未真正从革除弊政、练好内功上下一番功夫。一.私营企业要加强管理,离不开管理制度私营企业加强管理是近年来常说唱新的话题。在经历了初期的快速拓荒之后,一部分私营公司已逐步从主要靠寻找政策真空的投机心理,开始着眼内部管理,向国际大公司学习科学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依靠科技进步和企业创新不断提高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从一般意义上讲,管理是指建立并保持一个良好的组织环境,使组织里的每一个成员从个人随意状态到习惯于协调一致地完成组织目标的全部活动。管理的任务是为组织确定明确的目标,并通过各种管理活动来落实目标。由于管理学研究的重点是如何对组织进行管理,因此建立并保持一个良好的组织环境是管理的前提条件。同经营相对而言,管理是对各项经营资源进行组合、配置、协调、控制等活动的总称。经营资源是指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资金、信息等要素。没有经营资源,经营活动便不可能顺利进行,而有了经营资源并不等于有了现实的经营,要使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巩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必须对人、财、物等要素进行更加合理的组合和配置。管理制度是对企业或组织正常运行的基本方面规定活动框架,调节集体协作行为的制度。在企业制度体系中,管理制度是比企业章程等基本制度层次略低的制度规范。它是用来约束集体行为的成体系的活动和行为规范,主要规范对象是集体,而非个人。例如,各部门和各层次的职权、责任和相互间的配合、协调关系;各项专业管理制度(人事、财务、业务);信息沟通和命令服从关系等方面的制度,组织管理体系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管理制度,它是以单独分散的个人行为的整合为目的的集体化行为的必要环节,是管理工作赖以依托的基本依据和手段。对现代的公司制企业或组织而言,通常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1、组织管理制度。具体包括:部门化的组织制度、职责区分制度、组织构架制度等。2、经营企划管理制度。具体又是指经营计划管理制度、经营方针管理制度、经营目标管理制度和营销计划管理制度。3、营销管理制度。具体包括:销售管理制度、市场情报管理制度、客户开发管理制度、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营销人员管理制度等。4、生产作业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材料系统制度、存储运销制度、生产作业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员工招聘制度、员工报酬和激励制度、员工培训制度等。6、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资金预算制度、利润管理制度、财务控制与审计制度、投融资制度、资金帐目管理制度等。7、办公及后勤管理制度。包括会议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差旅管理制度、办公场所管理制度等。管理与管理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首先,管理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事实证明,尽管私营企业产权关系清晰,但所有者凭借财产权力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有规范约束,否则,就会出现混乱,这样的例子很多。同样,私营企业的经营者进行管理也需要一定的依据,做到有章可循。而且员工在经营活动中也需要明确那些是自己应该做的,那些不是,这些都是以管理制度为基础的。如果一家公司缺乏成章成文的管理制度,全部由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一人说了算,甚至以罚代管,既不利于管理顺利进行,也容易形成官僚式的管理方式,压抑了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其次,管理是以管理制度为基础的创新。管理不完全等同于管理制度,制度是刚性的,而管理是能动的,是在制度层上的创新。管理主要是针对经营中的一些不重复出现的事件,而制度则是对重复出现事件的规范。如同人走路、跑步时一般不需要通过大脑,只需由脊椎中的灰质控制就可以了,人不会因为走路而先使劲想迈腿、再迈腿。但是人要走多快、跑多块,是否需要追上前面的目标,则需要有大脑发出指令。公司日常运作,每个员工该干什么、怎么干,完全可以由制度控制,员工行为目标是什么,公司战略是什么,如何才能做得更好,则需要管理者的天赋和智慧。二、管理制度的特征私营公司要制定规范而完善的管理制度,首先对管理制度的特征有所了解。企业组织管理中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形成,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1、从实际出发。没有普遍适用的管理制度,制定制度规范,要从企业组织实际出发,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技术类型、管理协调的需要,充分反映企业组织活动中的规律性,体现企业特点,保证制度规范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切忌不切合实际的“花瓶”制度。2、遵循管理科学的客观规律。制度化的管理必须服从管理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将管理活动引向科学、理性和规范化轨道,从而实现管理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切忌想当然和一相情愿。3、根据需要制定。制度规范的制定要从实际出发,不是为了制定而制定成为摆设。“需要”是制度规范的唯一标准,制定不必要的制度规范反而会扰乱组织的正常活动。如,在有些非正式行为规范或习惯能很好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就没有必要制定类似内容的行为规范,以免伤害企业组织成员的自尊心和工作热情。4、建立在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法律和社会一般道德规范是在全社会范围内约束个人和团体的基本规范,是企业组织正常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和保证。企业制定的各项制度规范不能违背法律和一般道德规范的规定,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否则,企业组织整体在环境中的生存发展,制度规范对组织内部各方面的约束,会受到影响。5、系统和配套。企业制度规范要全面、系统的配套,基本章程、各种条例、规程、办法要构成一个内在一致、相互配套的体系。同时要保持制度的一贯性,不能前后矛盾、漏洞百出、朝令夕改,应避免发生相互重复、要求不一的现象,要避免疏漏,形成一个完善、封闭严密的系统。6、合情合理。适度规范在体现合理化、全面性方面要讲究科学、理性。另一方面要考虑人性的特点,避免不近人情、不合理等情况出现。在制度规范的制约方面,要充分发扬自我约束、激励机制的作用,避免过分使用强制手段。7、先进性。制度规范的制定要从调查研究入手,总结本企业经验,同时吸收其他企业的先进经验,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保证制度规范的先进性。三、管理制度如何落实以制度规范为基本手段协调企业组织集体协作行为的管理方式,就是制度化管理。制度化管理通常被称为官僚制、或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这是由马克斯—韦伯提出并为现代化大型组织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式。私营公司无疑应该以制度规范为基本的管理手段。全面落实管理制度,增强公司执行能力就成了私营公司管理能力强弱的体现。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关系中,制度化管理倾向于把管理过程和公司设计为一台精确而完美的机器,他只讲规律、科学。但是公司毕竟是由人组成的集团,人不是机器,不可能象机器一样准确、稳定、节律有制。人有感情、有情绪、有追求、有本能。在此意义上,完美的制度化的管理只是一种抽象。同样,公司也不能变成一台设计完美的机器,它是在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有生命的有机体,随着环境变化不断调节自身是其基本的生存方式之一。这种调节机制要求企业组织有成长发育的机制,要求公司有生命活力。这种发育机制和生命活力之所以能形成并发挥作用,根本在于人的行为构成是构成公司生命的基础,公司从生存发展的需要考虑,也不能变成机器。所以,极端的制度化管理既不可能,也不理想。制度化管理强调的也不是极端制度化,而是以制度化管理体系为基础,谋求制度化与人性,制度化与活力之间的平衡。在此意义上,企业组织在推行制度化管理的同时,要处理好以下两组矛盾和平衡关系:1、“经”与“权”的关系。“经”与“权”是中国传统说法,“经”是规范、原则、制度,“权”是指权宜、权变,即衡量是非轻重,因时、因事、因地制宜。“经”与“权”,即所谓原则性和灵活性,坚持按制度办事与适当变通之意。在管理中,“经”就是坚持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坚持原则性,“权”就是从实际出发,根据情况变化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采取变通办法。显然,“经”与“权”是一对矛盾。管理中需要按规章制度办事,坚持原则性,这是制度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同时,管理过程中也不能没有灵活性。如何处理好“经”与“权”的矛盾,是摆在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难题,在这方面,没有一般的成熟方案可供利用。根据各公司现实情况和经验反映出的问题,处理“经”与“权”的矛盾需注意以下两点:(1)根据我国企业组织的实际情况,应加强“经”的一面,推行制度化管理,即使牺牲部分灵活性也是值得的。因为传统的和现实的各种原因,导致我国现实中原则性太少而灵活性太多。(2)在公司基本的方面、关系全局的方面必须坚持原则不动摇,而在局部的、无关宏旨的方面可以适当放宽、多些灵活性。2、他律和自律的关系。他律和自律是在涉及个人行为的管理时,究竟应该更多地借助于教育、惩罚、强制、约束等外部规范方式,还是更多地依靠个人觉悟、自觉性、自我约束来达到目的的问题。强调他律还是自律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管理者心目中关于人性的假设,认为人性恶的,以他律为主,认为人行善的,多依靠自律。制度化管理所强调的是他律的一面,但它不是以人性恶为假设,而是出于使个人单独的行为成为有目的的,在时间、空间、程度等方面都整合了集体行为的需要,但同样也存在着与自律的矛盾。尽管处理他律与自律的矛盾有各种不同的主张,但有两点是必须注意的,(1)个体自觉性、自我约束程度有限,私营公司许多活动依靠个体约束无法按部就班、协调一致地进行,所以必须充分依靠他律,发挥制度规范的作用。(2)在保证组织活动正常进行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发挥自律的作用,相信和依靠职工群众,缩小他律的范围。过度地他律会导致信任感降低,助长破坏性,因此必须将他律控制在必要的限度内。自律应用得当可培养个体自觉性、责任感,更好地发挥个人聪明才智和创造性。因此,私营公司在应用管理制度时,切不可以制度完全代替管理而形成一种僵化的格局,或以管理的随意性完全取代管理制度而无法无章。其中度的把握只有由私营公司管理者们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慢慢琢磨和勤修苦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