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城市规划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是忻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3]13号);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5.《忻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6.《忻州市(原县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原《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0)。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1.深入分析城市发展的区域背景,优化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对城市进行合理的区域定位、产业定位,促进整个区域的协调发展。2.坚持节约土地资源和合理用地的原则,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的力度,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合理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贯彻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3.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城市功能进行调整和重组,强化其中心职能。4.重视城市与生态环境的共生和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对城市周边自然条件进行合理利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及北方城市特色的园林绿地系统,塑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景观,对旧城区进行合理的传统风貌保护。5.合理配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6.近、远期相结合,合理安排城市发展空间和发展时序,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第四条规划目标: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繁荣,地域文化特色明显,具有良好的人居环境。第五条规划期限为:近期:2001-2005年;远期:2006-2020年。*第六条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如下:长征街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南关办事处的全部范围;原播明镇的后播明、前播明、西播明、二十里铺、阳村、符村、大檀、小檀八村;东楼乡的前郝、后郝、北肖三村;兰村乡的范野、下社、北场三村;原解原乡的解原、东社、小奇、北赵、新路、流江、佐城七村;原秦城乡的顿村温泉旅游度假村;豆罗水源保护区,包括田村、东曲、麻会、豆罗桥、西张、韩岩一带的一级保护区。城市规划区主要包括以下区域:1.规划城市建成区及城市远景发展备用地。2.豆罗城市水源地。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183平方公里。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七条区域与城镇发展战略指导思想:1.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原则2.城镇化发展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3.城镇化推进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4.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5.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第八条区域与城镇发展战略目标:规划期末,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市域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质量达到小康水平;基本实现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以改善,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第九条区域功能定位:忻州市是山西省重要的轻工、食品加工基地和新兴的煤、电、铝综合性工业基地,以宗教古建文化、黄河文化和自然生态为特色的旅游经济区,黄河中游重要的水土保持与生态防护林建设基地。第十条区域产业发展战略:1.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市域东部县(市、区)重点发展以小杂粮、瓜菜、药材等为特色的高效种植业;西部县建设以牧为主、农林牧协调发展的生态畜牧经济区。2.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抓好煤焦、医药、法兰、化工、冶金、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煤、电、铝、化、冶和医药等产业,实施项目带动,突出“三煤两电一铝四化”,扩张经济总量。3.第三产业要以旅游业为龙头,通过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整体促销、设施配套,围绕五台山、芦芽山、温泉、雁门关、黄河五大旅游景区的建设,突出发展以佛教文化、边塞文化、黄河文化、自然生态、度假疗养为特色的旅游业;同时,加强交通、供电、通信、供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域城镇化进程,加快东、西山区脱贫致富步伐。第十一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1.加强忻州市与相邻的太榆、大同、朔州、阳泉、离柳中等经济区及神府能源基地的分工协作,统筹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发展与布局、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2.协调好忻州市与省会太原市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省会特大城市的“辐射”与“滴漏”效应,加强城市在功能、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联合,积极发展旅游度假服务、蔬菜副食品生产及加工等产业。3.优化市域资源配置,强化忻州、原平、定襄核心城市建设,整合“忻定原”核心区功能;依托中部发达地区,加大东西山区的资源开发和生态建设力度,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重点地带开发;统筹规划宁武、神池、阳方口组合中心,协调好河曲、保德、偏关沿黄地带城镇与工矿区布局。4.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力度,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加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旅游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第十二条城镇发展战略:1.调整优化城镇职能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城镇综合性职能体系建设,整合城镇——区域关系,增强整个市域及各城镇的竞争力。2.提高市域中心和次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和区域辐射功能,优化城市发展的软硬环境,适度扩大城市规模,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3.积极发展小城镇,重点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县域中心和中心镇,突出城镇特色,促进城镇功能完善。第十三条2005年市域总人口30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2%左右,城镇人口98万人;2010年市域总人口320万人,城镇化水平37%左右,城镇人口118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346万人,城镇化水平45%左右,城镇人口156万人。第十四条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规划期内,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城镇化体制创新等将成为未来忻州市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1.强化市域中心城市――忻州市区的综合服务和区域辐射功能,适度扩大城市规模,带动全市城镇化的整体发展。2.注重区域整体协调发展,调整市域生产力布局结构,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3.积极发展小城镇,加强城镇工业小区建设,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非农产业向城镇集聚,促进人口和产业的合理集聚,推进市域城镇化进程。4.加快城镇化体制创新,深化户籍制度、城镇土地使用制度、城市财政体制、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疏通人口、经济、社会各种要素城乡流动和集聚渠道。第十五条规划建议撤销宁武、五台、河曲、定襄4县的县建制,设立宁武市(包括阳方口)、五台市(包括豆村、台怀)、河曲市、定襄市;建议撤销秦城乡,设立顿村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顿村。*第十六条规划市域城镇规模等级划分为五级,即:20万人以上的城市1个――忻州市,城镇人口35万人;10-20万人的城市1个――原平市,城镇人口18万人;5-10万人的城镇(市)10个,城镇人口60万人,城镇平均人口规模6.0万人;2-5万人的城镇11个,城镇人口27万人,城镇平均人口规模2.5万人;2万人以下的城镇35个,城镇人口16万人,城镇平均人口规模0.5万人(详见附表一)。*第十七条规划市域城镇职能等级划分为市域中心、市域次中心、县域中心、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五级,并按照综合性城市(镇)、交通――工矿城市、旅游城市(镇)、工矿城市(镇)、轻型工业城镇、集贸城镇6种职能类型进行调整和引导(详见附表二、三)。第十八条忻州市域城镇空间布局模式采用点轴开发战略。以忻(州)定(襄)原(平)核心区为中心,宁(武)神(池)阳(方口)组合区为次中心,其他县城(市)及重点中心镇为增长极点;沿大运高速公路、北同蒲铁路--大运二级公路和京原铁路--108国道形成区域城镇发展一级轴线,神朔--朔黄、神河铁路及忻阜高速公路、209国道等三纵二横公路网为区域城镇发展二级轴线。第十九条城镇经济区划为:1.忻定原经济区:包括市域中部的忻府区、原平市和定襄市,是晋中经济区北部城镇密集区域。其区域定位为山西省重要的轻工、食品、化工和铝工业基地,忻州市域城镇发展的核心区,以温泉度假为特色的旅游经济区。规划期内,要加强忻州、原平、定襄核心城市建设,整合忻定原组群功能,提高人口与经济集聚水平,建成强有力的发展极核;依托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规划建设的晋北铝厂等重点工程,大力发展医药、食品、氧化铝及铝材加工等工业,巩固与改造化工、法兰锻造传统工业;农业发展以小杂粮、蔬菜、瓜果、养殖业为主,建设成为全市粮、菜、奶、蛋生产基地,加快农业产业化与乡村工业化进程。2.繁代五经济区:包括市域东部的五台市、代县和繁峙县。区域定位为以宗教古建文化、雁门边塞文化、历史名城为特色的旅游经济区和重要的冶金工业基地。要突出发展以五台山佛教文化、雁门边塞风情和宋文化、代县历史文化名城为特色的旅游业,加强以旅游通道建设为中心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旅游景区及服务基地的规划与建设,避免无序发展与建设性破坏;发挥本区自然植被较好、宜林宜牧地广阔的优势,建设水源涵养林基地和畜牧业基地;调整工业结构,改造冶金、煤炭等传统工业,大力发展水电(五台西龙池抽水蓄能电站)和农林牧产品加工业。3.宁静经济区:包括市域中部的宁武市、静乐县。区域定位是山西省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和煤炭能源基地,以自然生态为特色的旅游区。发展策略是,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牧工程,抓好土石山区水源涵养林建设,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以芦芽山、管涔山生态旅游为重点,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与忻州市区、五台山旅游区的资源整合和横向联系;加快宁武市的城市建设,积极推进人口与产业的集聚。4.河保偏经济区:包括市域西北部、黄河东岸的河曲市、保德县、偏关县。区域定位是黄河中游重要的水土保持与生态防护林建设基地,新兴煤-电-铝综合性工业基地,以黄河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区。发展策略是,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牧与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抓好丘陵沟壑区水土保持林建设,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扩大开放,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横向联合与协作,规模化开发矿产资源,建设煤-电-铝综合性生产基地;积极发展以黄河风情旅游为特色的旅游业。5.神五岢经济区:包括市域西中部的神池县、五寨县和岢岚县。区域定位是重要的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今后要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牧工程,防治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农业发展以小杂粮、油料、畜牧为主要方向;工业发展以农畜产品加工业为主。*第二十条区域开发管制区划:将全市划分为城市化地域、人文与自然景观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综合治理区、农业耕作区、通(廊)道型区等6个区域开发管制类型区。1.城市化地域:相当于城市、县城和建制镇的城市规划区,具体范围由城市(镇)人民政府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中划定。管制规则为:(1)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区内一切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做到三证齐全;(2)本着“集约、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指标;(3)保护与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4)各种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经济园区、工业区等应纳入所在城镇的总体规划,统一规划管理。2.人文与自然景观保护区:指为保护人文景观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而划定的区域,包括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芦芽山自然保护区及其他文物保护区和自然景观区等。管制规则为:(1)本区域的发展和一切社会经济活动必须服从保护需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总体规划;(2)遵循“适度开发“的原则,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3)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降低开发建设强度,禁止建设与资源保护和风景旅游事业无关的项目;(4)按有关规划和要求对影响景观保护的其它建筑和用地进行调整和外迁,鼓励区内零散居民点迁出区外。3.水源地保护区:指为城镇发展、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水资源的水源地分布区,主要包括城镇周围的水库、泉水、地下水汇集和赋存地带等地区。管制规则为:(1)禁止建设布局各种类型的污染源,不得向区内排放环境污染物;(2)鼓励植树种草,以净化环境、涵养水源;(3)严禁在区内及其附近地区进行矿产开采,建设地下或大型建筑,保护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