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中国创新驿站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充分发挥科技在支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加速公共财政投入所形成科技成果向企业的转移转化,整合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中国创新驿站试点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中国创新驿站是集成利用科技中介服务资源,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暨中小企业创新支持系统。建设中国创新驿站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措施,是解决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和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建立新型技术转移机制、加速构建技术创新体系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实施的有力举措。开展中国创新驿站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技术要素向企业流动为目标,按照“企业需求为导向,信息化手段为支撑,资源整合为重点”的思路,通过技术转移专业化服务解决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及区域、产业的创新发展需求,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2—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实现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中国创新驿站试点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共建共享;集成资源、协同创新;规范管理、示范引导;合理布局、因势利导”的原则。中国创新驿站试点工作要实现以下目标:形成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战略性整合创新服务资源为手段,提升我国技术转移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的新型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国创新驿站;2010年在部分省市择优选择10家左右区域站点和20家左右基层站点开展试点工作,按照中国创新驿站有关的运行规则和工作流程,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创新服务;走访不低于1000家左右的企业,挖掘企业技术需求不低于1000条,促成不低于100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转移转化;建立依托中国创新驿站站点开展服务的签约技术经纪人队伍,带动中国技术交易合同成交额增长率稳定在10%以上。二、功能与重点任务(一)主要功能中国创新驿站由国家、区域、基层三级站点组成。国家站点设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区域、基层站点之间可以开展广泛的合作,不受地域限制。国家站点根据区域站点提供的地区和行业需求进行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的筛选、信息整理和调研。负责网络工作系统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3—区域站点作为省、市中心站点除具备基层站点的功能外,按照国家站点的部署,组织开展对科技计划成果的筛选、中试孵化、集成、市场化开发、投融资等服务。向区域内基层站点提供公共专业性服务支持,包括政策咨询、专门技术领域咨询、商业、技术、法律专家库、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涉外商业、技术谈判服务、多语种服务等。部分站点将作为国际站点开展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工作。基层站点是网络的基本结点,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创新支持服务。与区域内大学、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各类中介机构广泛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专家队伍和技术经纪人队伍。走访企业和研究单位,挖掘技术源头与技术需求。针对企业在创新链上各个阶段的具体需求,利用中国创新驿站的网络工作系统和各站点之间的紧密协同,集成区域内外的创新资源,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化服务,包括:技术供需对接与资源匹配服务;各类工程化、孵化、集成开发等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评估、知识产权、技术投融资等相关服务;提供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等方面培训;创新引导与创新活动评价与评估;技术创新的方向和重点领域分析等。(二)重点任务1.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及研发能力与企业技术需求的对接。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集成全国创新服务优质资源,组织开展对科技计划成果的筛选、中试、孵化、集成、市场化开发、投融资等服务,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瓶颈问题。通过区域站—4—点与其他站点的信息交换和工作协同,实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及研发能力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对产业重大、共性技术和公益技术,开展行业性或区域性技术推广活动。2.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以国家政策和内部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为引导,基层站点以规范流程开展始于挖掘企业需求的、高端、标准化技术转移服务,通过全系统站点以及部分站点与欧盟企业创新网络(EEN)等国际创新服务组织网络的密切合作,集成全球资源为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实现跨领域和多需求条件下的整合集成服务。3.建立和完善新型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战略性整合和集成科技服务资源,依托行业协会、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孵化器、生产力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现有机构嵌入独立核算的中国创新驿站工作部门,以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开展网络协作,广泛联系各行业领域专家及技术经纪人队伍,形成全国技术转移与创新服务合作的全新格局,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4.提升我国技术转移公共服务水平。运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绩效考评和标杆管理法,实现网络内相关知识、经验和技能的迅速推广应用,形成能力持续提高的学习型组织,培养技术转移高端服务人才和品牌技术转移机构。通过示范引导,在较大程度上提升我国技术转移服务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5—三、保障措施(一)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中国创新驿站站点为推进技术转移开展的合作网络建设、信息收集与扩散、交流活动策划与组织等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特点,由国家政策引导类计划对站点的公共服务进行财政补贴。地方政府向本地区获得中央财政经费补助的中国创新驿站站点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支持经费及其它配套条件。鼓励站点开展增值服务,在不违背中国创新驿站宗旨和各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形成赢利模式并不断发展壮大。(二)发挥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的支撑作用依托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中国创新驿站内部工作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支持中国创新驿站的运行和管理。主要功能包括信息发布、成员管理、市场推介、内部交流、活动管理、绩效管理等。同时联合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资源和技术转移服务资源的平台网络,形成与大型仪器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等的共建和共享,为中国创新驿站运行提供充足的基础信息资源。(三)建立中国创新驿站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中国创新驿站管理制度及标准化体系文件,保证中国创新驿站网络体系的标准化与高质量作业,鼓励站点创造性开展工作,对站点实施绩效管理。四、组织实施(一)科技部火炬中心统筹协调中国创新驿站建设、规划、管—6—理与运行。成立中国创新驿站理事会,对中国创新驿站运作开展全面指导、考核、支持和监督。下设中国创新驿站秘书处,负责创新驿站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专家委员会,开展决策咨询和战略研究。(二)加强与教育部、中科院、国防科工局和行业协会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发挥各部门优势,集成资源,分工合作,共同推进中国创新驿站建设。(三)地方科技行政部门负责中国创新驿站区域管理、协调与推进,审核并择优推荐中国创新驿站站点,统筹本地区科技成果资源,为站点开展业务提供必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