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务工作实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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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务工作实操主讲人:张浩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博士后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主办: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省水利厅机关党校破冰活动(5分钟)游戏规则:1.每组成员自我介绍:姓名、单位职位、一句能代表你自己的话2.每组根据第一印象选一位组长。3.由组长主持民主讨论确定一个响亮的组名。第一单元党员发展工作实操训练小组交流与经验分享(小组交流5分钟,由组长确定小组代表发言)(一)谈谈您所在支部是如何发展党员的?1.发展党员要坚持哪些原则?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是什么?2.发展党员的手续和工作程序有哪些?发展党员工作应着重抓好哪些环节?(二)谈谈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面临的困惑或问题?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与重点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一是入党自愿,二是个别吸收。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确定发展对象重点培养教育入党前的考察审查办理入党手续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党员发展五个阶段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第一阶段:申请入党1.申请人起码条件:年满十八岁、中国公民(党章第一条)2.28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必须是共青团员。3.入党必须有书面申请4.入党申请书一般由本人亲自写;也允许用打印,但必须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基本条件和要求5.短期(一年以内)借(聘)到外单位工作的,入党申请应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由原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6.借(聘)时间超过一年的,入党申请可向现工作单位提出,由现工作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借(聘)到外单位工作7.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向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代管单位党组织申请入党;所在单位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代管单位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申请8.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一时未被吸收入党的,一般不必再写入党申请书,可继续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汇报思想。若时间较长,或有重要问题需要补充说明,或对党有更深刻认识,也可以重新写申请9.申请人工作调动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将其入党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申请人一般不必重写;若因某种原因,调入单位党组织未收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和有关材料,申请人重新写申请工作调动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1.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入党愿望比较迫切2.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方面表现积极确定积极分子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①提交入党申请书②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推荐③党支部听取群众意见④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决定⑤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递交申请书后何时被列为积极分子:①对其情况比较了解的,支部要及时讨论;②对其情况不大熟悉需要时间了解的,可以推迟讨论,但不宜太长,并要及时谈话党支部应做的工作1.派人与其谈话,指出努力方向、要求2.报上级党组织备案3.研究落实培养考察的措施(包括指派1-2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4.对尚不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志,也应及时谈话,指出不足,引导和鼓励其进步,具备条件后适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注意事项1.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除口头汇报外,一般每半年至少书面汇报一次。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积极分子考察一次。考察内容:积极分子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和群众观念等。考察结果填入《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日常管理1.建立档案: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群众反映材料、调查证明等;每人一袋专人保管2.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分析研究3.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充实:对已经丧失信念、经长期教育无效的,不再列为积极分子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登记制度5.及时做好调动工作单位的积极分子材料转移工作第三阶段:发展对象什么是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研究,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条件1.一般应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不到一年的,除个别表现突出者之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2.党组织对其进行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等教育,并经考察,基本达到要求;3.其本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政治素质和工作表现兼备,尤其要看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程序1.培养联系人提出建议2.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4.党支部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5.支委会(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注意事项:“党小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应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因为党小组对培养教育的对象比较了解–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能仅仅以党小组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也不能把党小组的讨论作为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的一个依据“推优入党”–团组织可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略)入党介绍人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即可帮助其确定入党介绍人担任党介绍人的条件:–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对申请人比较了解–2名正式党员1.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被定为不合格受到限期改正的党员,均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2.受其他党纪处分的党员,若确能负起介绍人责任,发展对象也信任他,则可以做入党介绍人3.一般不宜请申请人自己的亲属做入党介绍人;一人不宜同时担任2名以上申请人的介绍人4.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若本支部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在上级党委范围内其他支部正式党员中确定入党介绍人此情况下,支部会讨论接收其入党时,只能负责介绍其情况、表明个人意见,不能参加表决入党介绍人犯错误时一般性错误,可继续担任介绍人;被介绍人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不受影响严重错误,不宜继续履行介绍人职责时,应另换他人;若被介绍人已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党组织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另确定1名联系人被介绍人不具备入党条件,或介绍人所犯错误与被介绍人直接有关,应针对具体情况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处理短期培训中组部:积极分子入党前必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应发展入党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的,应当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志。尚未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不宜提前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政治审查1.中组部规定: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2.政审内容:1)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3)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现在职务、政治面貌、政治表现以及与本人的关系并不要求调查每个人,主要了解政治和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3.政审的方法:1)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2)同本人或本单位和本地有关组织和人员谈话、询问、核实情况3)向外地(单位)有关组织和人员函调或派人调查–注意:预备党员一般不宜做政审工作;特殊情况需参加的,应指派正式党员与其共同承担非党群众不能做政审工作征求群众意见1.党章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2.征求意见的时间:在报请上级党组织预审之前进行3.征求意见的方式:1)个别访谈:做好记录2)座谈会:做好记录;不要将对发展对象持不同意见的人放在一起座谈;不要将党员和非党群众放在一起座谈3)民意测评4)公示:不少于一周认真调查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的,不影响发展反映的问题较为严重,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发展反映的问题较为严重,情况属实的,不予发展超过公示期限反映的问题,应抓紧调查核实,同时报上级党委暂缓审批对暂缓发展和不予发展的对象,党组织应做好思想工作预审准备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前,可预先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预审),避免出现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级党组织认为条件不够或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而不予批准的现象预审材料:1)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2)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3)政审和征求群众意见的材料(包括公示情况)4)培养教育考察的材料5)团组织推荐材料(限共青团员)填写《入党志愿书》前提:–发展对象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并已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填写要求:–填写内容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和铅笔–一般应由本人填写。特殊情况书写有困难的,可由指定党员代笔,代笔人和本人均需签名盖章并注明本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第四阶段: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入党发展对象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已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具体讨论审批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经过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支部大会前的准备工作1.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填写内容是否与组织了解的情况一致2.审查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实事求是3.对发展对象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提交大会讨论4.找申请入党人再次谈话,向其讲清如何汇报自己的有关情况,以及参会注意事项5.若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应事先印制好表决票6.通知全体党员按时参会,布置好会场支部大会的召开(一)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2.组织委员宣读发展人名单;3.发展对象向大会汇报(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社会关系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4.入党介绍人发表意见(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发表自己的意见。)5.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征求到的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6.大会讨论(到会党员对申请人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介绍人、支委和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7.大会表决(支部书记提议到会正式党员进行举手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8.闭会(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报送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的召开(二)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要派人谈话–安排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级党组织审批前进行–谈话的内容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谈话之后,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委审批党员,必须坚持党委会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党委会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抓紧审批,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重新办理入党手续。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预备期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上级党组织在3个月审批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上级党组织超过3个月审批的,若因本人原因所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复议之日起算;若因组织原因,预备期仍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上级党组织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本人一直表现好,其预备期从重新办理入党手续的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预备期的起算日: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1)预备党员每3个月向党小组(不分党小组的党支部,下同)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2)党小组每3个月在听取汇报后,对其进行一次评议3)支委会每3个月对其表现分析研究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谈话4)党小组和支委会每3个月应将对其评议意见填入《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登记表》,作为预备期满时讨论其转正的依据入党宣誓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基层党委或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适时举行,不要拖太久,不得转正后才进行宣誓–可以适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不能在无党旗的情况下宣誓–不可采取茶话会等轻松活跃的方式进行第五阶段: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1.提前一至两周,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党小组提出能否转为正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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