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体检制度为了确保医院职工的身心健康,加强对职工健康状况的管理,提高医院职工的身体素质,增强职工凝聚力和工作安全性,经院班子讨论决定,以职工福利形式每年为职工提供一次健康体检,特制定本制度:一、体检范围:凡在医院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医院全职员工。二、体检项目:1、一般项目:体重指数(BMI)、血压(BP)、脉搏(P)、血氧饱和度(SPO2);2、体格检查:内科、外科体格检查;3、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4、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蛋白、低密度蛋白;5、乙肝两对半: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6、肾功能:尿素氮、肌酐、尿酸;7、血糖:空腹血糖;8、血液常规检查;9、彩色B超(三选一):(1)肝、胆、脾、胰、双肾;(2)子宫及附件;(3)前列腺、膀胱;10、十二导心电图:十二道心电工作站;11、X光检查:DR胸部正位片;12、尿常规;13、妇科检查(女员工):(1)外阴、阴道、宫颈、子宫体、附件常规检查;(2)白带常规检查;(3)宫颈分泌物涂片(巴氏)三、基本流程:1、每人每年体检一次,计算时间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止;2、由本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领取《体检申请表》,经办公室主任和院长签字认可;3、在不影响医院日常工作地情况下,自行与相关部门联系检测项目和时间;4、职工应在体检项目范围内进行检测,也可视自身情况选择全部检测或是部分检测。如不需要全部检测,须由员工在《体检申请表》相应项目一栏签名表示放弃检测;5、检测完毕,一般情况下不予出具正式体检报告,以及打印胸片等,如有特殊情况或职工本人要求给予报告单或胸片等,须另行交纳相应费用;6、如职工要求增加本规定以外的其他检测项目,须按员工价交纳检测费用。7、检测全部完毕后,《体检申请表》交回办公室,统一记录存档。报告单及胸片等自行保管,无须交存。四、本制度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