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注意事项一、环保竣工验收的重要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是我国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管理的两项基本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现行环境管理制度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管理的两个重要环节。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推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管理方针,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则是依据环评文件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的最终检查,它不仅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守门员”,把着环境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关,而且还对环评文件的质量起着验证和反馈的作用。因此,验收工作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二、环保竣工验收的程序1、仔细认真核实验收材料阅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专家评估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试生产申请、试生产批复、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注意核实《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图示、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对应,是否发生明显变化,发生变化的需仔细核实。2、进厂核实实际生产工艺《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上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要求后,应进厂核实以上情况,确保资料与实际生产一致。3、对实际工况的核实验收规定,在验收期间,生产工况应达到设计能力的75%,对于在验收期间,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验收监测报告提供的监测结果无效,不予以进行验收。4、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核实相应的资料和核实工况后,重点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及运行情况的核实,在核实过程中,应该注意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对于无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单位建设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上不是符合要求的或是无资质设计单位或是施工单位设计的或是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是无效的。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核实是否按可行性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是否能够达到相应的要求。5、适当的结论现场核实后,比较规范的企业,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的,可以进行适当的肯定,对于现场平面管理混乱,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应该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出现场监察记录,责令企业进行现场改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是以专家意见为参考,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等具体业务科室为主的综合决策过程三、环保竣工验收的注意事项1、现场勘察时存在的问题1.1现场勘察前,首先应获取“环评报告书(表)、初步设计(环保篇)、环评批复”等资料,认真翻阅后,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地实地查看,这里需注意的一点是:不能是企业让看什么监测人员就看什么。1.2检查被验收工程厂址是否有变动?设施是否有出入?工程中设备、设施是否有变更?具备不具备验收条件和验收监测条件?以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等。应对照环评建议、批复、初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查看是否落实了。避免“看现场就是监测布点”,“签了合同就是现场监测”,“有了问题回头再说”。应把问题放在现场监测之前,具备条件就验收,不具备就不验收,同时,应如实说明存在问题。对验收监测方案一般分三种情况:(1)如现场勘察被验收项目无问题,即编制验收监测方案;(2)如环评建议、批复、初设等基本落实,在编写了监测方案后应将被验收项目存在哪些问题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供审批参考。往往第二种情况占多数。(3)如果被验收项目主要问题都没落实,应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一份关于×××项目现场勘查存在问题的情况说明,并经三级审核、盖章、存档。为了慎重并加强对监测方案的审查,在报省局审批前,省站将分行业,特别是对造纸、化工、石化或其他行业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和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如有色金属选矿、冶炼、皮革、印染、化学合成医药等存在问题较大的行业,成立专家小组,审查监测方案是否通过。同时,采取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执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行政或经济处罚措施,否则的话容易出问题,省站早有关于此类问题的管理规定。2、现场勘察的主要内容要针对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项目归属、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2.2项目立项、环评报告和工程初步设计等有关技术文件和批复;2.3项目设计的各项生产设施及其应建设和实际完成情况;2.4项目的主要污染源、相应环保措施或设施的应建设和实际完成情况。2.5工程变更、试生产及其他有关情况。3、现场勘察的主要工作内容3.1充分了解环评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3.2充分了解初步设计落实环评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的情况;3.3通过资料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工程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施及其建设完成情况;3.4通过资料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工程的污染源、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环保设施和措施及其落实情况;3.5对“以新带老”和“改扩建”项目,充分了解原有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及变化情况;3.6对存在委托处理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情况的建设项目,检查接收或处理单位的资质,检查建设项目与接收单位的合同和协议等,必要时应对接收或处理单位进行现场勘察;3.7对涉及管理部门有污染物区域削减要求的建设项目,对涉及区域削减的单位应进行实地勘察,检查落实情况;3.8了解污水受纳水体、所在区域空气和噪声的执行标准及级别;3.9通过以上工作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确定建设项目验收监测的范围、执行标准和具体监测内容。4、现场勘察前应准备资料收集清单4.1环评报告书(表)及审批项目的环保局批复意见;4.2下一级环保局对环评报告书(表)的预审意见;4.3主管工业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函;4.4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4.5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4.6建设单位关于被验收项目的建设及环保情况文字介绍;4.7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情况及其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4.8被验收工程的环保设施清单(包括环保设施设计指标)及运行情况自检报告;4.9被验收工程的厂区平面图(电子版,框图,厂界周围应标明周围居民区、单位、农田、道路等距厂界的距离)。4.10主要污染源情况(包括a废气:烟囱数量、高度、出口直径等;b工业废水:来源、排放量、循环水利用率等;c生活废水:排放量;d声源;e固废:来源、数量、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4.11其他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及有关资料。5、现场勘察中应注意的问题5.1勘察前要认真审阅环评报告及初步设计,对该建设项目及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有所了解,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勘察。5.2现场勘察时不要被企业“领”着走,避免漏看、漏项问题发生,尤其是污染物排放口的漏项。5.3现场勘察时要认真细心,每个环保设施、每个点位都要勘察,了解所有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废气排气筒的直径要丈量。5.4注意环评报告书(表)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建设情况的核对。对初步设计未能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批复的要求,或环评报告未能预测到、环评批复中也未要求、初步设计中没有设计但工程建设完成后又出现了环境问题,或初步设计落实了批复要求但在建设中未能实施等情况,应向负责验收的环保局报告,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5.5注意工程建设的生产设施与配套环保设施的对应关系。现场勘察时应按工艺步骤、工艺管线和排放管线逐步核查,了解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之间的关系,以便正确了解污染物产生、处理、排放和进行监测点位布设,以避免监测的盲目性。5.6注意了解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解,首先可通过现场的直接了解,其次是通过对运行单位的运行纪录及日常监测数据与执行标准进行比较。对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不能达到要求的,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向负责验收的环保局报告。5.7注意含一类污染物废水处理设施的设置。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含一类污染物废水排放标准的考核地点在车间排口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口,且在处理达标前不能与其他废水混合。但一些建设项目考虑废水的集中处理问题,将一类污染物的处理设施与其他废水处理设施集中建设在一个地方。因此,发现一类污染物处理达标前与其他废水混合或根本未处理的情况,应向建设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5.8注意雨水管网和清净下水管网的调查,为防止污水稀释排放和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一般情况下雨水管网和清净下水管网不应接纳各种污水,特别是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因此在检查污水排放时,应注意收集管网图并实际调查是否有污水在未经处理达标前就进入雨水管网和清净下水管网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应及时向企业提出实施清污分流的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