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航拍服务协议甲方:乙方: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空中拍摄影像服务的相关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空中拍摄服务。拍摄地点:拍摄内容:拍摄周期:2、乙方使用**无人机飞行平台,搭载高清4K摄像头,为甲方提供空中影像拍摄服务,画面质量为4K全高清画质。二、作业环境要求1、乙方在不具备起飞或危险情况下有权拒绝飞行。危险情况包括:1)飞行器与遥控器直线距离超过500米;2)无线电、磁场干扰严重环境内,如雷达、通讯信号塔等50米半径内;3)降雨、降雪、冰雹、5级以上大风、沙尘暴等不良天气;4)起飞降落点半径10米内有人员停留;5)超低空飞行(高度5米以下);6)航线下方有密集人群、能见度低、阻碍物较多等;2、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航拍飞行许可文件并通知乙方备案申报航线后,乙方方能执行飞行任务,如没有相关获批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1)城市禁飞区;2)军事管制区1公里内;3)机场周边航空管制区内;4)其他政府、机关、保密单位等禁飞区域;3、在市区道路、公路、高速公路起飞作业,必须有相关部门人员协调进行拍摄,须由甲方承担协调工作。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甲方应提前两天向乙方提出工作部署,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天(大写:元整),乙方拍摄期间产生的交通费、设备运输费和食宿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并另行支付;2、支付方式分两笔支付:第一笔:合同签订后,甲方提出工作部署后,乙方机器和人员抵达拍摄现场,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第二笔:拍摄完成经甲方有效负责人确认无误,乙方将拍摄影像资料文件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3、甲方承担空中拍摄摄像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乙方因拍摄产生的即时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应及时支付乙方产生的费用。4、合同期间,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当次航拍任务,甲方应根据乙方已付出的劳动及提交的拍摄成果支付相应费用。四、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甲方应在拍摄前至少两天安排乙方考察拍摄现场,如条件不允许应提供拍摄现场的地形地貌信息以及实景照片视频。2)正式拍摄前,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对拍摄现场进行清理或人员规划安排。3)拍摄当天,甲方须派有权的专业人士前往拍摄现场监督协调以及确认拍摄结果。如果拍摄效果不满意,甲方人员必须现场立即提出重拍。航拍设备或主要操作人员一旦离开拍摄现场,即表明当天的航拍拍摄效果验收合格。如甲方再次提出重新拍摄或补拍,拍摄费用需另行计算。4)拍摄期间,甲方应做好飞行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安全警戒,如强行要求在高危区域起飞,由此引发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5)甲方安排车辆运输或转场期间造成的人员和设备损伤,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6)因履行本合同完成的最终拍摄成果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保有其使用权。如甲方提出影像资料的保密,须双方协商另行签订附加条款。2、乙方职责:1)乙方根据拍摄现场考察结果,制定航线图,完成拍摄计划。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拍摄计划确定出最终拍摄方案。2)乙方应严格按照制定飞行计划、航线图、分镜头脚本执行飞行任务。如果甲方临时要求更改拍摄方案,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3)乙方在飞行器起飞作业前应严格按要求检查飞行器各方面的性能,确保飞行器正常工作。4)乙方应在拍摄完成三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要求的拍摄影像交付甲方。5)甲乙双方须提供详细的现场拍摄人员联络单,以供拍摄现场及时联系沟通。五、违约条款1、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要求取消合同,提出方应向另一方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2、如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多支付所欠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3、如乙方延期交付拍摄影像,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当次剩余款项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六、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拍摄方案作为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确认有效。(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