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金陵大酒店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所(院)长为法人代表的控股公司,其委托的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安全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审批本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定期研究、分析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贯彻落实各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方针;组织和参与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二、副总经理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三、总监对酒店的安全操作工作负责,如制订、修订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研究和解决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事故的分析等。四、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具体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程和制度。2、组织制订(修订)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编制部门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3、负责部门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4、组织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压力容器、电气、仪器仪表、转动装置以及作业环境等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5、部门无力整改的隐患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总经理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报告。6、组织员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等。五、主管职责:1、在业务上受投资控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2、督促公司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4、深入班组进行安全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5、负责公司的事故上报统计,参加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6、领班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六、领班要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具体安全职责为:1、做到严格、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2、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包括安全知识教育);3、班前做好安全检查(可按预先制订的安全检查表检查);4、做好安全交接班;5、负责本岗位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6、及时纠正工人的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现场抢救,并及时向公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