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考核方案(2013年9月29日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一、指导思想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评定的原则,根据榆政人社发〔2013〕517号职称评定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二、评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4.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5.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6.身心健康。(二)业务条件1.三级教师(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并考核合格。2.二级教师(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效果好;(2)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5)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幼儿教师独立承担过教育教学任务),每学年均能承担校内公开教学或活动。3.一级教师(1)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2)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4)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5)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4.高级教师(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和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年,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6)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5.正高级教师(1)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艺术精湛,业绩卓著,形成独到的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本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应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6)任高级教师期间,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厅局级)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7)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20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8)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的合格证(不包含乡镇以下学校教学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9)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三)破格条件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可不受学历、任职时间的要求,在符合业务条件的基础上,并满足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职务)。1.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2)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完成县(区)级课题不少于2项;(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2.一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2)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完成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3.高级教师任职满3年,且符合下列两项条件,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并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2)主持完成国家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完成省级课题不少于2项;(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第一完成人。(四)其它有关条件1.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方可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2.本文所指教科研论文均指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且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的。专著均指申报人个人独著的20万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著作,并公开出版。3.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4.参评教师需提交近一学年本人教案。5.计划生育审查合格。6.符合榆林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榆林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学科能力竞赛”的通知(榆政教发﹝2013﹞228号)有关规定。其他条件按榆政教发[2012]167号执行。7.计算机免试条件:按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规定执行。(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2)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3)申报高级职称者;(4)年满45周岁者。三、考核原则客观、公正、以量化考核计分为主。四、量化内容和标准1、每个教龄年记1分,无教龄有工龄记0.5分,不重复计算。2、现职称任职期内每年记1分,以聘书为准。中间脱产学习请假除外。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每年记2分。4、班主任年限(以近三年计算):同一职级内,班主任每学期记2分。5、工作业绩:以近三年奖励性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为准,根据参评教师得分高低量分,得分最高者记20分,依次递减记分为:16、12、8、4、0。6、教师学历:大学本科记2分,大学专科记1分。7、同一职级内,凡被评为各级各类先进或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参照级别相应计分:校级0.5分,乡镇级1分;县级各局(教研室)1.5分,县级党政部门计2分;市级计2.5分、市党政部门计3分;省级计4分、省级部门5分;国家级8分。8、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有证书或批文);9、专业成果①优质课:以获奖证书为准。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4分。②论文:在同一职级内,教师撰写的论文国家级:一、二、三、优秀奖,记分为:3分、2分、1.5分、0.5分;省级:一、二、三、优秀奖,记分为:2分、1.5分、1.2分、0.3分;市级:一、二、三、优秀奖,记分为:1分、0.8分、0.5分、0.2分。县级:一、二、三、优秀奖,记分为:0.8分、0.5分、0.3分、0.2分。注:一稿多奖(投)只记最高奖。论文发表:凡教师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正规刊物上每发表一篇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学生文章在市级以上的公开刊物中发表,作品有指导教师,但无证书记0.2分;教师有证书的记0.3分。某种书(市级以上统一发行的公开刊物或正规出版物)的主编加2分,主编之一加1.5分,编委加1分,发表专著加记4分③光盘课:在同一职级内,获奖光盘课: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分、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分、6分、4分;必须有获奖证书、获奖课的光盘。④课件:在同一职级内,获奖课件,县级0.5分、市级1分,省级以上(包括省级)1.5分,必须有获奖证书和获奖课件⑤教研活动:在同一职级内参加有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研讨、交流活动县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以证书或批文为准)。⑥课题:在同一职级内完成立项课题并取得结题证书加分方法如下:重点课题:国家级:主持10分,参加者7分;省级主持8分,参加者5分;市级主持6分,参加者3分。规划课题:国家级:主持8分,参加者5分;省级主持6分,参加者3分;市级主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