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99年国土资源地质大调查实施以来,中国地质调查局制定了一系列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并汇编为《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汇编》。规范的地质调查项目管理为五年来取得丰硕的工作成果发挥了重要的保证作用。随着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组建工作和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在地质调查项目设置、管理层次和职责划分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对原有项目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形势的发展。为此,2003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制定了新的项目管理办法。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共十二章58条(5100字)及8个附件,覆盖了地质调查项目全过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编制第四章任务书的编写与下达第五章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查第六章项目任务变更与报告制度第七章项目质量管理第八章野外验收第九章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第十章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第十一章项目竣工决算第十二章附则附件一地质调查工作项目立项建议编写要求附件二地质调查项目任务书编写要求附件三地质调查项目设计书编写要求附件四地质调查项目设计书审查要求附件五地质调查项目工作报告编写要求附件六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附件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附件八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编写与审查要求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原则1、实行法人单位负责制2、分级管理、下管一级分类指导、条块结合3、项目管理与项目运行分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地质调查项目的运行体系和管理体系大调查专项计划项目工作项目运行体系中国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监督管理体系中国地调局实施单位承担单位负责单位地调局主要管理职责(一)确定年度工作部署,组织项目立项工作;(二)编报项目计划建议、预算建议;(三)编制、发布项目年度要点;(四)组织审查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五)编制下达计划项目任务书;(六)组织计划项目和重大工作项目设计和成果报告审查;(七)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计划项目、工作项目重大调整的审批。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地质调查项目的运行体系和管理体系大调查专项计划项目工作项目运行体系中国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监督管理体系中国地调局实施单位承担单位负责单位大区地调中心主要管理职责(一)负责对实施单位系地方地质调查单位(地勘体制改革后,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中央所属地勘单位,以下简称“地方地调单位”)的立项建议初审;(二)负责对实施单位系地方地调单位的项目变更初审;(三)负责辖区内计划项目及所属工作项目经济管理工作;(四)受地调局委托组织计划项目设计与成果报告审查;(五)组织监审专家对辖区内工作项目及计划项目进行质量抽查。受地调局委托查处重大质量事故;(六)参加实施单位组织的工作项目设计审查和野外验收工作;(七)按规定接收本辖区内工作项目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地质调查项目的运行体系和管理体系大调查专项计划项目工作项目运行体系中国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监督管理体系中国地调局实施单位承担单位负责单位实施单位主要职责(一)编制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二)编写计划项目设计;(三)组织编制本计划项目中的工作项目立项建议;(四)向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下发任务书;(五)组织工作项目设计审查;(六)工作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七)组织工作项目成果报告审查;(八)集成、整合工作项目成果,提交计划项目成果报告。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地质调查项目的运行体系和管理体系大调查专项计划项目工作项目运行体系中国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监督管理体系中国地调局实施单位承担单位负责单位承担单位主要职责(一)编制工作项目立项申请书;(二)编写工作项目设计;(三)组织工作项目具体实施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四)提交工作项目成果报告;(五)受实施单位委托组织工作项目成果报告审查;(六)汇交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及规定的原始资料。保管地质调查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地质调查项目的运行体系和管理体系大调查专项计划项目工作项目运行体系中国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监督管理体系中国地调局实施单位承担单位负责单位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编制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计划编制要点实施单位计划项目年度要点项目计划预算建议新上项目专家论证承担单位新上项目论证续作项目评估局属、行业立项建议地方单位立项建议大区地调中心以计划项目为单元,编制立项建议附件一第四章任务书的编写与下达国土资源部项目预算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计划20日内完成计划项目任务书编写附件二实施单位计划项目任务书盖地调局项目管理专用章10日内下达抄送大区地调中心承担单位抄送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工作项目任务书盖实施单位公章和地调局项目管理专用章15日内下达附件二评审+审批共30日内审批意见书第五章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查设计提交单位组织审查单位评审意见书修改后的项目设计书收到评审意见书10日内设计审查分为评审和审批两道程序项目设计书收到任务书30日内附件三会审设计评审技术、经济专家5-7人函审附件四第六章项目任务变更与报告制度——任务变更承担单位国土资源部大区地调中心项目名称、工作年限、主要实物工作量、目标任务、工作地区、工作程度、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的调整实施单位(地方地调单位)实施单位(局属、行业)实施单位其它调整批准中国地质调查局报批报批批准调整的项目,提交补充设计书工作报告报地调局时间一季度季报——4月5日前三季度季报——10月5日前半年报——7月10日前年报——1月10日前专报——不定期抄报大区地调中心实施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承担单位按计划项目汇总季报、半年报、年报专报第六章项目任务变更与报告制度——工作报告附件五第七章项目质量管理自检互检抽检抽查项目组承担单位中国地调局(≮5%)大区地调中心(≮20%)本单位计划项目及工作项目地方地调单位计划项目工作项目行业地勘单位、院校工作项目局属单位计划项目及工作项目行业地勘单位计划项目部直属单位计划项目及工作项目大区地调中心负责质量检查项目附件六第八章野外验收承担单位组织验收单位补充工作总结实施单位或委托承担单位验收意见书附件七野外验收申请野外工作结束前30日内附件七野外验收组3-7人,回避制度现场验收第九章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报告提交单位组织审查单位评审意见书修改后的成果报告收到评审意见书30日内项目成果报告审查分为评审和审查两道程序审查申请表及初审意见附件八15日内审查意见书报地调局业务主管部门和成果资料管理部门会审成果报告评审函审为主附件八中国地质调查局第十章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辖区内地方地调单位本单位其它单位承担单位审查意见书下发180日内,汇交成果资料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各一式二套成果资料管理部门大区地调中心发展研究中心转交成果资料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各一套每季度开始10日内上报汇交情况统计报表每季度开始10日内上报汇交情况统计报表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资料管理部门汇交地质资料第十一章项目竣工决算第五十四条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均应进行竣工决算,并以工作项目为单元,由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第五十五条编制完成的地质调查项目竣工决算,应按有关规定审查报批。第十二章附则第五十六条实施单位、承担单位发生伪造资料、弄虚作假、不汇交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或不提交项目工作报告、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有关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地调局将对其进行通报、不受理新开项目的申请、停止新开项目、终止续作项目等处罚。第五十七条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有关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发布执行。希望大家在项目运行和管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分级管理、下管一级和项目运行管理与项目监督管理分开的基本管理原则,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管理到位但不越位。切记项目管理为项目成果服务的根本目标,通过规范、有序的管理,使地质大调查牢牢锁定国家目标,取得高质量的、更大、更好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