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商务合约、法务管理)(2010版)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工程管理、商务合约、法务管理分册目录第一篇:工程管理1、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办法……2、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办法………………3、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工期控制管理办法………………4、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项目策划管理办法……………5、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办法……………6、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7、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8、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材料管理办法……………………9、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采购中心执行方案………………第二篇:商务合约、法务管理1、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项目经济技术责任状实施办法……2、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以局名义开展授权管理办法…………3、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4、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5、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预结算与索赔管理办法6、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供方管理办法…………………7、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分承包招标工作流程…………………8、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联营项目管理办法……………………9、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法务管理办法……………………10、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清欠管理办法……………………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编制。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及各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第四条本办法规定的要求,是分公司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内容。第二章质量方针第五条公司的管理方针是:规则无上,做守法公司;追求无限,创精品工程;地球无双,建绿色家园;生命无价,圆健康人生。其中“追求无限,创精品工程”为质量方针。第六条分公司积极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科学化。第七条分公司积极开展质量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第八条分公司积极组织各项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和操作者的技术素质。第九条分公司积极运用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的现代化。第三章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第十二条分公司设立专门的质量与技术管理部门,在主管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设立质量工程师,且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的延续性。第四章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责任制第十四条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质量”、“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分公司负责人为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第十九条分公司质量与技术管理职责一、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保证国家各项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准确执行,并报上级技术领导批准;二、负责组织制订分公司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三、配合公司主管部门开展以提高质量为目的的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工程项目质量技术攻关,督促工程项目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工艺和材料,推广工程质量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四、参与QC活动和工程创优活动,为创优工程提供技术保证;五、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第二十条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及公司工程质量与技术规章制度;二、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行;三、主持编制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计划;四、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五、掌握项目的工程质量状况,参加项目的工程质量专题会议;六、报告项目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七、组织项目QC活动、创优策划的编制和执行。第二十一条项目生产副经理的管理职责一、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的各项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二、贯彻执行ISO9000系列标准的各项管理程序;三、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组织整改;四、组织项目的工程质量专题会议,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程质量状况;五、组织对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六、组织对项目人员的质量教育,提高项目全员的质量意识;七、及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八、参与项目创优策划的编制,并负责现场生产方面的执行;九、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整治,积极推行质量精细化管理的各种活动。第二十二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管理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工程质量与技术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技术规范条文;二、认真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及时上报给上一级领导批准,从技术上对工程质量给予可靠保证;三、编制或组织编制技术质量交底文件,组织对作业班组的技术质量交底;四、检查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技术质量交底的落实情况;五、参加项目内部质量检查工作;六、参加项目分阶段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七、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技术原因,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及防范措施;八、参与项目创优策划的编制,并负责现场技术方面的执行;九、负责项目科技成果的总结和申报。第二十三条项目质量工程师的职责一、参加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质量交底,熟悉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质量标准;二、每天对施工作业面的工程质量进行巡检,及时纠正违章、违规操作,防止发生质量事故;三、严格组织实施工序自检、交接检、专项验收的质量过程控制;四、会同建设方、监理方共同对每一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并按标准对每一检验批进行质量评定;五、对存在工程质量隐患或经检查工程质量不合格时,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六、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二十四条项目专业施工员的职责一、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施工;二、负责组织工序交接检验;三、对质量工艺和成品保护进行交底;四、核实材料来源并督促材料送检;五、作好施工日志;第二十五条分公司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涉及项目工程质量的技术、材料、机具、设备、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等,也要对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第五章总、分包工程质量管理职责第二十六条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在项目既定的工程质量目标下统一工程质量标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艺要求,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之中。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确认分包单位确实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资质等级。第二十八条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和奖罚办法,确定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权利、责任与义务。第二十九条对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有责任对此部分的工程质量给予同步关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隐患、缺陷时应及时通报业主,使其及时改正,以免影响项目的整体工程质量。第六章项目技术管理第三十条技术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分公司、各项目部高度重视工程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大力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及QC小组等活动。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分公司、各项目高度重视设计施工图会审工作,确保正确理解设计意图,对施工图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必须及时指出。第三十二条分公司、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经过审批的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如设计存在问题或由于某种原因确实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时,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文件。第三十三条分公司、各项目部应根据所承接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等特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视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重点的、特殊的或具有较大技术难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专项技术文件。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未获得批准之前,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盲目施工。第三十四条分公司、各项目部应依据《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及管理。第三十五条分公司、各项目部必须建立严格的技术质量交底制度。项目技术人员必须认真编写技术质量交底文件,并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质量交底,技术质量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必要时应组织进行操作示范。第三十六条分包方应在总包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总包方的技术质量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质量交底文件并报总包方技术负责人审批。第三十七条总包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分包方编制的技术质量交底文件进行审核,必要时总包方技术负责人或相关的技术人员应参加分包方技术人员对其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第三十八条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较大设计变更,应及时对原技术方案进行修订变更,并依照原审批程序办理修订审批手续。第七章项目质量管理第三十九条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一、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分工,大型工程项目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根据工程规模,按要求配备1-2名专职质量工程师;二、根据公司的质量方针和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编制质量计划,制定工程项目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和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三、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工作有标准、有检查、有总结;四、建立高效灵敏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规定各种信息的传递程序,及时进行质量反馈,掌握工程项目的质量动态,根据项目情况作出相应的对策。第四十条施工项目无论大小均应制定质量目标。第四十一条各工程项目施工前应明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难点、重点、要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第四十二条各工程项目应对工程质量目标进行逐级分解,将项目的质量目标分解到每个分包方、每个专业、每个作业班组。第四十三条加强对现场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管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坚决不能使用,并及时清退出场,同时做好记录。第四十四条建立完善的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检验签收制度,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时,必须附有齐全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各项质量保证资料,须进行复检的应按有关规定取样,并将取样送交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机构检验。第四十五条抓好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测量、计量、试验、检测等所有仪器设备等,必须按相应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校核,超过检验校核有效期而未进行校验的测量、计量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同时,加强对分包方计量器具的管理,对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第四十六条加强工程的检验与试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需取样检验的样品必须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检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各项试验、检验与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密切相关,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特别是涉及建(构)筑物使用安全的防雷及电气接地、消防、压力管道等的试验与检验,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第四十七条在加强对项目施工前期质量策划和过程质量控制的同时,须强化对各道工序质量的检查验收,建立内部工序质量验收制度,并将工序质量与操作人员或分包方的经济利益挂钩。第四十八条必须重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将各种验收情况进行详实记录,及时请有关人员和单位代表在记录上签字。第四十九条强化对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工程技术档案必须齐全,包含施工全过程所形成的各类技术文件,且必须记录详实,使其可以真实、准确地反映施工的全过程及每个部位的施工状况,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的进度同步。工程竣工后及时将竣工资料交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审查,并送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使工程技术档案从形成——收集——归档成为完整的体系。第八章工程质量检查第五十条分公司建立工程质量巡查制度,通过对在建工程的质量检查和对已竣工工程的质量回访,及时掌握所属工程质量状况,不断总结,不断提高。第五十一条公司将每年定期组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