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古代官吏选任制度中国政治制度史一、先秦世官制度•1、各种选官制度•世官制度:三代占主导地位•简选——招贤制度(君王亲自选用人才)•诸侯贡士制度•推荐(高级官员推荐)自荐制度•官学(大学)选士制度•乡选里举制度—(地方基层组织乡遂考核推荐)•军功、事功选拔制度:春秋战国占重要地位•自辟制度(春秋战国长官自选下级官吏)乡饮酒礼;乡射之礼。•2、世官制度的根源、含义•根源:早期国家阶段,血缘宗族组织普遍存在,宗法制度发达,政治权利如同财产一样可以继承是当时社会政治的基本法则。•世官制度的含义:其一,官、职世代相袭,即官位与承担的职责是统一的;其二,官爵世守,职责不一定世守,官爵与职责可以脱离。•3、春秋战国军功、事功选拔制度•建立君主集权政治和列国竞争,导致各国对人才的需求迫切,人才选拔重视能力,功劳能够反映人的能力。•秦国建立二十等爵制,将军功与官爵密切结合起来。•军功、事功选拔制是对贵族世袭制的否定,扩大了国家选拔官员的范围与渠道;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公平性;刺激社会中下层的积极性。二、秦汉时期的选任制度•军功赐爵授官、任子、赀选、试吏、察举、辟除、博士弟子入官•1、任子制•是先秦世官制度的孑遗,是贵族特权制度在秦汉时期的变异形态。•在察举制度出现前,它是当时选任官员的主导形式,察举制出现后,它与察举制平分秋色。•荫任制是一种落后的封闭的选任官员的制度。•2、征召辟除制度•自上而下选任官吏的制度•征召制度是皇帝出面征聘品学兼优的人士为官的制度。实际上,被征召的人才都是极少的,对于官员的选拔,只是一种点缀。•辟除制度,是中央公府和郡县长官选任一部分属吏的制度。汉武帝规定,丞相府辟除属吏,被辟除者必须是现任同级官员,分设“四科”进行考试。•3、察举制度•察举制是由下而上推举人才的制度。由皇帝颁布诏书,指定举荐科目,由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员按规定举荐人才,所举人才经一定考试程序后充任官职的选官制度。•汉代察举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高祖至文景时期:察举制度建立时期。•汉武帝至西汉末:察举制度确立、篷勃发展时期。察举制取代军功、任子制,在官员选拔制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东汉:孝廉成为察举的主要科目,对孝廉进行考试,开科举考试之先河。•察举制、征辟制的历史地位•察举、征辟,在政治清明,严格考试的情况下,的确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它否定世袭制,“至少在东汉中期之前,是体现政权开放性的载体”。•东汉中期以后,政治腐败,察举成为达官贵族结党营私、把持政治的工具。对世族地主集团的形成,国家权力的逐渐下移,都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三、魏晋南北朝的九品官人法制度•1、九品官人法制度产生的背景•首先,国家需要人才,中央需要控制官员的选拔权,而察举制被世家大族操纵,压抑人才,这是九品官人法产生的社会背景。•其二,汉代清议与乡里品评人才的形式,是九品官人法产生的文化背景。汉书·古今人表三等九品•2、九品官人法的内容•(1)确定每个职位所需的人才品级,即官品。官品与官阶不同官阶:尚书令:千石尚书:六百石官品:尚书令:三品尚书:三品•(2)区分人才的优劣品第,即资品•资品的确定方式:•(1)察举:按考试成绩获得相应的资品•(2)试经:“五经”考试合格获得相应的资品,一般是四品。•(3)赐官、赐爵、袭爵:因官爵而得资品•(4)中正制度:中正品评本籍人物,向朝廷提供本籍士人的资料:家世,状(评语),品。•(3)官员任用方法•按曹魏时的规定,资品一品可能要从官品为四品之官职做起。•西晋之后,差距进一步扩大,资品一品,可能要从官品为五品的官职做起。初仕官品: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资品: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3、九品官人法的作用•实行之初,由于中央控制比较严格,大体上遵循曹操提出的“唯才是举”的方针,为国家选拔了一些有用之才,并具有摧抑豪族势力与精神的作用。•这种九品官人法本身存在缺陷,除察举、试经要考试外,大体上是落后的封闭的。进入晋朝,“家世”成为选拔的主要标准,高门把持选举,九品官人法遂沦为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工具。四、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度•1、科举制产生的根源•科举制的产生,是中国古代社会内部矛盾发展与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自我更新的结果。•(1)九品官人法沦为士族操纵政治的工具,造成政治腐败,引起社会冲突,并对中央集权构成一定的威胁。•(2)世族走向衰落,庶族势力发展壮大,要求获得更多的参与政权的机会。统治者为了加强皇权,扩大政权的人才基础,也需要破除九品官人法,将人才选拔权力收归中央。•(3)秦汉的征辟、察举制度,魏晋南北朝的九品官人法,也含有考试的内容。旧制度的合理因素为新的人才选拔制度的产生准备了条件。•2、科举制度演变的主要内容•(1)隋文帝以分科举人取代九品官人法以及中正制度。隋炀帝试策取士,科举制度从此开始。•(2)唐代科举制的确立。•对考生的资格、考试的科目、内容、形式,都有了具体的规定,使之进一步完善与制度化。不能参加考试者:一是触犯刑律者;二是工商之子;三是州县小吏;四是九品以上官员。•唐代科举的大类:常科和制科。•常科考生:生徒,乡贡。•常科科目:有多种,明经、进士二科是重要科目。考试内容,进士重诗赋,明经重贴经墨义。•形式:笔试,口试。•经礼部考试及第者,须经吏部考试(释褐试)合格,方能授官。否则,须先做幕僚,经长官推荐,才能由中央授予官职。•中唐以后取士与“公荐”、“公卷”。•(3)宋代科举制度的改革•宋代科举考试与唐代相比,更加开放、公平。•确立三级考试制度(解试、省试、殿试)。•官员、“工商、杂类”出身的士人,允许应举。•实行锁院、别头试和锁厅试以及考卷糊名、誊录制,规范考试。•及第者可以直接授官。•确定三年一次考试。•扩大取士名额。设置特奏名,又称恩科。•禁止公荐、公卷•(4)明清科举制度的鼎盛与衰亡•科举制度与学校制度紧密结合。非学校出身者则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国子监生肄业可直接做官,但出路不如进士好。•科举考试实行四级考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院试:童生逐级参加县试、府试、院试,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合格者为生员,俗称秀才,录取为府(州)、县学学生。•生员在学期间,须接受“学政”主持的岁试。每届乡试之前,学政巡回各府县主持科试(科考)。岁试、科试列入高等者,为廪生。科试名列一、二等及三等前茅者,即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乡试——秋闱,一般为子、卯、午、酉年在各省“贡院”举行,考中者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俗称“解元”。•会试——春闱,由礼部主持,于乡试次年举行,考生为举人,考中者称贡士,俗称明经,第一名俗称“会元”。•殿试,皇帝主持,主要考策问。殿试不淘汰会试录取的人员,仅排出进士的名次,分三甲:•一甲(鼎甲)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明清科举制度的根本弊端•考试内容陈腐,形式僵化,禁锢人的创造性。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考经义,经义的解释,如“四书”,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准;考试答卷文体为“八股文”(制艺)。•1905年,清政府宣布废除科举制度。•4、对科举制的评价•(1)科举考试国家、中央、皇帝主持,向社会各阶层开放,以考试成绩为取舍,因此:•1)有利于消除特定阶层对官职的垄断。•2)有利于扩大国家的基础。•3)有利于皇权专制。•科举制是相对公平、开放的官员选拔制度。其开放性,使得国家政权具有开放性政权的特征。•(2)科举考试以文取士,以四书五经取士,以标准化(文字游戏)的诗赋八股取士,并与学校教育捆绑,因此•1)选拔的官员往往不具备实践能力•2)误导、束缚人的思想。将人们吸引到读经作文上来,抑制了研究自然、社会、人生的兴趣,抑制了创新精神。•3)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小结•1、古代官员选拔制度,主要有选举制(军功、征辟、察举、科举、荐举)或世袭制(荫任、九品中正制),还有赀选。•2、世袭与选举塑造了国家政权的外部特征。•世卿世禄制——封闭性政权•选贤任能制——政权走向开放•察举与征辟——东汉中期之前,以德、以能、以文取人,开放性政权;以后,以名、以族取人,滑向封闭性政权•九品官人法——封闭性政权•科举制——开放性政权•3、官员选拔实际采用什么标准,受制于社会政治势力,而依照不同标准选拔、组成的官僚队伍,必然赋予国家不同的政治风格。•选拔标准有德、才(能、功)、文、功、名、族等,汉代大部分时间以德、以能、以文取人,隋唐大部分时间也是几种标准并存,总体而言官僚队伍政治能力比较强,国家政治积极向上风格凸显。汉末两晋以族举人、宋代以后以文取人,总体而言官僚队伍政治能力弱,国家政治内敛、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