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文明与中国政党制度(doc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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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文明与中国政党制度政治文明是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其形成和发展受社会政治环境、历史传统、民族性格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文明包括政治理念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政治行为文明、法治文明等内容,其中政治制度文明具有核心地位。在现代社会,政党制度作为政治制度最重要的方面,与政治文明关系十分密切。本文试图就中国政治文明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相互关系作相应的理论探讨。一、中国传统政治文明在近代的转型孕育了中国近代政党的诞生中国传统政治文明是华夏先民在农业文明的基础上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是适应于传统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一种文明形态。中华民族是一个原生的农业民族,早熟的农业文明刺激形成了血缘宗法制度和家庭小农经济,两者结合起来作为深层背景,与由治水所强化的中央集权共同作用,展示出东方社会所特有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图景,构筑了传统政治文明的基础。这种文明形态分别借重天命理念与民本理念来解决政治合法性与被统治者的价值问题,并用皇权(王权)秩序与华夷秩序分别调整社会内部关系与外交关系,社会结构呈现严格的等级秩序特征。在传统政治文明的基础、理念和秩序的共同作用下,中国传统政治文明具有浓厚的反政党特征。首先,它赖以建立的早熟的农业文明基础,决定了农业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决定性地位。而小农彼此间只存在地域上的微弱联系,重农抑商又阻碍了资本大规模的积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客观上削弱了中国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和力量,不利于政党意识与组织的产生。其次,天命理念和民本理念为王权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两者连通起来共同作用,促进了王权专制思想的发展并强化了政治伦理化的倾向。在孔孟之道的吸引下,士人青睐“学而优则仕”的道路,基本杜绝了通过组建政党提出政治要求的可能性。再次,严格的等级秩序通过金字塔形的社会结构,把本质上是一种以皇帝本人为终点的垂直性效忠体制的皇权秩序具体化,使任何非血缘性的社团尤其是政治性组织都被视为潜在威胁,历代统治者因此都不遗余力地禁止结党。而华夷秩序又把社会封闭起来,阻断了发展和变革的外部动力。这种局面使社会个体普遍按照“修齐治平”的公式进行自我修养,结果同等地成为王权统治的工具,因而难以形成独立的思想人格和阶级意识,更不用说建立近代政党了。但是,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中国传统政治文明在近代受到来自三个方面的冲击使之发生了转型。一是强调儒家政治取向的经世思潮得到发展,启动了思想解放的风气,不仅为中国文化的近代化提供了思想准备,而且提升了士人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影响;二是现代化历程的被动开启严重挑战了传统秩序,一系列反侵略战争的失败直接动摇了华夷秩序,引发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变化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冲击了传统等级秩序,租界中形成的“国中之国”以及地方在兴办团练过程中形成的势力抬升,更是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央集权和皇权秩序;三是以契约论和民主理念作为合法性理念和政治价值理念并与天命理念和民本理念基本对立或格格不入的西方政治文明的引入和传播,促发了大批知识精英对政治的思考和对民主价值的追求,为传统政治文明的发展注入了动力。由于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民族危机的加重和中央政治权威的衰落,中国社会和传统政治文明转型加快了步伐,从而为政党的产生与合法化准备了阶级条件和活动空间。例如孙中山先生1894年创立的兴中会就有着开拓性的意义。兴中会虽有较浓的会党色彩,但它不以改朝换代为目的,可视为近代中国第一个具有政党性质的组织。康有为创立的强学会,把政治与学术相结合,虽然有明显的改良主义特征,但它毕竟反映了改良派参与政治的愿望,在相当程度上是一个具备近代意义的政治团体。而作为维新人士的政治联盟和近代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政治团体的保国会,有比较明确的政治主张和严格的章程规约,有领导骨干和组织形式,更是具备了政党的雏形。强学会与保国会对政党和政党政治的宣传与介绍,起到了为政党正名的作用,为突破中国传统的“君子不党”的观念奠定了基础。20世纪初知识分子的迅速发展,为政党的建立扩展了群众基础和领导骨干。1905年成立的中国同盟会,提出了较为完整的革命纲领,标志着民族资产阶级的中下层已经建立起统一的政党。改良派和立宪派也加快建党步伐,积极谋求政党地位的合法化。流亡海外的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也积极筹划建立正式的政党组织。1906年9月清廷宣布预备立宪,促进了国内外立宪分子的建党活动,先后建立了帝国宪政会、政闻社、预备立宪公会等,并组织发动了数次请愿运动,要求开放党禁、速开国会、成立责任内阁。然而1911年4月首届责任内阁成立,立宪派大为失望,遂成立宪友会与钦选议员在资政院中展开斗争。随后,清政府颁发了所谓《实行宪政谕》和《准革命党人按照法律改组政党谕》,从而取消了对政党的限制。虽然政党的合法化过于迟缓,但毕竟突破了传统政治文明对政党的敌视,树立起一种全新的观念,推动了政党的发展,对中国的政治发展和政党制度的选择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二、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中国政治文明转型过程中的历史选择中华民国时期上承传统封建君主专制,下启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政党组建、分化剧烈,活动异常频繁的时期,实践过多种政党制度形态。大致来说,其间出现过五次高潮:一是民国初创时期,受党禁放开、同盟会分化、共和政体确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党群起,曾出现过三百多个政党或政团;二是新文化运动和十月革命的胜利,促成了一些党派的建立,中国共产党就是此时建立的,国民党也是在此阶段由中华革命党改组而成的;三是大革命失败后,由于对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前途都感到悲观而建立起若干第三势力政治组织;四是受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刺激,进步人士组建了一些党派,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中国民主同盟的前身)就是其中之一;五是抗战胜利前后,新建了一些党派,现有的八大民主党派中的多数就是在此阶段建立的。可以说,中国自突破传统政治文明对政党的限制以来,就基本上处于多党状态。中华民国确立共和政体,初年出现了政党林立的局面,当时党人一致认为政治竞争的理想模式是两党竞争,并开展了组建两大政党的活动,但未能如愿,最后有多党参加了国会竞选。在袁世凯处心积虑的破坏下,政党竞争发生畸化,给袁可乘之机,遂使竞争性政党制度告以失败。在抗战期间及胜利后的一段时间,一些中间党派积极推行中间路线,试图实现竞争性政党政治,最后亦以破产而告终,中间党派自身也发生分化。这说明竞争性的多党政党制度在中国缺乏合适的土壤,不适合中国国情。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决心重新建立一个革命的党来重建民国。他倾向于用一党制的新思路代替多党竞争,但并不排斥进步党派。后来他接受了苏俄和中共的帮助,改组了国民党,实现了第一次国共合作,使中国革命取得了巨大进展。孙中山逝世后,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蒋介石等以实行“训政”为名,强化一党专制,确立起国民党一党独裁统治。“七·七”事变后,蒋介石国民党虽然被迫在党禁方面有所松动,设立了国民参政会,推行所谓战时体制,但这些变化实际上包含着国民党“以党渗政”、为实行宪政后继续维持事实上的一党制作准备。抗日战争结束后,蒋介石国民党一党独裁的反动面目迅速暴露,其法西斯统治,遭到中国共产党和绝大多数中间党派坚决反对,最终丧失了在大陆的政权。这表明排斥其它党派的一党制,在中国也缺乏合适的土壤,同样不适合中国国情。与上述情况完全不同,面对严重的民族危机,中国共产党号召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促成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与国民党开展第二次合作,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中普遍建立起“三三制”政权,与其他党派开展合作,创造出以共产党为核心的多党合作制的雏形。在随之而来的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紧密合作,为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建立新中国发挥了直接的作用。这说明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模式具有深刻的历史合理性,适合中国的国情。在近代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政党承担了艰巨的任务,建立民族国家政权的过程与革命的过程同社会淘汰性选择政党和政党制度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合而为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经过革命的洗礼而形成,它显示出不同于别国政党制度的自身特色,这表现为:第一,从结构上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是体制内政党,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没有在朝和在野之分;第二,从功能上看,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她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第三,从理念上看,中国政党的意识形态不是多元的,各党派都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反对意识形态多元化;第四,从党际关系看,执政党和参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是相同的,彼此是友党,是相互学习、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共同发展的关系而不是竞争关系。这种崭新的政党制度,完全摆脱了传统政治文明对政党的桎梏,同时体现了中国的大一统的色彩,满足超大社会对一个强有力的核心的需求,又能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扩大参政议政的范围,促进政治民主化,是一个创造性的突破,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一是有助于避免多党竞争政权造成的无序状态和资源浪费,减少政治成本;二是有助于多个党派群策群力,共同进步;三是验证并强化了统一战线的思想和政策,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基本框架是在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政党制度的初步形成,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基本框架得以建构起来,则是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确立为基础的,经历了较长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探索。新中国的建立完成了实行民主革命、建立民族国家政权的任务,实现了传统政治文明的转型。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成为当之无愧的领导党,民主党派参与新民主主义革命,也表现出了明显的政治价值。虽然他们受半殖民地半封建旧中国的具体国情及其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发展不充分等方面的影响,在政治进程中难以充当主要角色,无力左右政局,但他们毕竟代表了某些阶级的政治要求,能够对政局施加影响。不少党派选择与中国共产党结盟,团结在她周围,坚持抗战,争取民主,反对内战。它们在民主宪政运动、政治协商会议、国共两党会谈、反对国民党当局召开的国民大会等重大斗争中,与中共密切合作,共同战斗,对争取中间力量,扩大人民革命阵营,孤立革命的敌人,起了重要作用。许多民主党派的成员甚至还在解放战争中献出了生命。中国共产党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政治价值,与他们一起召开新政协,一起制定《共同纲领》,一起选举组成了中央人民政府。而民主党派也服膺于中共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贡献,接受中共的政治领导。这种党派相互间对政治价值的肯定,直接推动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形成和建国初期良好政治氛围的出现。毛泽东同志1949年6月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为新中国的建立勾画了蓝图,明确指出新中国将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一思想随后写入《共同纲领》,对新中国的建立起到了巨大的指导作用。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时代背景和统一战线内部的阶级关系发生了一些变化,于是,有人提出了民主党派是否还有政治价值的问题。1950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明确了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新任务,统一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在此前后,各民主党派通过一系列会议清理和整顿了各自的思想与队伍,并根据成员构成的特点确定了分工活动的主要范围和工作重点,还纷纷组组起来,成立了双周座谈会、学习座谈会等组织,更好地发挥自己参政议政的作用。随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参加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思想改造和“三反、五反”运动,使多党合作的政治形式更加巩固和发展。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认了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并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及其发展成果。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实现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并在这种经济基础上建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通过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体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把中国政治文明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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