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科研管理人员招聘实施办法根据《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科研管理人员岗位招聘实施办法。一、招聘原则1.按需设岗,按岗招聘,自主应聘。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3.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二、岗位设置设办公室主任1名,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重点负责人事、劳资、文秘、档案、老干部和后勤管理。会计1名,负责研究所财务和科研管理工作。出纳1名,负责研究所出纳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等工作。三、招聘申报条件(一)办公室主任1.中共党员,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所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工作。2.有一定的领导或科学管理知识,较好的组织领导能力或管理能力,较丰富的实践经验。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好的文字水平,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独立驾车执行任务。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业绩突出。5.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6.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民主作风好,能团结与自己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7.熟悉人事、劳资、文秘、档案、老干部和后勤管理等工作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8.基础条件: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劳资统计上岗证,且有5年以上人事、劳资、文秘、老干部和后勤管理的工作经历,目前还在管理领导岗位上工作。(二)会计和出纳1.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专业水平。2.工作积极、主动、肯干,任劳任怨。3.良好的职业道德,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业绩较好。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服务意识强,协作精神好。5.有一定的科学管理知识、文字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独立驾车执行任务。6.会计应具有科研管理经验,能够按照科研管理制度完成科研管理工作,出纳应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的经验。7.基础条件: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会计上岗证和5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科研、事业、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目前仍在财务岗位上工作。四、招聘程序主要由局、所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招聘委员会,负责管理人员的评审。所长招聘。招聘程序如下:1.公布招聘条件、招聘的岗位和工作任务。2.应聘人报名并填写岗位应聘表。3.招聘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基础条件审查。4.应聘者作述职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本人以前从事的主要工作,重点说明其能体现管理水平的工作和效果);工作成绩(含受表彰、获奖情况);对做好应聘岗位工作的设想和思路。5.招聘委员会评审并提出聘用建议。6.所领导班子根据招聘委员会的聘用建议,提出拟聘人员,并进行任前公示。7.所长聘任。8.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五、上岗人员的管理(一)聘期各类人员的聘期均为3年。(二)合同管理1.受聘人员与所签订聘用合同。2.合同的内容包括: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报酬、工作纪律、变更合同的条件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3.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有违反法纪者,解除聘用合同。考核按聘用合同规定的任务目标执行。4.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本办法自2002年9月起执行本办法由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负责解释。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二○○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