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暨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教职工量化考核计分标准(2007年6月11日)一、教学部分(一)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工作量=Y×[1+(授课时间系数-1.0)+(授课地点系数-1.0)+(类别系数-1.0)+(课程形式系数-1.0)+(平行班课程系数-1.0)+(带作业课程系数-1.0)+(正高授课系数-1.0)+(英语授课系数-1.0)]。其中Y=实际课时×教学层次系数×学生人数系数×评估系数(未评估按1.0计,其中评估系数=评估效果分÷80)。表1教学层次系数表教学层次系数专科课程0.7本科课程1.0硕士课程1.3博士课程1.5表2班次学生人数系数表学生人数1~56~1415~2021~3031~4041~50本专科——2.62.72.82.9研究生2.52.62.72.82.93.0学生人数〈1515~1920~2425~30外语系本科生—2.72.82.9注:1.学生人数大于上表中最高人数的每递增10人,系数增加0.1,限每班最高按200人计(博导、院士等名师授课不受此限)。2.本专科少于40人的班级开课必须事先经教务处批准。表3授课时间系数表授课时间系数周一至周五正常授课时间1.0周一至周五中午、晚上1.1周六、周日,节假日1.2表4授课地点系数表授课地点系数校内(含广州市区)1.0—2—校外(境内)1.1境外(含特别行政区)1.1表5授课类别系数表类别系数全日制学历教育、本科、研究生、成人教育课程1.0兼读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英语、政治)1.0兼读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0.7体育课0.7课程进修班0.6表6课程形式系数表课程形式系数理论课1.0实验课1.5(国际学院部分英语)1.0(研)0.9(本、专)上机0.6毕业实习、课程实习*0.4*实习以8学时/天计,每周计5天。表7平行班课程系数表开课类别系数平行班课程(同一学期同一门课)0.8(从第二个班算起)表8带作业本科课程系数表(含批改实验报告)布置作业课时系数无1.0部分作业1.1全部作业1.3(二)几种特殊情况计算1.英语授课(非英语类专业课)计分系数表9英语授课(非英语类专业课)计分系数表英语授课程度系数英文教材、全英板书和作业、部分口语使用英文1.5全部英语授课3.02.正高职称讲授本科基础课(由教务处认定)再乘1.3系数。—3—3.指导课程论文不另计工作量(已计入教学工作量中)。4.非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举办的各种各样的辅导班不计工作量。表10指导学历研究生的工作量计算表(含指导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本科学位论文指导的计分,单位:分/人)文经管类理工医类博士110120博士后、高级访问学者8090硕士7080同等学历研究生(计三年级)7080国际学院本科生3045本科2030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年限按招生计划规定年限计算。协助指导研究生的小组成员不另计分,具体由导师确定如何分配。(三)数学模型竞赛、挑战杯竞赛、辩论赛指导工作量参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计分标准计算。(四)导师制指导本科生指导工作量按指导参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计分标准计算。(五)教学事故一级扣300分,二级扣150分,三级扣75分。二、科研部分(一)教学、科研项目及经费计分标准1.理工医科部分项目自批准当年起,各类纵向课题按不超过总执行年度计分,标准如下表:—4—表11科研项目及经费计分标准/执行年度层次项目类别计分标准备注11.国家“973”计划;2.国家攀登计划;3.国家“超级863”计划;4.国家“863”计划;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6.国家攻关项目;700分1、所有各类纵向项目按实际到校经费计算:20分/万元。2、学校配套经费的项目,学校配套的经费不计分。3、项目主管部门立项不给经费的项目按级别项目标准的1/3计分。21.国家“863”计划预研项目;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基金项目;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6.第一层次的二级子课题;7.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8.世行贷款21世纪初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500分31.小“863”项目(国家高技术探索项目)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含管理科学部快速反应项目);4.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5.数学天元基金;6.国家火炬计划;7.国家星火计划;8.第一层次的三级子课题;9.第二层次的二级子课题;10.国家教委“九五”重点立项教材;11.教育部“十五”重点立项教材;350分41.省基金团队项目;2.省基金重点项目;3.第一层次的四级子课题;4.第二层次的三级子课题;5.第三层次的二级子课题;6.市级重大科研项目;7.省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8.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9.省“九五”“十五”重点立项教材;10.省级重点课程;200分51.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基金项目;2.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项目;3.霍英东基金项目;4.省科学基金面上项目;5.省科委科技项目;6.厅、地级市级重点科研项目;7.第二层次的四级子课题;8.第三层次的三级子课题;9.第四层次的二级子课题;10.省级CAI项目;150分61.厅级科研项目;2.地级市级科研项目;3.第三层次的四级子课题;4.第四层次的三级子课题;5.第五层次的二级子课题;100分—5—2.文科部分项目自批准当年起,各类纵向课题按不超过总执行年度计分,标准如下表:表12科研项目及经费计分标准/执行年度层次项目类别计分标准备注1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5001、所有各类纵向项目按实际到校经费计算:50分/万元。2、需学校配套经费的项目,则学校配套的经费不计分。3、国家社科、教育部“专项”项目及省立项不资助项目和其他部门下达的无经费资助项目按标准的1/3计分。2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2.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4.第一层次的项目的子项目;5.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6.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7.国家教委“九五”重点立项教材;8.教育部“十五”重点立项教材;35031.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2.全国古籍整理规划项目;3.中央其他部门下达项目;4.省社科规划项目;5.第二层次的项目的子项目;6.省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7.省“九五”“十五”重点立项教材;8.省级重点课程;20041.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基金项目;2.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项目;3.霍英东研究基金项目;4.广州市社科重大项目;5.省教育厅社科重大项目及千百十项目;6.第三层次的项目的子项目;7.省级CAI项目;15051.广州市社科项目;2.省教育厅社科项目;3.省、地级市其他部门下达的项目;4.第四层次的项目的子项目;100(1)上述科研项目计分标准未尽之处,由校科技处、社科处参照—6—上表确定该项目的计分标准。(2)凡学校经费资助项目与经费一律不予计分。(3)4人以上(在读研究生除外)的集体项目从第5人起,每增加1人加计项目总分的5%,总加分不能超过项目总分的20%。由项目负责人按各人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分配,并填写《暨南大学科研课题组成员排序计分表》,项目负责人得分不得低于参与分配课题组成员的平均分。如因人员分工变化需变动计分排序,需事先经科技处、社科处同意。(4)项目分数一次性使用,项目经费的计分按每年实际到校经费为准计算。(5)理工医科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横向课题)按经费到位额计分,标准为50分/万元。文科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横向课题)按经费到位额计分,标准为100分/万元。(6)无论项目跨越学年度如何,均按执行的年次计算。(二)科研成果计分标准1.论文计分(必须在作者位置标明作者单位为暨南大学)表13论文计分标准/篇/本学年层次发表刊物计分1SCIENCE、NATURE100002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0003SCI、EI、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6004权威期刊(由各学科委员、科研处确定)、SSCI、ISTP4005核心期刊、外文期刊2506统计源期刊(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术理论版文章)1507《新华文摘》转摘2000字以上1008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全文)609暨南教育以及其他非统计源正式刊物的教学研究论文5010《新华文摘》转摘2000字以下5011其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全文)30(1)论文只设一个固定分。由第一作者按各人承担工作量进行分配,填写《暨南大学项目、论文排序计分表》;—7—以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论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时,导师或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论文有校外单位人员或校内不参与量化考核人员的,参照表17比例进行分配,总分不超过表13论文计分标准的分数。(2)、校内学术刊物(如《经济前沿》、《暨南教育》)一年内发表论文二篇以上者,从第三篇起每篇按原标准的80%计分。(3)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等以当年学校公布期刊名为准。SCI、EI、SSCI、ISTP收录论文情况由科技处、社科处每年7月份统一检索本学年度收录情况,并作为计算工作量的依据。统一检索后收录的论文待下年度统一检索后计入考核工作量。(4)各种增刊不计分;论文摘要不计分。(5)被《新华文摘》转摘,已发表在权威期刊以上者不另加分。(6)学校认可的有材料证明被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用的咨询报告计100分,省部级以下计20分。(7)学术论文必须署名暨南大学及本人真实姓名(特别情况须经科技处、社科处审查批准),并与岗位对口的本专业论文才能计分,行政工作论文与业务工作论文不得混用。(8)一稿多投的论文,一律以零分对待。(9)正式出版的书画作品按30分/幅计算。2.出版著作计分标准表14学术著作计分表层次类别计分1学术专著文经管学科25分/万字理工医学科30分/万字2学术编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著作、普及读物、古籍今译、评注、参考书籍等;从事与专业结合的文艺创作等公开出版物。文经管学科12分/万字理工医学科15分/万字3工具书、个人论文集、资料编辑、试题集。文经管学科10分/万字理工医学科12分/万字4自编教材(教务处、研究生部,教育学院认可并编印、发行)。5分/万字—8—(1)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主编计100分,副主编60分;省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主编计60分,副主编30分;丛书主编第一册按100%计分,以后每增加一册加20%。(2)再版书籍按原标准的10%计分,重印不计分。(3)电子音像出版物(光盘)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按100分/套,省部级出版社出版按60分/套计分。(4)学术著作必须署名暨南大学(特别情况须经科技处、社科处审查批准),并与岗位对口的本专业著作才能计分。3.专利计分标准:发明专利600分/项,实用新型专利150分/项,外观设计专利50分/项,由主持人分配。4.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确认的,在实验室建设中使用科研费购置800元以上固定资产的经费按50分/万元给项目主持人计分。校内经费不属本范畴。5.科技开发创收利润上缴学校按60分/万元计分。6.科研成果计分标准表15科研成果计分表奖项得分国家级一等自然科学奖5000科技进步奖、发明奖4000国家级二等自然科学奖3700科技进步奖、发明奖3000国家级三等自然科学奖2400科技进步奖、发明奖2000部省级科技奖一等奖2000二等奖1300三等奖600厅局级科技奖一等奖600二等奖400三等奖200校级科技奖一等奖120二等奖90三等奖607.教学成果奖—9—表16教学成果计分标准奖项得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700二等奖2500三等奖1600部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600二等奖900三等奖500厅局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00二等奖300三等奖100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00二等奖80三等奖50CAI奖国家级一等奖1000二等奖600三等奖400省部级奖一等奖500二等奖300三等奖150注:凡同一项目重复获奖者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重复计分。(三)多人合作论文、论著、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和参加校外科研合作的分配比例,除有明确规定外,可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