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集团公司2006-12-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等,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实施细则。第二章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第三条安全检查组织及实施一、日常检查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及作业班组例行检查:日常检查由项目部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每天对所管辖施工区域进行巡回检查。班组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对当班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施工队检查由各作业队长组织,对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二、专项检查和专业检查,由各单位或所属的二级单位、项目部(联营体)等,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三、综合检查由集团公司、各单位或所属的二级单位、项目部(联营体)等,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的全面大检查。项目部(联营体)每月应在施工现场组织一次综合检查;集团公司、各单位或所属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安排综合检查的次数和范围,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第四条安全检查主要方式有:一、现场检查;二、仪器检测;三、查阅文件、记录、报表等;四、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第三章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第五条日常检查主要是纠正违章,排查事故隐患,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第六条季节性检查主要包括冬季“三防”、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泥石流、防台风及雨季检查等。第七条专项检查主要包括爆破、洞室开挖、高边坡开挖、竖井开挖、水上(下)施工等危险作业而进行的特殊检查。第八条专业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化学品、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等而进行的单项集中检查。第九条综合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两方面。第四章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第十条日常检查应按规定填写日常检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相关记录。第十一条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及专业检查宜事先编制安全检查表或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应编写检查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1)。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各单位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当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做出评价。第十三条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形成书面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检查验收人员。年终综合检查应做出自查评价。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1)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备查。第五章事故隐患整改第十五条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整改。第十六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或需停工整顿的,应以《隐患整改通知书》(附表2)的形式,具体明确下达:一、整改部位和内容;二、整改措施建议;三、整改日期;四、经费来源;五、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第十七条《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一式三份,各存一份。第十八条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单位或项目部安全部门存档。第十九条安全检查要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到既能查出隐患、发现违章,又能及时整改、立即纠正。对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附表1: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受检单位:(盖章)序号:受检单位检查类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和检查评价意见:检查负责人:受检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人员:附表2: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单位受检时间年月日整改单位负责人整改单位安全负责人员整改部位和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年月日整改结果:整改验收人:年月日检查负责人:参加检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