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印刷厂培训讲义2ChinaGS1发展1967年美国超市出现了第一套条码扫描零售系统。1973年,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niformCodeCouncil,UCC)建立了UPC商品条码应用系统,同年,UPC条码标准宣布。1977年,欧洲物品编码协会在12位的UPC-A商品条码的基础上,开发出与UPC-A商品条码兼容的欧洲物品编码系统,简称EAN系统,并正式成立了欧洲物品编码协会(EuropeanArticleNumberingAssociation),简称EAN。1981年,该组织改称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ANCC)在1991年代表我国加入EAN组织成为其成员。2002年11月EAN接纳UCC成为其会员,两家机构合并。后“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更名为GS1。3China条码的定义条码技术是出现最早,应用最成功的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AIDC)技术。按特定规则排列的一组粗细不等、深浅相间的条纹和相应的字符组成的标识符号。主要应用于通过零售渠道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商品。还可应用于企业的内部管理以及储运包装上。4China商品条码由GS1规定的,用于标识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条码。零售商品是指零售端通过POS扫描结算的商品。其条码符号采用EAN商品条码(EAN-13商品条码和EAN-8商品条码)和UPC商品条码(UPC-A商品条码和UPC-E商品条码)。非零售商品是指不通过POS扫描结算的用于配送、仓储或批发等操作的商品。其条码符号采用ITF-14条码或UCC/EAN-128条码,也可使用EAN和UPC商品条码。5China有关商品条码国家技术标准及基本法规1、GB12904-2003《商品条码》(强制性标准)2、GB/T18348-2001《商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3、GB/T14257-2002《商品条码符号位置》4、GB/T16830-1997《储运单元条码》5、GB/T15425-2002《EAN•UCC系统128条码》6、《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于2005年5月30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6China关于UPC商品条码由于历史的原因,北美地区如美国和加拿大的一些商店POS系统只能接受12位的UPC商品条码,而世界上其他地区(包括我国)的商店POS系统都能兼容EAN商品条码和UPC商品条码。世界其他地区的厂商一般不使用UPC商品条码。只有当产品出口到北美地区并且客户指定时,才申请使用UPC商品条码。因此我国市场上UPC商品条码较少见。2005年起,我国商品出口到北美地区将不再需要申请UPC商品条码。本次培训过程不介绍UPC商品条码。需要了解者请参考《商品条码》附录C。7China关于EAN-8商品条码EAN-8码又称缩短版商品条码,它对应8位数字代码,符号面积比较小,只允许用于包装面积很小的商品包装上。申请条件:是商品条码系统成员,EAN-13超过印刷标签最大面面积的25%,印刷标签最大面面积小于40平方厘米,产品本身是直径小于3厘米的圆柱体。8ChinaEAN-13商品条码编码方法GB12904里规定的13位商品条码的编码方法和数据结构:GB12904里规定,对于由13位数字组成的商品条码的编码可分三种结构,其结构如下:①7位厂商识别代码,5位商品项目代码,1位校验码;②8位厂商识别代码,4位商品项目代码,1位校验码;③9位厂商识别代码,3位商品项目代码,1位校验码;在7-9位的厂商识别代码里的前2~3位数字为前缀码,是GS1分配给国家(或地区)编码组织的代码。前缀码由GS1统一分配和管理。GS1分配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前缀码由3位数字组成。在我国,7-9位数字的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分配和管理。由3~5位数字组成的商品项目代码由厂商负责编制。校验码为1位数字,按一定的算法计算得出,主要是用来确保正确识读条码或正确组成代码。9China厂商识别代码GS1分配给我国的前缀码由3位数字(X13X12X11)组成。目前,EAN已将“690”~“695”分配给我国使用,但目前只启用了690~694。在我国,当前缀码为690、691时,厂商识别代码7位,商品项目代码5位;当前缀码为692、693、694时,厂商识别代码8位,商品项目代码4位。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印刷企业接受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进行备案。《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有效期为二年,在到期之前必须办理续展手续。10China承揽和委托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前的验证审证部门查验有效证明文件后,必须将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必须核查样稿上条码代码的前7位或前8位与证书上的厂商识别代码是否一致。在生产者和销售者名称同时印制在包装上时,必须使用生产者申请的厂商识别代码。产品在国内生产并且在国内销售时,如使用境外商品条码必须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11China商品项目代码编码原则商品项目代码由系统成员按国家标准的规定自行编制。唯一性原则稳定性原则无含义性原则12China商品项目代码编码原则唯一性原则。唯一性原则是GS1编码体系的基本原则,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原则。商品编码的唯一性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对同一商品项目的物品必须分配相同的物品标识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同一商品项目,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项目。商品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对不同商品项目的商品必须分配不同的商品标识代码。商品的基本特征一旦确定,只要商品的一项基本特征发生变化,就必须分配一个不同的商品标识代码。13China商品项目代码编码原则稳定性原则。商品标识代码一旦分配,只要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同一商品项目,无论是长期连续生产还是间断式生产,都必须采用相同的标识代码。即使该商品项目停止生产,其标识代码应至少在4年之内不能用于其他商品项目上。另外,即使商品已不在供应链中流通,由于要保存历史纪录,需要在数据库中长期地保留它的标识代码。因此,在重新启用商品标识代码时,还需要考虑此因素。无含义性原则。无含义性原则是指商品标识代码中的每一位数字不表示任何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EAN•UCC系统中的物品编码体系中商品项目代码没有特定的含义。14ChinaEAN商品条码符号结构EAN-13码与EAN-8码的符号结构相同基本相同15ChinaEAN商品条码符号结构左侧空白区条码符号最左侧的与空的反射率相同的区域。起始符条码符号左侧空白区的右侧,表示信息开始的特殊符号,由3个模块组成(模块是条码条、空的宽度单位,后面详述)。左侧数据符起始符右侧,表示6位数字信息的一组条码字符,由42个模块组成。中间分隔符左侧数据符的右侧,是平分条码字符的特殊符号,由5个模块组成。右侧数据符中间分隔符右侧,表示5位数字信息的一组条码字符,由35个模块组成。校验符右侧数据符的右侧,表示校验码的条码字符,由7个模块组成。终止符条码符号校验符的右侧,表示信息结束的特殊符号,由3个模块组成。右侧空白区条码符号最右侧的与空的反射率相同的区域。16China供人识别字符条码符号的下方,与条码相对应的数字•优先选用OCR-B字符集;•EAN-13码中的前置码印制在条码符号起始符的左侧。17China条码设计审核要求企业设计商品条码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中的规定。放大系数空白区宽度条高条空颜色搭配印刷位置18China放大系数放大系数是衡量条码符号大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参数,对控制条码符号印刷质量有重要意义。范围:0.80~2.00(或80%~200%),以1.00为标准。这是国际惯例。放大系数的选择:通常可选择0.90~1.20。对于凹印、平版胶印,在印刷条件与技术水平较高时,可以考虑选择0.80~0.89。瓦楞纸箱采用树脂版印刷,放大系数需在1.50以上。采用大的放大系数有利于印刷企业控制条码印刷质量。模块的尺寸注:当放大系数为1.00时,商品条码的模块宽度为0.330mm。模块宽度随放大系数的变化而等比例地放大或缩小。19China放大系数一般来说,商品条码的放大系数越小,对条/空尺寸偏差的要求越严,印制的难度越大。对于放大系数小于0.80的条码符号,印制质量不易保证,而且容易造成识读困难。放大系数大于2.00的条码符号,占用商品包装的面积太大,而且有些识读设备如CCD式阅读器的阅读宽度有限,容易造成识读困难。20China空白区宽度当放大系数为1.00时EAN-13的左右侧空白区最小宽度尺寸分别为3.63mm和2.31mmEAN-8的左右侧空白区最小宽度尺寸均为2.31mm。UPC-A的左右侧空白区最小宽度尺寸为2.97mm;其他放大系数下的空白区最小宽度尺寸应将上述尺寸乘以相应的放大系数。举例:当放大系数为1.10时,EAN-13码左、右侧空白区最小宽度分别为“3.63mm1.10=3.99mm”和“2.31mm1.10=2.54mm”。21China空白区宽度空白区颜色必须和条码条纹中空的颜色保持一致。空白区宽度不足可能导致条码识读困难,应将空白区尺寸尽量多留一点。在设计和印刷商品包装时,右侧空白区易被忽略,影响条码的扫描识读。严禁其他图案、文字侵占空白区。GB12904—2003将空白区宽度列入强制性要求,商品条码符号的空白区宽度不符合要求,该条码符号即被判定为不合格。22China条高一维条码的高度(或条高)只要能容纳一条扫描线的高度,使扫描线经过条码符号所有的条和空(包括空白区),就能被扫描识读。但是,条码的高度越小,对扫描线瞄准条码符号的要求就越高,也就是说,扫描识读的效率就越低。为保证扫描识读的效率,EAN•UCC规范和商品条码标准都明确说明不应该截短条高。印制的条码符号,条高应不小于标准规定的数值。这对于采用全向扫描方式的通道扫描器来说,尤为重要。23China条空颜色搭配商品条码的识读是通过分辨条空的边界和宽窄来实现的,因此,要求条与空的颜色反差越大越好。条应采用深色,空(底色)应采用浅色。白色作空,黑色作条是较理想的颜色搭配。条适用颜色:黑、绿、蓝、深棕。空适用颜色:白、黄、橙、红。红色只能作为空色,不应作为条色,且条色中不应混有红色成分。因为扫描设备一般使用红光,其对红色或接近红色对其有较高反射率。暗红、灰色等偏暗的颜色应避免作空色。24China条空颜色搭配应避免使用透明或半透明底,若不得已需在条码符号处加足够浓度的衬白,特别是在内装深色物品时更应注意。应避免将条码符号直接印刷在烫金底、银底、珠光底、荧光底以及反光材料上。可在条码符号印刷部位加上与背景颜色相近的黄色、白色等。易拉罐上条码上的条可以考虑采用反光材料,但应慎重使用。底色不应有背景图案。瓦楞纸的原色容易偏深,应尽量选用浅色材料,或改用ITF-14码。当包装设计颜色与条码要求的颜色发生冲突时,应以条码要求的颜色为准,调整包装设计颜色。25China印刷位置选择的基本原则:条码符号位置的选择应以符号位置相对统一、符号不易变形、便于扫描操作和识读为准则。首选的条码符号位置宜在商品包装背面的右侧下半区域内。边缘原则:条码符号与商品包装邻近边缘的间距不应小于8mm或大于102mm。方向原则:商品包装上条码符号宜横向放置。但如果采用柔性版印刷,考虑到与印刷过程有关的油墨扩散,必须按印刷方向印刷条码。如果条码符号横向放置时符号表面曲度大于30度,就要改为纵向放置。条码位置如放置在穿孔、冲切口、开口、装订钉、拉丝拉条、接缝、折叠、折边、交迭、波纹、隆起、褶皱和其它图文将对条码符号造成损害或妨碍。26China条码检测的依据检测方法依据国家标准GB/T14258—2003《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相当于国际标准ISO/IEC15416:2000)。对于商品条码(GB129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