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预验收方案一、参加单位:参加单位:设备厂家、工程管理中心、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二、消防预验收内容1、由消防施工单位对消防报警系统前端设备进行模拟火灾试验,进行消防联动测试,按防火分区抽测率20%,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切断非消防电源、电梯迫降、消防广播、消防卷帘门及挡烟垂壁全部动作。2、预验收内容:1、系统试运行7天后,各项运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2、施工单位所有工程资料准备齐全,符合规范要求,并自检合格。3、施工单位现场所有问题自检完毕,并自检合格。4、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交预验收申请单。5、工程管理中心收到验收申请单后组织后勤管理中心、各系统使用部门进行验收。6、预验收过程中的问题、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7、预验收合格后,各参加验收单位在验收单上进行会签,准备报正式消防验收。三、附录:工程资料1、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资料、材料构配件验收记录。2、预检、隐检记录。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4、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5、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6、设备单机试运行记录。7、设备调试记录。8、系统试运行记录。9、系统联动调试记录。10、系统验收单。11、竣工图纸。四、消防验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自动报警及信号有反馈显示,联动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实施设计及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系统联动,并有信号反馈显示。布管、布线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标准检查选用火灾探测器型号、规格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牢固,检验时探测器不应发出故障和火灾报警信号。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l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距离的一半。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标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安装在距地面高度1.3—1.5m处。操作报警按钮启动部位,应输出火灾报警信号,直到启动部位复原,报警按钮方可恢复原状态。手动报警按钮处对讲电话插孔,通话功能应正常、语音清晰。消防主机标准电源应采用消防专用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当直流备用电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1、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插头。2、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报警音响标准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音响器件中心lm处,音向器件的声压级应在65—115dB。1、报警功能: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2、二次报警:控制器第一次报警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此时如再次有火灾报警信号时,应能重新启动。3、故障报警:当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能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4、具有显示或打印火灾报警时间的功能。5、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并能手动复位。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标准1、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2、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能正常工作。3、强行切换功能,发生火灾,当火灾应急广播与背景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着火层及相邻上、下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4、在消防控制室,可把火灾事故广播控制在选定的楼层(区域)内。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的通话标准对讲电话功能应正常,语音清楚。。消防电梯及普通电梯标准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应在首层设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电梯可进行现场和远程人工操作,其功能应正常,当发生火灾时,电梯应自动迫降至首层,消防电梯处于使用状态。当实施对电梯的控制及联动功能时,火灾控制器应接收其反馈信号。防火卷帘门标准1、平均升降速度:3米/分钟。2、耐火时间:180分钟。3、电动上下,自动闭锁,手动开启。4、接到烟温感信号,卷帘自动迫降。5、接到消防控制中心信号,可迫降到底或停在任意位置。6、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向消防控制中心反馈信号指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抽测率标准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感烟、感温、可燃气体等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分别按比例进行功能抽检,少于100只,抽检20只;大于100只,抽检10%。1、与设备间通话,均应检验。2、消防广播,按每层抽检不少于10%,但最少不少于1处。3、消防电梯全检。4、末端试水装置:少于5个全检,大于5个抽检20%,但不少于5个。5、水流指示器:少于5个全检,大于5个抽检20%,但不少于5个。6、室内消火栓箱启泵按钮:少于10个全检;大于10个抽检20%,但不少于10个。7、消防配电柜均应检测。8、防排烟阀(包括正压送风口):按每个防火分区抽检一处。9、挡烟垂壁及防火卷帘:少于5樘全检;大于5樘抽检20%,但不少于5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