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工程勘察费【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定义】: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适用范围】:建设项目。【计算方法】:按总概算第一部分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5-0.8%计算。按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10-20元/m2计算。2、工程设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定义】: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适用范围】:建设项目。【计算方法】:①公式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他设计收费)×(1±浮动幅度值)②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2009200-500Y=11.9/300x+3.2/350020.9500-1000Y=17.9/500x+3100038.81000-3000Y=65/2000x+12.6/23000103.83000-5000Y=60.1/2000x+27.3/25000163.95000-8000Y=85.7/3000x+63.2/38000249.68000-10000Y=55.2/2000x+28.810000304.8③专业调整系数:建筑、市政1.0④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I级:高度24m的公共建筑工程,简单的设备用房工程;II级:24m≤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20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工程。⑤附加调整系数:改扩建和技改建设项目为1.1-1.4⑥其他设计收费: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按基本设计收费的10%;编制竣工图的,按基本设计收费的8%;⑦浮动幅度值:上下20%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整个设计阶段的40%,施工图设计占整个设计阶段的60%,施工图预算费为整个设计阶段的10%,概算是初步设计的一部分。3、可行性研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定义】:是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适用范围】: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计算方法】:项目建议书编制评审费单位:万元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11000以下2.5-3.5Y=1/1000x+2.521000-30003.5-10Y=3.25/1000x+0.2533000-1000010-22Y=12/7000x+34/7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费单位:万元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11000以下3.4-7Y=3.6/1000x+3.421000-30007-17Y=5/1000x+233000-1000017-38Y=21/7000x+56/7注:①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②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③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行业调整系数:林业、商业、粮食、建筑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4、施工图审查费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说明京勘设管字[2001]4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市规划委与市建委《关于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市规法[2001]761号文的要求,我市将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现就有关审查收费的问题做进一步说明:1、在国家正式下达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前,北京市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暂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中《工程咨询人员工资费用标准》执行。2、依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作量值为设计工作量的10%,并根据工程咨询人员工作日费用标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为标准计算设计费的5-10%(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附表)。附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序号建筑工程类别单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1000﹤5000﹤20000﹤50000﹤75000﹤100000﹥1000001多层住宅3.93.53.12.92.72.32.02高层住宅4.44.03.53.33.12.62.23高级小住宅、高级公寓7.76.96.25.85.44.63.94多层办公、业务楼3.73.33.02.82.62.21.85高层办公、业务楼5.44.84.54.23.63.06多层旅馆5.44.94.34.13.83.32.77高层旅馆6.45.75.35.04.33.68多层商业3.12.82.52.32.21.91.59高层商业6.35.65.34.94.23.510多层小学、托幼2.82.52.32.12.01.71.411多层中学3.73.33.02.82.62.21.812多层门诊、医技、住院部4.84.33.83.63.42.92.413高层门诊、医技、住院部5.65.04.74.33.73.114单层钢筋混凝土普通厂房2.72.52.22.01.91.61.415多层钢混厂房5.34.84.24.03.73.22.7说明:1.如遇国家设计收费进行调整,则施工图审查收费相应调整;2.本表未包括的工程类别,则依据北京市最新建筑工程单方造价和类似工程收取审查费;3.复用审查费用参照以上相同项目标准取30%系数;4.外资项目审查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外资(合资、合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本标准确定。5、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定义】: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业务所收取的费用。【适用范围】:凡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计算方法】:序号中标金额收费基价计算式100以下1.0%100万元×l.0%=1万元100-5000.7%1+(500-100)万元×0.7%=3.8万元500-10000.553.8+(1000-500)万元×0.55%=6.55万元1000-50000.356.55+(5000-1000)万元×0.35%=20.55万元6、工程监理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定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适用范围】: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计算方法】: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0-500Y=33/1000x150016.5500-1000Y=27.2/1000x+2.92100030.11000-3000Y=24/1000x+6.13300078.13000-5000Y=21.35/1000x+14.0545000120.85000-8000Y=60.2/3000x+61.4/358000181.08000-10000Y=18.8/1000x+30.6610000218.6注:①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浮动幅度值)②计费额: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40%以上的工程项目,其建筑安装工程费全部计入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但其计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工程概算投资额40%的工程项目的计费额。专业调整系数: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工程1.0;农业林业工程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I级:高度24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跨度24m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室外工程及简单的配套用房;II级:24m≤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24m≤跨度<36m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高度≥24m的住宅工程。高程调整系数:海拔高程2001m以下的为1;浮动幅度值:上下20%7、建设单位管理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适用范围】: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计算方法】: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单位:万元工程总概算费率(%)算例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1000以下1.510001000×1.5%=151001-50001.2500015+(5000-1000)×1.2%=635001-100001.01000063+(10000-5000)×1%=113注:①工程总概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②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按新建项目的60%计算8、城市建设费城市建设费京计投资字[2002]1792号(2002年9月1日京计投资字[2002]1792号)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化城市建设改革,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简化并规范有关建设费的征收手续,合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除实行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地价款中含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之外,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第三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基数,以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为准。(二)城近郊区(包括东城、西城、祟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内的建设项目,除第四条规定外,住宅每平方米16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0元。(三)远郊区县征收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市物价局审批,但不得高于城近郊区和第四条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标准定期调整,由市计委、物价局、市财政局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水平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四条下列城近郊区内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60元征收,非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100元征收:(一)能源、交通、市政公用设施。不包括主管部门办公、生活及其它建设项目。(二)学校的教学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宿舍、教工单宿、会堂、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等。(三)中小学教师宿舍。包括职业高中,不包括中专、中技。(四)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废(污)水、废气、粉(烟)尘、噪音、废物、电磁辐射等污染治理设施以及水源保护、环保监测等环境保护设施。(五)所看守所、收审所、劳教、监舍。(六)火葬场、骨灰堂、殡仪馆。(七)军队的战士营房,单身干部宿舍,各类阵地、机场、靶场、训练及通信设施,作战指挥用房,军需、军械的储备、修理用房。(八)国家批准的军工专项工程。(九)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单项零星建设项目。(十)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十一)市政府文件规定免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但不免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