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电涌保护器标准符合性认定管理办法二〇一〇年十一月条文解释第一条为保障进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的电涌保护器(以下简称SPD)质量安全可靠,规范中国石化SPD标准符合性认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目前雷击危害对石化企业安全运行的影响越来越显著,大部分企业对控制系统、信息系统等弱电设备防雷工作也日渐重视,部分企业已采用安装浪涌保护器(SPD)等措施防止雷电电磁脉冲及感应雷击过电压。第一章总则目前市场上SPD贴牌假冒的较多,由于企业缺乏技术支持,无法确保采购的SPD的质量(近几年有几家油田、销售企业将采购的SPD送到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发现许多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在设备大检查中也发现了部分企业采用的SPD是贴牌假冒产品)。为保证其安全可靠,有的部门和行业(如信息产业部、铁道部等)已开展此项工作控制进入本系统的SPD的质量。第二条中国石化SPD标准符合性认定是指按照标准规定进行的符合性审查、检验、监督管理,确认SPD符合相关技术法规及技术标准的活动。第一章总则符合性认定工作不仅仅是检测工作,而是根据标准规范进行的包括管理、监督、检验的系统性工作,全方位的为中国石化用SPD质量把关。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SPD标准符合性认定。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应选用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SPD。第一章总则未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产品性能及其厂商的全面服务能力无法得到确认,为保证中国石化采购的SPD能够有可靠的性能及技术服务,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在采购时应选用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SPD,没有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SPD不能参加投标。第五条中国石化SPD标准符合性认定遵循自愿的原则。已经成为中国石化合格供应商的可直接申请中国石化SPD标准符合性认定;未成为中国石化合格供应商,应先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再申请中国石化SPD标准符合性认定。第一章总则符合性认定工作遵循自愿原则。市场公开、公正、公平。为保证向中国石化提供SPD产品的供应商有较为完善的技术及各方面的服务能力,申请符合性认定的企业(可以是SPD生产企业的代理商)首先应该是中国石化合格供应商。在申请时要提供合格供应商编号。第一章总则第六条中国石化生产经营管理部负责SPD标准符合性认定的管理工作。生产经营管理部是SPD标准符合性认定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全面负责认定工作。检测中心定期将检测工作向生产经营管理部汇报。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中国石化各企业负责SPD供应商的准入、管理工作,供应商应取得安全工程研究院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以下简称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出具的中国石化SPD标准认定性证书。中国石化各企业负责各企业SPD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商资质的完备。SPD供应商应获得中国石化SPD标准符合性认定性证书,才可以向企业提供服务。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负责依据标准符合性认定的技术标准实施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负责实施检测,做好技术把关。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九条标准符合性认定申请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SPD标准符合性认定申请表。第三章标准符合性认定程序(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石化合格供应商编号。第九条标准符合性认定申请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三)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条件、仪表配置、质量体系和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第三章标准符合性认定程序企业情况包括了生产企业及送检供应商的两方面的情况。生产企业情况应包括生产现状、质量体系、销售模式、售后情况、销售业绩等各方面。供应商情况包括了企业概括、在石化提供服务的情况、与生产企业联系等各方面的情况。第九条标准符合性认定申请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四)SPD介绍,包括产品功能、性能指标、各型号产品的使用范围、原理框图、内外观照片和使用说明书(中文)等内容。产品技术参数应准确详细,说明书等资料不应有歧义。第三章标准符合性认定程序第九条标准符合性认定申请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五)其它必要的材料。第三章标准符合性认定程序申请表格上的签字如果是授权人,应该有授权证书。生产企业及送检供应商营业执照。如果是供应商送检,生产企业给供应商的经销授权和中国石化电涌保护器标准符合性认定检测授权委托各一份。填写生产企业代工生产(OEM)情况说明。其他相关材料第十条申请单位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标准符合性认定:(一)申请单位向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提交申请材料,以委托方式申请送样检验。第三章标准符合性认定程序申请材料以纸版原件为准,申请材料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材料可由供应商提交,但生产厂家作为SPD的最终供应单位应有固定联系人员与检测中心进行认定事宜的沟通。第十条申请单位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标准符合性认定:(二)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第三章标准符合性认定程序审查结果一般以传真的方式通知申请单位。材料不全的应及时补充材料。第十条申请单位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标准符合性认定:(三)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按规定进行送样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第三章标准符合性认定程序检测中心将“同意送检”的审查结果以传真的方式通知申请单位,通知企业进行送样检测。(四)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将审查结果及检测报告上报中国石化生产经营管理部并报物资装备部备案,由生产经营管理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技术审定,对通过技术审定的SPD授权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颁发认定证书。第三章标准符合性认定程序在通过生产经营管理部的审定后,检测中心将颁发认定证书,并在检测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方便企业进行查询。第十一条认定时限认定时限是自受理认定之日起至颁发认定证书,包括正式答复申请时间、认定试验时间、认定结论评定时间、批准时间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认定申请并接收送样起的6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决定。第三章标准符合性认定程序第十二条认定证书的有效性中国石化SPD标准符合性认定证书有效性为两年,在认定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标准符合性认定证书从颁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过期应重新申请认定,否则视为无效。因为认定工作需要一定时间,所以申请最好提前进行。第三章标准符合性认定程序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通过中国石化标准符合性认定的单位应当保证SPD的一致性和可靠性,不得降低产品符合性和性能。在中国石化销售的SPD应保证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如果在多次发生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将视情况对该供应商及生产商进行必要的处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当已通过认定的SPD符合性和性能发生变化,与中国石化生产经营管理部公布认定的符合性和性能不一致时,相关供应商应及时向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提交变更声明及内容,由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确认并更改相关的认定。在确认之前该型号的SPD不具备供货资格。也就是说检测中心所确认的产品技术参数与中国石化用的产品技术参数应时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该产品不具备供货资格。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应选用已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SPD。SPD安装前应进行工程抽检。为保证企业所用SPD质量可靠,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应与检测中心共同对采购的SPD进行工程抽检。检测中心为每个防雷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把关。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已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SPD及相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已通过的认定资格,并通报违反规定的情况:(一)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文件材料的。(二)违反供货商承诺事项的。(三)产品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第四章监督管理(四)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未通过认定的。(五)产品出现重大用户投诉或质量事故的。(六)违反认定管理的其他行为的。凡被撤销认定信息的,自被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其重新认定。SPD生产企业和供应商都应遵循国家及中国石化的相关规定,保证质量可靠。在工程抽检及其他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SPD生产企业及供应商,相关部门将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第十七条生产经营管理部将审定不符合技术标准的SPD情况通报物资装备部门,由物资装备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八条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认定费用。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电涌保护器检测规定第十九条检测流程(一)标准符合性认定的检测:1.在申请资料通过审查后,申请单位将检测样品送到检测中心,送检样品为4个(其中留样1个)。检测中心根据检测项目一般选3个产品进行试验,1个产品留样,大电流冲击试验后的产品一般不易在用于现场,因此4个产品均不再返还申请单位。第五章电涌保护器检测规定2.送检样品按附录1的检测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3.检测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作为档案保留四年。4.申请单位可申请观看检测。根据实验室管理规定,客户不得观看其他企业的产品检测,检测中心也将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申请单位可以在检测中心同意的情况下,观看自己产品的检测工作。第五章电涌保护器检测规定5.检测结束后样品应标注“已检”、“留样”等状态标示,并统一管理。6.检测全部合格的产品将报生产经营部、物资装备部备案。第五章电涌保护器检测规定(二)工程抽检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应选用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SPD。各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应及时将SPD选购情况报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应根据选购的情况进行抽检,抽检应在设备到货后安装前进行。企业确定SPD采购时,应及时将采购情况报检测中心,在产品到货后通知检测中心,检测中心指定抽检方案,由检测中心或企业(设备部门)进行抽样工作,企业负责产品的封存,在抽检未通过前不得使用该批产品。第五章电涌保护器检测规定(二)工程抽检企业确定SPD采购时,应及时将采购情况报检测中心,在产品到货后通知检测中心,检测中心指定抽检方案,由检测中心或企业(设备部门)进行抽样工作,企业负责产品的封存,在抽检未通过前不得使用该批产品。第五章电涌保护器检测规定1.当一次性选购SPD总数超过300只或SPD采购总金额超过20万元时,由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和使用单位按适当比例共同进行抽检;当一次性选购SPD总数不超过300只或SPD采购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时,使用单位和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可以视情况共同随机抽检。对重大项目检测中心将派人直接现场与企业共同进行抽检,对其他项目使用单位和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视情况共同随机抽检,也就是说原则上任何一个项目都必须进行工程抽检。第五章电涌保护器检测规定2.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应每季度将SPD的采购、检测等情况报物资装备部、生产经营管理部备案。检测中心将采购情况和抽检情况将报物资装备部、生产经营管理部备案,在今后的大检查过程中将对上报情况进行核查。第五章电涌保护器检测规定3.检测中心制定抽样方案。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采样数量根据工程大小、SPD种类多少等因素确定,原则上抽样比例在1%-5%之间。4.使用单位负责抽样的实施和SPD的封存。5.检测中心对采样进行检测,并在取得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告知使用单位。如果检测全部合格,则该批产品可以正常使用,如果检测中发现样品不合格,应通知使用单位该型号的产品必须更换。第五章电涌保护器检测规定6.对更换后该型号的产品应进行增加抽样数量,进行再次检测,重复检测费用由供货商按标准符合性认定收费标准支付。7.如果重复检测依然不合格,则要求该供货商更换或退货。8.工程抽检(初次检测)不收费。第五章电涌保护器检测规定第二十条质量判定。检测中出现同型号的任何一个样品中任何一个技术指标不合格,该型号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如工程抽检某型号产品4支,检测中发现3支合格,1支不合格,该型号依然判定为不合格。也就是说要求在石化使用的产品质量应稳定可靠。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生产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生产经营管理部,或由生产经营管理部委托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进行解释。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010年7月5日之后的所有采购及防雷项目应按本办法执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