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至额济纳铁路酒泉至东风段升级改造站前工程DHGS-JEZQ2标段金塔制梁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2019-10-12发布2019-10-12实施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塔制梁场发布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塔制梁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防护措施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保护措施根据制梁场自身特点,特拟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装器具存放防护措施。1.现场根据存料量设置适当规模的料库、料棚、料场。场地的选择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防水、防潮、防洪、防(通)风;料库、料棚、料场四周有畅通的排水沟。(2)方便看管。2.方便材料进出,根据使用布置存放场地,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装器具的标识并区别存放。3.各种材料要分门别类整齐堆码。其堆码应注意以下事项。(1)材料在存放类区前要树立标识牌,如钢材类、水泥类。(2)每一明细规格材料的存放处要挂牌标识。(3)堆码方式要便于计数和发放。(4)砂、石料的堆码要尽可能堆高成几何形状,存放在拌和站封闭料仓棚中。4.不同材料存放要注意其物理和化学特性,防止因存放堆码不当造成材料的损坏。(1)易碎物品要防止重压和碰撞。(2)易变形材料要防止挤压变形。(3)自身产生的有害气体而对其它材料造成损害的材料要单独隔离存放或与其它材料保持一定距离。(4)水泥的堆码一定要考虑防潮,其堆垛周围与棚库四周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雨水侵入。垛高以10袋为限,垛间应留一定的距离。便于通风和装卸作业,垛底部应高出地面,最好用水泥抹面,用木板垫底。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塔制梁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防护措施2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成品、半成品的管理是制梁场质量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梁场的声誉和经济效益、产品质量,为加强产成品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成品管理1、成品库设置1.1、制梁场设置存梁区,存梁区由工程部及车间主任负责管理。1.2、存梁区主要用于存放桥梁产品,任何班组不得擅自将其它物品堆放在存梁区内,车间负责人有权制止。1.3、存梁区内应作到场地整洁,台位完好,台位支点间距必须符合要求。2、成品的入存2.1、成品入存必须按车间负责人指定的台位存放,使存梁区内成品具有可追溯性。2.2、存入成品在外型尺寸、强度、静载抗裂强度等项目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首先由车间负责人、安全质量环保部质检员到存储内共同进行交验,确认无误后,质检员填写移交单一式三份,车间负责人、质检员签认后,送工程技术管理部一份,安全质量环保部一份,监理一份。2.3、产品检查发现存在缺陷,应作出明显标志,经监理同意后及时通知进行修补。3、成品登记及发运3.1、成品入存由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3.2、成品入存后由工程部负责管理,未经工程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在存梁区内提取成品。3.3、管库员应建立成品登记台帐,详细记录每批入存成品的生产日期、规格、数量、每次成品发出量、收货单位及成品库存量等情况。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塔制梁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防护措施33.4、工程技术管理部发运员根据发运计划及时向起重班下达发运通知单,并指定成品所在台位,起重班必须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将桥梁吊至使用单位指定位置。3.5、工程部发运员对出场成品的数量、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安全质量环保部门开出成品合格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业主,一份交监理,一份自存。3.6、车间主任应按月盘库,车间主任应会同入存人员盘底核对数量,做到帐物相符,并编制月度发运报表。二、半成品管理1、半成品保护责任制1.1、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半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半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半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半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交接检查由工序负责人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半成品损坏由工序负责人负责;如有一方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查,出现半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1.2、分清交叉作业中半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半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责任应尽量落实到人,如落实不到个人,就落实到班组。在交叉作业中责任难辩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1.3、如双方争执不下或情节严重,由工序负责人或梁场负责人仲裁。2、半成品保护赔偿奖罚制度经济上的奖罚是对半成品保护责任制的补充,目的是推动责任制的贯彻,提高施工人员保护半成品的责任心。2.1、污染半成品,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本人不处理的,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并采取经济处罚以示警告,处罚金额根据污染程度及责任人的态度而定,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塔制梁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防护措施42.2、对损坏半成品,要视其损坏程度确定赔偿办法。轻者(指修补后能恢复原状并不降低使用功能),赔偿部分工料费;重者(指修补后不能恢复原状或降低使用功能,或要经过补强处理才能使用的),赔偿一定数量的工料费;完全损坏,则应赔偿全部工料费。并采取经济处罚以示严重警告,处罚金额根据损坏程度及责任人的态度而定,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2.3、对在半成品保护中有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及时表彰或予以物质奖励。2.4、经查实属有意破坏半成品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提出刑事诉讼。3、半成品的内容半成品是指已安装好的钢筋、模板和混凝土构件等。4、保护方案4.1、T梁拆模时严禁缺棱掉角现象发生,严禁敲击T梁任何部位。4.2、钢材和金属材料1)须按规定、品种、型号、长度分别挂牌存放,底垫木不小于200mm。2)有色金属、薄钢板、小口径薄壁管应存在仓库或料棚内,不露天存放。3)码放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盘条要靠码整齐;成品、半成品及剩余料应分别码放,不得混堆。4.3、橡塑制品1)按品种、规格、型号、出厂日期整齐定量码放在仓库内,以防雨、防晒、防高温。2)严禁与酸、碱、油类及化学药品接触,防止侵蚀老化。3)存放是保持包装完整,发放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则,防变形及老化。4.5、周转材料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塔制梁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防护措施51)随拆、随整、随保养,码放整齐。2)组合钢模板扣放(或顶层扣放);大模板对面立放,各种扣件、配件应集中存放。3)对钢、铁质的材料均采用下垫上盖的方法,防止材料受雨潮而锈蚀、损坏。4)按照现场材料管理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实行分工负责制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现场材料管理达标。减少人为和自然消耗,降低生产成本。真正做好增产节约、增效节支。三、产品检验试验状态标识规定了本场产品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方法,适用于成品、半成品检验状态的标识,以及原材料试样、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状态标识。1、基本要求1.1、桥梁产品1.1.1、经检查合格的成品梁系列产品,在梁两端印制合格标识。1.2.2、外观检查需修补的半成品,在该产品缺陷处用粉笔划线标识。1.2、原材料、加工件1.2.1、采取分区挂牌标识。1.3、桥梁配件1.3.1、配件经质检人员检验后,作出标识,分别存放在合格品区或不合格品区。1.3.2、对已经检验但尚未判定的,在该产品上注明“待判定”字样。1.4、原材料试样、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状态1.4.1、采取分区挂牌标识,标识分为“已检、”“待检”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