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商法公司法(私法+强行性规范)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票据法商主体个人独资企业法商行为证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保险法公司特征: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外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分离,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社团法人,通常有2个以上人组成,一人公司是特殊形式存在。公司有限责任例外唯一例外,公司人格否认。1股东出资瑕疵。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即债权人),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法人人格否认概念:是指再特定的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表现方式:注册资金不实,使公司法人人格自开始不完整。虚设股东,以公司形式获取不法利益,即公司的实质股东仅有一人,其他股东挂名,应使实质上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非法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逃避债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控干预。。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人格混同。3后果:相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权利行为能力始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终于注销登记。分公司设立,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所在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两个有和两个没有: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资格,独立缔约能力。没有独立财产,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公司转投资与担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章程对投资数额有限定的按照章程来。(公司可以成为合伙人,包括无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公司叫股东会,股份公司叫股东大会)担保,公司为他人担保的按照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章程对担保数额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数额。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无表决权)。被担保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参加该担保事项的表决,有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市公司1年内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应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公司的设立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登记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成立不是法律行为,是一种事实状态或者法律后果。2公司设立的方式:我国只有两种:发起设立募集设立。有限公司只能采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也可以募集设立。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是的35%。公开募集或者特定募集。3发起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民商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起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成为发起人。不受限,但必须具有完全民商行为能力。发起人再公司成立后成为股东。发起人人数要求:有限小于等于50,股份公司2――200,半数以上再中国有住所。4发起人与公司责任区分:发起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属于合伙性质的关系,其权利义务责任可以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发起人与公司责任区分情形发起人承担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发起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无需其他条件。条件:1公司成立且公司对该合同确认。2公司已经实际享有该合同的权利,如租的房子等。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以公司的名义在设立过程中对外签订合同条件:公司能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订立合同。公司不担责。合同责任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名义成立,全体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发起人追偿。成立后由公司承担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公司未成立情况下的责任承担:对外全体发起人连带责任对内:三步走,,1按约定2约定出资比例3均等公司章程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必须书面形式,须全体股东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字才生效。章程对内约束公司“懂、监、高管、股东”,对外无约束力。懂监高超越章程限制的行为,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认可行为效力,但可以对内追偿。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规定外,由章程规定。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代表表决权三分之二通过。董事会是拼人数,股东会一般是拼表决权,就是拼钱多。股东会拼人头的都是错误的。股份公司股东持股有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股表决权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的所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的修改有董事会提议,修改章程的通知其他股东,股东会决议。章程变更后,登记。登记是对抗要件,不是生效要件。3股东出资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以货币衡量评估,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货币出资没有比例限制;最低注册资本以及没有了;交付年限没有了;出资比例没有了。股份公司募集设立有个发起人35%的保留。公司可以善意取得。实物出资的交付实物给公司,不动产的过户给公司,货币的交给公司。成为公司财产,才算出资完成。否则不享有股东权。劳务信用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不得出资。抽逃出资认定1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分配2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走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转走。协助抽逃出资的股东/懂监高级管人员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出资瑕疵责任发起人出资违约责任:补足+违约+连带。此处连带责任原则上限于发起人,后面新加入的不连带,原理是发起人之间是合伙关系.恶意受让人也连带责任,仅指知道出资瑕疵的发起人转让股权.。发起人出资评估不实责任:补足+连带非货币资产实际价格低于章程所定价格,有出实物的股东补足,其他股东连带,评估公司除证明没有过错的,再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过错推定)注意:以上不适用诉讼时效.股东股东身份或者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是公司的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据名册行使股东权利(对内效力);对外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代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1,代持股协议或者叫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有效。实际出资人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才能成为真正股东。2名义股东擅自处理股权包括转让质押等,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实际股东可以请求名义股东赔偿。3名义股东对实际股东的出资瑕疵承担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股东知情权(事项)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记录、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簙股东名册有限公司可复制查阅有条件查阅,不能复制未规定股份公司可查阅无权复制不能查阅不能复制可查阅、无权复制股东代表诉讼公司利益受到侵害,股东代公司的位以自己名义作为原告,侵害公司利益的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赋予公司股东为公司利益而战的权利。适用前提懂事监视高管或第三人侵犯公司利益适用条件穷尽公司内部救济(交叉请求规则:懂事高管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书面请求监事向法院起诉,监事损害公司,股东则要书面请求董事会或高管向法院起诉)1懂监高收到前款规定拒绝起诉2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失的。3收到请求30日内未起诉的。救济对象公司的公益权。非股东个人的利益。诉讼当事人原告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作为原告。有限公司,只要是股东就可以起诉。股份公司要求连续持股180日总量达到1%以上的股东。(持股时间持股比例同时满足)被告实施侵害公司利益的懂监高或者其他人。结果承担结果由公司承担,对全体股东有效。4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决议无效之诉。。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决议可撤销之诉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者违反章程。程序不能违反什么都是可撤销,不是无效。表决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注意:内容违反章程的可撤销,违法的无效)60日内申请法院撤销,可以要求担保。相同点:都不包含监事,被告都是公司。不同点:撤销之诉原告只能是股东且有60日限制,无效之诉没有规定,不限于股东。不限时间。收益分配顺序弥补亏损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股东支付股利公积金提取1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提取。2任意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3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转为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合并程序1作出决定或决议;2签订合并协议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通知债权人。公司合并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30日内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为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5办理合并手续,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分离后的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分离前已经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的除外。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一般解散强制解散法定解散。一般解散是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就可以解散: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离需要解散。强制解散:由于某种情况出现,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如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司法解散:又叫公司僵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司法解散前提条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是人出了问题包括股东懂事。不是公司生产出问题。1公司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开不了会)2股东表决是无法达到法定或者章程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无法作出决议)3懂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懂事冲突)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被吊销法人执照为由起诉公司要求解散的,法院不予受理。原告被告持股10%以上股东,被告为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参加诉讼。提起解散之诉后又要求清算的法院不受理。判决解散后自行清算,或者另行申请清算。解散和清算是两个程序。5后果解散判决做出,对全体股东有效。公司清算是终结公司已解散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除合并分立不清算,其他解散的公司都要清算。破产而解散的公司适用破产清算程序。清算清算组: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组成人员:自行清算,有限公司有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由懂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法院清算组成人员:股东懂监高;律师会计事务所,破产清算所等中介;以及中介中,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可以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10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禁止事项: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个别清偿。有限公司股东会召开定期召开一般一年召开一次,股东书面同意一直的问题,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临时股东会1/10以上表决权或者1/3以上懂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不行就监事会,不行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己召集.董事会召集时:董事长主持,副的,不行半数以上推选一个懂事首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表决规则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