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现代公务员制度: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后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各级政府官员的任免完全是所谓民主集中制,实则领导任命制,其效率之高、弊端之丛生优劣部分不需多说。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建立廉洁高效的服务性现代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于1994年6月7日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标志着考试录用工作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政府公职人员的选拔再也不能遵循旧的方式,任人唯亲、以权谋私形成无能贪婪的既得利益群体,特别是现在这样不景气的经济环境下,极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公务员制度自然是中国向西方国家学习的迫切之处。2010年国家公务员招考,录取总人数仅为一万五千多人,报考人数超过一百万,对于优化公务员知识和年龄结构,公开招考无疑是上佳的选择。如果说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将读书与考试任职为官捆绑在一条船上的话,现代中国的社会则将知识分子赶下了已然非常拥挤的船,教育大众化的普及,使得官场也解决不了那么多知识分子的就业问题,必然的,读书并不为官,数以千万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将被抛向社会、抛向市场。这一被迫的进程尽管有阵痛,但最终将成为自发的融合过程,并且市场的力量可能强大到足以平衡不受约束的政府权力。政府、市场两个轮子共同前进比社会压力全部由政府承担要稳妥得多。另外一个方面,国家举行统一的公务员考试,象征意味远远大于现实效果,即分享政府权力和就业机会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年轻人都具有公平竞争岗位的机会,这是一个社会结构流动性的窗口,不管怎么说,国家提供了这样的良好环境,如果你竞争不上,只能是你自己的原因。笔者也认为在具体的这次招聘考试中确实可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和美国的公务员考试一样,中国各国家部门机关提供的岗位全部都是技术性的事务职位,但最重要的政府岗位并不像美国那样通过选举产生,或许这就是中国特色。现代政府管理职能的细分和专业化分工,使得整个体制越来越精密的同时也变得疏离和琐碎,改革的难度和时间跨度也越来越大,中国的整体性改革将是一个长期、渐进、动态的过程。在公务员考试以外还有众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往小里说,比如公务员绩效考核、监督机制、退出机制等,往大里说,政府合法性资源问题、人民代表的选举问题等,我们姑且存而不论,只就事论事,中国公务员的考试选拔机制改革方向正确、执行公平、效果明显。随着近年来报考“公务员热”持续升温,一年一度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已被大众称之为“国考”,考试激烈的竞争程度恐怕用“白热化”一词来形容最为贴切不过。在这种热潮下,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利弊种种也是社会舆论热议的焦点。自1989年开展试点算起,我国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至今已走过20年的时间。随着考试制度的实施,我国的公务员进人制度有了很大的进步,以往那种随便就进人的体制基本上已经杜绝了。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在这些年不断地总结和完善中,现行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已经比较完备。我们可以看到,从更多、更优秀的报考者中选拔政府工作人员的这种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公务员考试制度有利于为公务员队伍充实新鲜、健康的血液,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提升公务员队伍的形象与声望,进而提高政府施政行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因此通过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这种制度是积极进步的。但是没有一种制度一定会是完美无缺的,目前现行的公务员考试制度也是通过多年的实际实施、逐步修改、不断完善才形成目前比较完备的一套考试体系。现在有很多的专家学者就如何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这一原则下,进一步改进公务员考试制度,以更加科学的选拔制度让优秀的报考者进入公务员队伍,提出了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2一年一度的考试是否有必要每年一到了临近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时间,数以万计的报考者都会抽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备考,而面试通过者必定是少数人,大多数笔试合格而面试落选的考生到了第二年往往依旧会选择参加考试,这样不仅仅消耗了考生的大量时间与精力,对主办机构来说也产生了重复投入的浪费。公务员职位本身也是一种职业,在今后的公务员考试中是否可以与借鉴其他各行业职业从业资格认证的普通职业考试模式,考生所取得的资格将在一定期限内有效。比如说参加一次考试,笔试考试通过后成绩可以保留3年,在这个时间段内考生如果再次报考相应职位,可以直接越过笔试的环节直接面试。例如说有学者建议,针对公务员考试衍生出的问题,可通过实现公务员考试与录用程序的分离来加以解决。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每年由全国统一进行,其内容主要涉及公务员任职的通用能力,考生通过考试取得参加公务员录用的资格,且所取得的资格将长期有效,这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考试成本和保证考试的公平性。而公务员录用则结合具体职位所承担的职责科学确定所需任职条件,并将任职条件规范化、法制化,在出现职位空缺时由各部门结合该职位的任职条件,通过适当形式在取得任职资格并对该职位有意向的申请人员中进行遴选,以促进人职匹配和实质公平。在全国统考基础上实现考试与录用分离的制度设计,其实质在于确保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在公平性与有效性方面的有机统一。这样一来既减少了考生在精力和经济上不必要的重复消耗,也避免了各地考试主办机构的重复投入,在避免资源浪费和降低考试成本方面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考试型人才未必是真人才国家出台公务员考试制度后,想要入职公务员必须是“凡进必考”。这个门槛提高后,也衍生出相应的问题。现在一些大学生为参加公务员考试,从大一、大二就开始准备,个个都是考试的高手,单就考试分数而言,一些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才无法与刚毕业的大学生同堂而论,无法进入公务员队伍。这也给用人单位带来问题,考试考得好的人,不一定工作能力就强,十几分钟的面试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够测试出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而且纸上谈兵型的人物往往会占很大的便宜。有能力的人用不到,而新手又不能马上用。在政府机关当公务员,实际工作中看的不是考试成绩,而是工作能力,高分低能在公务员选拔中情况很普遍。为此建议政府吸纳人才时可否增加些特别渠道,对一些特殊人才可采取先聘用一年或两年,聘用期合格后再进行公务员基本知识考试,不要拿“凡进必考”的硬性规则一概而定。专家的建议与社会舆论的热议恰恰说明了大众对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关注以及其重要性。因为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我国政府机关选拔人才的主要渠道,而各级公务员则担负着国家政策的制定、发布和执行等重要职责,公务员考试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总体说来现行的公务员考试制度改变了过去政府机关用人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权力腐败、任人唯亲等情况的出现,实现了选拔录用人才过程的科学化、正规化,规范了干部人事制度,提高了政府公务员综合素质,对于加强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今年的公务员考试已实现了8省联考,相信随着今后国家对于公务员考试制度的进一步改革,类如全国联考等有利于公正公平的新规也将可能会逐步出台,希望逐步完备的公务员考试制度能够更加科学有效为政府部门选拔人才发挥其重要的作用。(杨宇飞)学经济的人喜欢猜想,喜欢提假说,喜欢提猜想,然后能不能证明都留给了后人。后人看不明白他们写的那些复杂方程式,只好抓住结论不放,眼见为实,非要在现实世界中见识到3才算证明了这一假说。经济学假说有一些不待见的东西,比如流动性黑洞假说,后发劣势假说,碳倾销假说,这辈子不见识也罢。作为学管理的人,我也来提一提我的猜想。好在我是猜想5-10年的公务员制度变革,5到10年里就能看到结论,看到本文的诸位应该大部分都还在世。如果猜错了,你们就当我什么都没有说过。如果猜对了,你们也不要认为我在撞大运。猜想有3个前提。中国存在公务员过剩。无论是狭义公务员,宽义公务员,广义财政人员,单位GDP公务员比例来看,中国政府的公务员数量都在过剩水平。而且以单位GDP公务员计算,过剩尤其严重。公务员已经扭曲了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自2003年以来,公务员考试的参考人员数量是指数上升的,2005年是31万,2006年是50万,2007年是74.2万,2008年是106万。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数也存在严重过剩。特别是2008年,平均计算100个人还竞争不到一个岗位。公务员是终身的。国家所颁布的《公务员法》,公务员仅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的情况下会退出政府系统。这3个前提注定了猜想的两个结论。结论1:如果政府放任不管,5-10年当前的公务员考试会成为历史。一类情况是中国政府的规模短期内极度膨胀,导致内部崩溃,即财政无力负担现有广义财政人员,使政府职能失效。失效造成的空白领域,由各类私人经济实体取而代之。这个情况类似拉美国家。一类情况是公务员考试逐渐进入名存实亡阶段。政府关闭入口以消化过剩人才储备。为安抚社会情绪和缓解就业压力,政府不会马上关闭这个入口,而是逐渐减少竞争岗位,提高考试门槛。为制造岗位实际数量稳定的假象,政府一方面会倡导“到基层,到西部,到艰苦环境中去”的理念,制造社会舆论,一方面大量增加老少边穷地区岗位。这个阶段大概也只有5-10年,之后基层和西部也会出现人才储备过剩。一类情况是出现了权力的世袭。世袭是反公平的,基于公平竞争的公务员考试制度会消失。裙带关系和金钱关系将主导公务员考试制度。它们同样也可以提高考试门槛。结论2:如果政府采取公务员退出机制,5-10年内的公务员考试有可能存在。一类情况是政府调整了在岗年限。这是短期方法,但并不能完全避免政府过度膨胀的问题,而且缩短了公务员的在岗年限,会引起他们谋利行为短期化,更容易导致腐败问题。4一类情况是政府建立了考核制度,如能真正推行考核制度,如将当地GDP和公务员岗位数量挂钩,并在一系列业绩指标基础上建立了对应的退出机制,则可能公务员考试会长期存在,5-10年内大家都还有机会考上公务员一显身手。公务员的工作压力巨大,普通人承受不了。一类特殊情况是封建政府。以清朝为例,政府存在权力世袭,又存在考核制度。世袭阶层需要通过考核制度来笼络一些人为之服务。政府内存在世袭阶级的剥削,政府又存在地主阶级剥削,这就是最坏的情况。望引以为戒。一类情况是政府完成一系列工作。首先建立大部制,地方政府实现双定,控制了公务员总量;其次建立公务员考核指标,实现公务员的退出;再次建立公务员聘用制,实现公务员的录用和任用;最后建立公务员高薪养廉,实现了公务员激励合法化。5-10年之内,公务员数量和考生都会逐年下降。2、注重定期评估,追踪目标计划进展情况。定期评价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和德才表现是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整个年度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海安县要求公务员按季进行述职,及时总结一季度的工作情况。并通过实行定期评估,既及时解决了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年度目标的完成起到检查、督促的作用,同时又为年终考核量化打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细化测评程序,做好年度综合评价工作。依据百分考核测评体系,对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确定等次,是年度考核的关键,也是百分考核的重要工作。海安县结合全县实际,细化了年度考核评分、定等的操作程序。(1)公开述职。在单位百分考核领导组组长的主持下,由个人在部分或全体公务员参加的会议上依据目标责任书进行小结、自评。(2)考评计分。百分考核领导组成员根据平时考核中的领导评鉴及全年目标完成情况对被考核对象采取无记名方式当场、独立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名成员打分合计后除以相应的打分人数,得出每个公务员的基本考核得分。(3)审核加减分。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由个人申报,组织提供,在基本考核分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加分和减分的项目,合计出每个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得分。(4)确定考核等次。全县统一规定:“得分低于60分者定为不称职等次;得分满60分低于70分者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得分70分及其以上者评定为称职等次,得分超过90分者取得优秀等次的评选资格。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参加百分考核总人数的12%,当年受到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15%。”由于规范了程序,海安县较好地改变了过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