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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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工作条例2005年12月30日量院〔2005〕15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实现我校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我校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1998〕33号)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一般包括培养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学籍与成绩管理、考试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师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并根据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积极性。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第三条学校的教学管理实行学校、二级学院(部)两级管理体制,校级教学管理侧重目标管理,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侧重过程管理。校长是学校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受校长委托主持全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并通过教务处、设备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人事处、学生处、宣传部、团委、工会等职能部门和学校非常设教学工作机构履行校级教学管理职责。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校教学的宏观组织协调与运行管理,并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第四条二级学院(部)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承担着培养计划组织实施的过程管理职能,教学是其中心工作。在二级学院(部)管理机构中,由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主持日常教学工作,对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负责。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是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要定期研究并向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有关建议。二级学院(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应由二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二级学院(部)的教学建设、教务管理、教学档案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并设置相应的机构和岗位,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研究工作。第二章培养计划管理第五条培养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提出制定和修订培养计划的指导性意见;2、组织、协调、指导培养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3、组织培养计划的初审,提交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后,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4、受理二级学院(部)提出的培养计划微调申请,并组织审核;5、组织编印全校各专业培养计划。(二)二级学院(部)职责:1、根据学校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组织对所属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调研,并在充分研究论证本专业培养目标所需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的基础上编制培养计划。公共基础课开课二级学院(部)负责对公共基础课的设置提出意见和建议。2、组织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初审经所属专业制定和修订的培养计划(必要时请校外专家论证),并报教务处审核。3、审核专业提出的培养计划调整报告,并报教务处审批。第六条培养计划的实施与落实(一)教务处职责:1、按培养计划提出每学期教学安排表;2、审批和协调各单位教学任务,并下达教学任务书;3、根据教学规律编制学期教学进程表、课程安排表及任课教师表;4、审批、协调停、调课程请求;5、下达、落实全校性选修、重修课任务;6、组织、协调全校学生的课程补考和重修工作;7、编制校历。(二)二级学院(部)职责:1、组织各专业核对学期教学安排情况,并将核对结果报教务处;2、研究落实教学任务,并及时将教学任务安排表报教务处(聘任外校教师时,需报人事处备案);3、审核教师调、停课申请,督促检查补课执行情况;4、组织学生重修课报名及缴费工作;确定重修课学生的正式名单;5、组织学生全校性选修课的网上选报工作,核实每个学生是否选足培养计划中各类课程要求的学分;将补选课学生名单交教务处审核;6、统计并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第三章教学运行管理第七条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与实施(一)教务处职责:1、提出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内容及规格要求;2、抽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3、编印教学大纲。(二)二级学院(部)职责:1、组织各学科编写(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并负责审核;2、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第八条教学日历和教案的编制(一)教务处职责:1、提出教学日历和教案编写规范要求;2、受理并汇总全校的教学日历,复审编写情况。(二)二级学院(部)职责;1、组织教师及时编写教学日历和教案;2、对教学日历的内容进行审核(对照课程大纲等),做好教学日历的归档和汇总并及时上交教务处;3、检查教师的教案等教学要件的完备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第九条实验教学(一)教务处职责:1、提出各类实验教学的基本要求,协调实验教学中出现的问题;2、检查实验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3、汇总和分析全校实验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教学质量的原则意见;4、支持实验教学的改革,并组织专家评议。(二)设备处职责:确保实验教学所需教学设施到位,状态良好。(三)二级学院(部)职责:1、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实验教学计划,编写实验教学大纲;2、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各项实验教学工作,并履行监督检查职能;3、统计和归档管理各类实验教学材料;4、组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改研究,确保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80%;5、组织实验教学建设和改革。第十条实习与课程设计(一)教务处职责:1、提出各类实习教学基本要求;2、抽查实习、课程设计等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3、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负责协调实习基地建设中的相关问题;4、提出改进实习教学管理的措施,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二)二级学院(部)职责:1、组织实习、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及计划的制定工作;2、根据学校要求,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的联络、签约落实及使用保障工作;3、组织实施实习和课程设计,监督检查经费使用,确保经费足额投入、使用合理;4、检查实习与课程设计的教学过程,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并组织整改;5、归档管理各类实验报告、作品;6、组织实习与课程设计教学改革研讨。第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一)教务处职责:1、提出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基本原则和要求;2、监督检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过程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进程有序;3、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工作;4、组织全校性答辩环节,汇编优秀毕业论文摘要集。(二)二级学院(部)职责:1、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计划,编印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2、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至少在第七学期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导师人选、学生分组,组织导师和学生初步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方向,并报教务处备案;3、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教学工作,实施过程监控与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整改,确保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进程健康有序;4、按要求组织阶段性检查与总结、结果反馈与上报;5、监督检查经费使用,确保经费足额投入、使用合理;6、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教学资料的归档保管及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工作。第十二条辅修专业教学管理(一)教务处职责:1、审核辅修专业的设置及辅修专业培养计划;2、监督检查辅修专业的教学组织过程;3、审定二级学院(部)上报的辅修结业学生名单并备案。(二)二级学院(部)职责:1、拟定本单位辅修专业的设置及培养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核;2、落实辅修专业的教学任务、负责辅修专业的日常工作和教学质量管理;3、辅修完成后将有关材料归入辅修学生学籍档案;4、发放辅修专业结业证书。第四章学籍与成绩管理第十三条入学与注册(一)教务处职责:1、汇总全校学生报到、注册情况;2、编制新生班级号、学号,建立新生信息库并完善有关信息内容。(二)二级学院职责:1、按照学生注册有关规定,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报到、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到、注册情况报教务处;2、对未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教务处。第十四条学籍处理(一)教务处职责:1、各类学籍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2、负责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并发文归档;3、复审各二级学院上报的休、复、转、退学及转专业等的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呈报主管副校长审批;4、复审各二级学院退学学生的材料,提出学籍处理建议,呈报主管副校长审核和校长办公会议审定;5、每学期统计全校学籍变动情况,并在网上公布最新在校生数据。(二)二级学院职责:1、每学期初对本单位学生所修得的课程学分进行审核,并将须学籍处理的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达到警诫和退学警诫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处理;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务处呈报名单和有关材料;2、根据转专业管理办法,及时通知和办理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教务处;3、办理休、复学学生的有关手续,移送转、退学学生的有关材料,并将初步意见报教务处;4、每学期开学初统计本单位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并将学籍变动的数据上报教务处。第十五条毕业与学位管理(一)教务处职责:1、复审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毕业资格,经学校批准后,制作学历证明;2、复审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毕业生学位资格,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制作学位证书;3、统计和整理毕业、结业生学业资料并归档。(二)二级学院职责:1、对三年级学生的各类课程学分进行统计,对不符合进入毕业环节最低学分(110学分)要求的学生,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如申请弹性学制等);2、审核学生毕业资格,并将毕业生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3、审核毕业生学位资格,将授予学位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提出需要特别讨论的学位申请者名单及有关材料;4、负责颁发本学院学生的学历证明和学位证书。第十六条成绩管理(一)教务处职责:1、负责维护中国计量学院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培训指导教务员、教师、学生正确使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督促检查各二级学院(部)课程成绩登录情况,并对课程成绩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3、整理、归档成绩单及统计报表;4、受理并审核成绩登录错误修正申请;5、审批学生提出的查分申请,并督促完成查核工作;6、审批学生缓考申请;7、复查学生留学申请所涉及的本校学习的课程成绩。(二)二级学院(部)职责:1、按时查收本学院(部)的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并做好签字归档工作;2、指导、督促、检查本学院(部)教师的课程成绩登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本学院(部)所有开设课程成绩登录完毕,并且正确无误;3、完成对本学院(部)所有课程成绩的综合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找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报教务处备案;4、审核学生缓考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并通知任课教师;5、审核本学院(部)教师提出的成绩登录错误修正申请;6、受理学生提出的查分申请,并组织完成查核工作;7、负责学生留学申请所涉及的在校学习成绩的审核。第十七条学生证与校徽(一)教务处职责:1、制定有关学生证、校徽管理条例与制度;2、定制、保管、发放及补办学生证、校徽。(二)二级学院职责:1、领取、分发本学院的学生证和校徽;2、审核学生证、校徽补办申请,并报教务处;3、负责毕(结)业生离校前学生证的回收和注销。第五章考试管理第十八条校内考试组织管理(一)教务处职责:1、负责考试课程的组织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试卷管理(试卷收集、抽取、印刷、发放);2、负责组织期末考试期间的全校巡考工作,检查考场纪律、督查违纪事件的处理;3、负责全校期末停课考试期间的考务协调、状态监控、信息通报等工作;4、负责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补考的组织安排(时间、地点)及试卷管理(试卷收集、抽取、印刷、发放);5、负责全校性选修课程补考的组织安排(时间、地点)。(二)学生处、宣传部、团委职责:负责期末停课考试期间的考风、考纪宣传工作。(三)后勤服务公司职责:负责期末停课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四)二级学院(部)职责:1、负责考查课程的考核及各类课程重修考试(查)的组织安排和试卷管理;2、负责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课程补考的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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