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阳光投资集团会议管理办法第一条经理办公会。每周一上午9时至11时召开,由公司主管行政的副总裁主持,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包括汇报各部门及公司日常工作的进展情况;各部门工作协调;确定公司和部门的工作重点。第二条总裁办公会。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14时到17时召开,由公司总裁主持,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在京子、分公司总经理参加,会议内容主要包括汇报各部门及公司上月工作情况;制订下月的工作计划;并就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做出决定。第三条季度工作会。于每季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13时到17时召开,由公司主管行政的副总裁主持,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所属各公司总经理参加,会议内容包括总结上季度工作;对下季度工作做出计划;对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工作做出评价;并就公司的一些特大事项做出决定。第四条半年工作会。于每年7月份召开,由公司主管行政的副总裁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所属各公司总经理,会议内容包括总结半年工作;对下半年工作做出计划;对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工作做出评价;并就公司的一些特大事项做出决定。第五条全年工作会。于每年1月份召开,由公司总裁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总裁、副总裁、总监、总裁助理、各部门经理、所属各公司总经理,会议内容包括总结全年工作;对下年工作做出计划;对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工作做出评价;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并就公司的一些特大事项做出决定。第六条专项会议。就公司一些专项工作或专项事宜而召开的会议。第七条临时会议。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临时召开会议。第八条会议通知。1)经理办公会及总裁办公会无须正式通知,若规定参会人员不能参加,须于开会前一小时向总裁办公室主任请假。2)其他会议如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不能按时参加会议,需提前4小时向会议组织者请假。3)由总裁办公室正式发文召开的会议,若规定参会人员不能参加会议须于会前24小时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总裁批准。第九条会议准备。1)所有参加会议人员须准备好会议发言,如有提交会议讨论的议案,须提前两天将议案以书面形式交与会人员。2)总裁办公室负责准备会议议程、议题、落实会场、安排坐位、通知等具体事项。3)各部门自行组织的会议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十条会议上审议的各部门计划,如有修改,各部门负责将新计划于会议结束后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总裁办公室,并按照新拟定的计划执行。第十一条会议纪要与决议。总裁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两天内要完成会议纪要。如会议形成决议,各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决议上签字确认。第十二条总裁办公室负责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权、废止权在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