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网结构形式4.城市道路网结构形式在考虑影响城市道路网规划时,应注意的因素包括:用地分区形成的交通运输对道路网规划的影响,地形条件的影响;城市进出口公路系统的影响;铁路线的影响;城市原有路网的影响。城市道路网结构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4类:1)方格网式路网2)放射环式路网3)自由式路网4)混合式道路网5.各级道路的衔接城市道路的衔接原则包括:低速让告诉,子要让主要,生活型让交通性,适当分离。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点的设置、交叉口周围用地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1)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不得直接与城市生活型道路、交通性次干道相连对于特大城市。可以直接引导城市中心地区边缘,链接城市外围高速公路环路,再由此环路与城市快速路相连。对于较大城市,通过立体交叉引出联络交通干道,与城市快速路网链接。2)公路与城市道路的链接可以直接与城市外围感到相连,要避免直接从市中心通过把公路与城市交通分离开来,包括建设立体交通、公路绕城改道等方式6.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的程序1)资料准备,包括城市地形资料城市区域地形图,包括城市市域范围图和中心城区范围图城市发展经济资料城市交通调查资料城市道路现状资料2)城市道路系统规划道路系统初步方案设计;根据交通规划修改初步方案;绘制道路系统图3)编制道路系统规划文字说明根据上述研究成果,编写道路系统规划说明书。7.道路的功能及断面形式必须同两侧用地的性质相协调道路两旁的土地使用权决定了联系这些用地的道路上将会有什么类型、性质和数量的交通,决定了道路的功能。反之,一旦确定了道路的性质和功能,也就决定了道路两旁的土地应该如何使用。如果某条道路在城市中的位置决定了它是一条交通性的道路,那么就不应该在道路两侧安排可能吸引大量人流的生活性用地,如居住、商业服务中心和大型公共建筑。如果是生活性道路,则不应该在其两侧安排会产生或吸引大量车流、货流的交通性用地,如大中型工业、仓库和运输枢纽等。8.城市道路系统完整和通畅,交通均衡分布,具体要求如下:1、城市道路系统应功能明确,系统清晰、完整,交通均衡分布,不同等级的道路应相互配合,尽量发挥各种交通工具的特点和效能,满足不同需要,形成一个合理的交通运输网,使城市各区之间有安全、方便、迅速、经济的交通联系,即要满足平时的交通运输要求,又要满足在发生各种自然灾害的紧急情况下的运输要求。2、道路系统规划应与城市用地规划结合,做到布局合理,尽可能地减少出行距离和不必要的往返运输和迂回运输。要尽可能把交通组织在城市分区或组团的内部,减少跨越分区或组团的远距离交通,并做到交通在道路系统上的均衡分布。3、城市各部分之间应有便捷的交通联系,城市各组团、分区间要有必要数量的干道相联系,在商业中心、体育场、火车站、航空港、码头等大量客、货流集散点附近的道路网要有一定的机动性,也可为发生地震时疏散人流提供绕行道路。同时要为道路未来的发展留有一定的余地。9.要有适当的道路网密度和面积率城市道路网密度要兼顾城市各种生活的不同要求,密度过小则交通不便,密度过大则造成用地和投资的浪费,也影响道路的通行能力。一般认为主干路间距为700-1200米,次干路间距为350-500米,支路间距为150-250米。快速路的进出口道路间距一般不应小于300米,并且道路间距为300米以上。一般情况下,城市中心区交通量大,市区中部次之,边缘区交通量较少。因此,中心区道路网的密度应当较大,市区中部次之,边缘区最小。即中心区道路间距为300-400米。密度为5-6km/km2;市区中部道路间距为500米左右,密度为4km/km2左右;市区边缘道路间距为600-800米,密度为3km/km2。根据城市建设的经验,大城市的道路密度以4-6km/km2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