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赛的主要规则1)标准跑道全长400米,突沿高约5厘米,宽至少5厘米。2)应在跑道内突沿外沿以外30厘米外测量跑道,无内突沿,则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厘米进行测量。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4)400m及400m以下各项径赛,每名运动员应占有一条分道,分道宽为1.22米,分道线赛5厘米。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超过1:100,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400米以及400米以下的径赛项目,必须使用起跑器,采取蹲踞式起跑。发令员的口令:“各就位”、“预备”和“鸣枪”。400米以上项目,运动员采用站立式起跑,发令员口令“各就位”和“鸣枪”。起跑时运动员的手不得触地。所有径赛项目比赛时,发令员应确认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确之后,才能鸣枪起跑比赛中,如果出现成绩和名次交叉,应以名次为准。径赛中,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应取消比赛资格。除全能项目之外,每项比赛只允许一次起跑犯规而之后犯规运动员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均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发令员和召回发令员(第128条)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应是运动员的全权支配者。当使用起跑犯规指示器时,发令员或指定的召回发令员应头戴耳机,以便清楚地听到起跑犯规时指示器发出的任何音响信号。2)在发令过程中,发令员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3)比赛时应有一名或多名召回发令员助协发令员工作。4)召回发令员的站位应能看清他所负责的每名运动员。5)只有发令员才有权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助理发令员(第129条)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组别、佩戴号码是否正确。2)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或站位,使运动员在起跑线后大约3米处排列好。3)接力赛跑时,助理发令员应负责为第一棒运动员准备接力棒。1)阻挡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要妨碍他人比赛就要取消比赛资格。裁判长有权令取消比赛资格外的运动员重赛或加入下一赛次比赛。运动员由于受到他人的推挤跑出自己的分道,未从中获取利益,不应判犯规。2)分道跑在分道跑的比赛中,自始自终应在自己的分道内完成比赛,若跑出分道就要看①是否影响他人比赛②是否从中获利,只要没满足以上两点,就不应取消比赛资格,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在弯道上跑出自己的左侧分道线,也未阻挡其他运动员,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风速测量:项目时间(秒)备注100米10发令装置启动开始100米栏13同上110米栏13同上200米10从第一名运动员进入直道开始人工计时(手计时)径赛每组的第一名应该安排三人作为正式计时员,再安排至少一到两人作为替补计时员;计时员独立工作。记录符号为小时“:”分“:”秒“.”如2小时8分50秒应记为2:08:501)计时员应在跑道外侧与终点排成一条直线,如有可能,计时员的位置应距跑道至少5米远。2)计时员使用机械秒表或人工操作的数字或电子秒表。3)应记录所有抵过终点运动员的时间。如有可能应指定正式计时员中的专人或后备计时员。4)计时员应看烟或闪光开表,运动员躯干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的瞬间停表。5)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1/10秒。并且部份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径赛和成绩应判到较差的整秒。6)三只表中有两只表时间相同,以这两只表时间为准,若三只表各不相同,以中间表成绩为准,若只有两只表,所计时间不同时,以较差的表时间作为正式成绩。7)A:在任一赛次中,按成绩录取进入下一赛次时如遇运动员成绩相等,应根据判读的1/100秒成绩进行处理。如还相等,则有关运动员都可以进入下一赛次,如实际条件不允许应抽签进入下一赛次。B: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则有相关运动员重赛,若无法重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的运动员成绩相等时,按并列处理。跨栏跑(第168条)1)距离:男子和少年男子:110米、400米女子和少年女子:100米、400米每条分道设置10个栏架2)所有跨栏跑项目应为分道跑,运动员自始自终在各自的分道内跑进。3)倒栏运动员过栏瞬间,其脚或腿低于栏顶水平面,或者跨越他人的栏架,或者裁判长认为该运动员有意用手推到或用脚踢架,应取消比赛资格出现以下情况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没有跨越栏架在过栏瞬间其脚和腿低于栏顶水平面跨越其他分道内的栏架裁判长认为有意撞倒栏架接力赛跑:1)应在跑道上画出5厘米宽的横线,标明各段之间的距离和接力区中心线。2)接力区的长度为20米,在中心线前后各10米。3)运动员必须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若发生掉棒,必须由掉棒运动员捡起。4)必须在接力区内传接力棒,以棒的位置为准。不允许带手套或在手上放置某种物质以便更好地抓握接力棒。4×100米接力跑比赛中,有以下常见的犯规情况1、未持棒跑完全程2、在接力区以外完成交接棒。3、交接棒完成后阻挡他人。4、交接棒完成后给对友助力。5、不是由掉棒队员拣棒。6、起跑时接力棒触地。(二)田赛主要规则1、跳高比赛时,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a)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b)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在规则第12条1(a)、(b)、(c)的全能比赛中,每轮的横杆提升高度均为3厘米。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立柱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l次或第2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2次或第3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试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的情况。每次升高横杆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均应测量横杆高度。当横杆放置在纪录高度时,有关裁判员必须进行审核测量。如果自上一次测量高度后,横杆又被触及,在后继的高度的试跳之前,裁判员必须再次测量横杆高度。即使其他运动员均已失败,一名运动员仍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其放弃继续比赛的权利。当某运动员已在比赛中获胜时,有关裁判员或裁判长应征求该运动员的意见,由该运动员决定横杆的提升高度。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在比赛过程中不得移动跳高架或立柱,除非有关裁判长认为该起跳区或落地区已变得不适于比赛。如需移动跳高架或立柱,应在试跳完一轮之后进行。在放置横杆和丈量高度时应注意:横杆两端和立杆之间至少有1厘米的空隙。横杆两端的各个面始终朝向各自原定的放置方位,为避免出错,可在横杆两端的平面上做出朝向标记。丈量高度应从地面垂直丈量到横杆上沿最低点,以1厘米为单位,不足1厘米不计。丈量好高度后,如在比赛中横杆曾被触及,裁判员必须在后继试跳之前再次审核丈量。试跳或投成功上举白旗,失败举红旗。如高度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判为试跳失败:不是用单脚起跳试跳中碰落横杆在越过横杆前,身体任何部分触及立柱之间,横杆延长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错过该次试跳顺序超过时限运动员在试跳过程中,横杆被风吹落;横杆托松脱致横杆下落,不判为失败,可令运动员重新试跳。跳高比赛中记录符号为:成功○,失败×,免跳-。田赛跳高中如何排列名次一、如果没有出现成绩相等的情况,成绩最好的第一名,以后名次,按照成绩依次类推。二、如果出现成绩相等的情况,按照以下规则判定名次1、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少者名次列前。2、如成绩仍相等,全赛中试跳次数少者名次列前。3、如成绩还相等,涉及第一名时,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再其造成成绩相等的失败高度中的最低高度上,每人再试跳1次。如仍不能判定,则将横杆提升或者降低(跳高升或降2厘米,),他们再每个高度上试跳1次,直到决出名次。其他名次成绩相等则并列。远度项目:2.所有田赛远度项目比赛时,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成绩较好的前八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如第八名成绩相等,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再试跳或掷3次,如不足八人,则均有6次。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比赛助跑道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判为试跳失败:(1)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外地面;2)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前面或后面起跳;3)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触地点较区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4)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5)采用任何空翻姿势;6)超过时限规定;7)错过试跳顺序。测量成绩时,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1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助跑道长度至少应为40米,条件许可时,至少应长45米。助跑道宽度最小l.20米,最大l.22米,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助跑道。3、三级跳远的三跳顺序是一次单足跳、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跃。单足跳时应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时用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然后完成跳跃动作。运动员在跳跃中摆动腿触地不应视为试跳失败。4、推铅球比赛应抽签决定运动员试掷顺序。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掷3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掷3次,试掷顺序与前3次试掷后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试掷结束后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按规则第146条3处理。当比赛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可试掷6次。比赛开始前,运动员可在比赛场地练习试掷,练习组应按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并始终处于裁判员的监督之下。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持器械练习,无论持器械与否,均不得使用投掷或落地区以内地面练习投掷。应从投掷圈内将铅球推出。运动员必须从静止姿势开始试掷。允许运动员触及铁圈和抵趾板的内侧。应用单手从肩部将铅球推出。当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试掷时,铅球应抵住或靠近颈部或下颌,在推球过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不得将铅球置于肩轴线后方。不允许使用任何装置对投掷时的运动员进行任何帮助,例如使用带子将两个或更多的手指捆在一起。除了开放性损伤需要包扎以外,不得在手上使用绷带或胶布。不允许使用手套。为了能更好地持握铅球,运动员可使用某种适宜物质,但仅限于双手。为了防止手腕受伤,运动员可在手腕处缠绕绷带。为防止脊柱受伤,运动员可系一条皮带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的带子。不允许运动员向圈内或鞋底喷洒任何物质。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投掷后,如果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铁圈和抵趾板上面,或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铅球推出,均判为一次投掷失败。铅球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试掷方为有效。每次有效试掷后,应立即测量成绩。从铅球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线应通过投掷圈圆心。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离开投掷圈时首先触及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必须完全在圈外白线的后面,白线后沿的延长线应能通过投掷圈圆心。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一次投掷成绩,包括因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掷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其他投掷项目比赛,除场地、器械和投掷方法与铅球有差异外,比赛规则与铅球基本相同。投掷器材的重量:器材少年、青年、成年女子少年男子青年男子成年男子铅球铁饼链球标枪4kg1kg4kg600g5kg1.5kg5kg700g6kg1.75kg6kg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