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职工参加企业管理专题讲座(大庆干部培训班专用稿)张喜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宏观经济战略部副部长主讲人简介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副部长中国社会学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国家人力资源高级师考试专家委员会委员吉林工商学院客座教授中国远洋物流公司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顾问•北京双高志信人才派遣公司首席顾问•北京同联广顺劳动事务中心首席顾问•联系方式:13501073859@139.com本讲座主要内容一、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溯源(方向问题)二、民主管理的几个理论问题(信心问题)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知识问题)四、职工代表提案工作(难点问题)五、依附于职代会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创新)六、职代会工作的实践问题(认识问题)结束语一、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溯源•(一)国外企业职工参加管理的历史•(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职工参加管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国外企业职工参加管理历史•1.泰勒制的科学管理把人当作机器的机械主义的管理思想,难以实现企业效率的提升。•2.梅约实验加入了人心理因素,探索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对工作效率的影响,提出了职工参加管理的理念。•3.现代企业民主管理丰富多彩的人本主义的管理使工作效率大幅度地提升且正在改变企业的本质。(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职工参加管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1.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的建立剥夺买办、没收官僚和赎买私营实业创立了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管理原则和制度的确立移植建军思想,确立民主原则和党政工分权制衡管理制度。•3.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创举否定苏联一长制的马钢管理模式,创造了鞍钢宪法,实现两参一改三结合。这个具有先进思想的现代管理理念和实践在日本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得到发扬光大,奠定了全球企业管理现代理念的基础。二、民主管理的几个理论问题(一)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作用(二)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三)国资委从政策层面已经建立起了中央企业民主管理框架体系(一)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作用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内容政治生活的意义和职工的责任2.创新社会管理的体现企业是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单位)3.科学决策的要求群策群力决策、高效务实执行、实现企业的健康发展。(二)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1.民主管理与党的关系•2.民主管理与企业经理层的关系•3.民主管理与工会的关系•4.民主管理与职工的关系•5.民主管理与职工代表的关系(三)民主管理框架体系•1.决策层面的民主管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2.管理层面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权力机构。•3.生产层面的民主管理:班组民主建设是企业基层民主管理的形式,主要体现在生产、业务等具体工作之中,职工是生产的主人。•其他形式:厂务公开、平等协商、集体协商、民主议事会、合理化建议、职工经理制等等。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实行职代会制度的原则•(二)职工代表及其权利义务•(三)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四)职代会运作的基本程序•(五)职代会的主要工作制度(一)实行职代会制度的原则•1.党的领导的原则•2.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则•3.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4.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原则•5.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原则1.党的领导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是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企业职代会必须坚持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把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落到实处。2.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原则推进基层民主政治:企业职代会必须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和丰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和成果。3.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职代会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中,要坚持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发展的和谐统一,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4.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原则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创新民主管理机制:企业职代会必须在体制和机制上积极探索创新,在遵循和维护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的基础上,实现现代企业制度下职代会制度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结构的有效衔接,实现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的协调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5.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原则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企业职代会必须以职工为本,进一步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和化解矛盾的力度,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护职工权益,努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推动和谐企业建设。(二)职工代表产生•集团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召开集团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企业民主管理。集团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按照本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分别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三)职工代表大会职权•1.审议建议权•2.审议通过权•3.监督评议权•4.民主选举权•5.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的其他权利1.审议建议权•A.职代会应听取企业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重要事项的报告;•B.审议企业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审议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奖励方案和经费使用情况;•C.听取企业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订重要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及集体合同履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D.企业拟订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应当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听取职工意见。•新规定:•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企业公积金的使用、企业的改制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权•A.职代会应审议企业提出的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奖惩办法(劳动纪律更合适)及企业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标准方面的规章制度提交讨论而不必定通过);•B.应审议集体合同草案、企业年金方案、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注意:在审议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新规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3.监督评议权•A.职代会应在企业党组织领导下,在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参与下,每年或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听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已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的经营班子成员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B.民主评议的结果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或董事会。•新规定:•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4.民主选举权•A.职代会应依法选举、监督和罢免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B.选举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C.选举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新规定:•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5.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的其他权利•A.专业委员会(小组)对企业工作的监督检查•B.公司章程或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办法赋予的一些权利,等等。•新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四)职代会运作的基本程序•职代会运作的基本程序是体现职工代表和广大职工意愿的根本保证。•1.职代会对民主选举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表决方式•2.职代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产生程序•3.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的选举产生程序•4.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的程序1.民主选举和重大事项的表决方式职代会进行民主选举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也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须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2.职代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程序•A.在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协商提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主席团成员必须在职代会的预备会议上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B.主席团成员应有一线职工、技术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人数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劳模先进人物、青年职工和女职工的代表在主席团成员中应有适当名额。3.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程序•A.职代会可设立若干个专门委员会(小组)受职代会领导,为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服务。•B.专门委员会(小组)应根据职代会职权内容与企业规模设立,如提案、民主评议干部如公司规章制度审查、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技术革新协调工作等专业委员等。•C.专门委员会(小组)的成员人选,一般由职工代表担任,也可以推荐部分熟悉业务的非职工代表。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在职代会全体会议上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4.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的程序•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经理层、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并由企业党委(党组)审定同意后,可以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四)职代会的主要工作制度•1.职代会的组织制度•2.职代会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3.职代会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1.职代会组织制度•中央企业的职代会一般每届3-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凡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的各类报告、方案、规定等有关事项,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一般应在正式会议召开前印发给职工代表,时间不少于7天。•在职代会正式会议召开前一周内,由工会负责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在预备会议期间,要报告大会的筹备情况,提请审议通过会前与董事会、经理层沟通、协商并经党委(党组)讨论的大会议题、议程,同时决定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组织职工代表在选区内听取职工群众对企业工作报告和其他议案的意见;职工代表分组审议企业工作报告及有关专项议案;根据代表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有关议案作修改,提交职代会正式会议审议。如中央企业由于所属子(分)企业分布广等原因,提前印发材料和召开预备会议有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2.职代会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A.联席会议制度•B.质量评估制度•C.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D.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E.职工代表培训及述职、评议制度A.联席会议制度•企业职代会的联席会议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由企业工会主持召开,就需要临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对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在实施中发生的个别需要作部分修改或补充的问题进行协商处理。•联席会议形成的意见、决议或决定,必须向下次职代会报告,提请确认,职代会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联席会议由职代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