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便于及时采取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一、应急救援启动本《预案》指公司对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方案,事故(险情)包括:(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二)重特大火灾事故;(三)重特大食物中毒事故;(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五)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六)重大洪水、地震、塌方等危及高速公路安全或损毁中断事故(险情);(七)其他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险情)。二、应急救援组织(一)公司成立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XX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XXX副总经理担任,小组成员为安委会成员。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救援组、保障组、善后组和信息组,牵头部门负责人任组长。1、救援组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综合办公室、业务一、二部参加;2、保障组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参加;3、善后组由综合办公室牵头,生产技术部、业务一、二部参加;4、信息组由综合办公室牵头,生产技术部、业务一、二部参加;三、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把伤亡和损失到最低程度。(二)根据事故状态,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三)在公司部门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车辆、人员和占用场地,必要时协调其他单位援助。(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五)督促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六)及时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四、事故险情报告(一)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半小时内将所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公司总经理或安委会办公室,并且在24小时内出具书面报告。公司总经理室: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传真:按照安全事故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及时报告当地安监局、工会及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拨打110、119、120、122等相应救援机构电话请求救援。(二)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遇险)人数,事故(险情)的简要经过;2、事故(险情)原因、性质初步判断;3、已采取的救助措施和需要救援的具体要求;4、事故报告单位、人员姓名、联系电话;5、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安委会办公室按要求及时报告物资集团总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二)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必须严密保护现场,迅速启动本单位现场处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示意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五、应急救援实施(一)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各小组有关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险情)应急处理情况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二)救援组应根据事故的种类、性质按专业及时协调有关部室和外部专家,研究调整现场处置技术方案,解决事故现场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三)保障组应全力提供资金、车辆、通信器材及其他设备设施保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车辆、人员和占用场地,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四)善后组应配合开展伤亡救护处理,指导做好家属通知安抚及善后工作。(五)信息组负责事故现场信息收集与内部通报、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及对外信息的发布。附件:应急联络电话单位联系电话传真一、紧急电话公安:110消防:119救护:120交警:122二、集团总公司集团总公司值班室集团总公司安全管理部办公室三、XX公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救援组(生产技术部)保障组善后组(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