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带班制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制定项目部项目经理带班制度。一、本项目采用项目部领导(项目经理为主、执行经理辅助)施工现场轮流带班形式,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二、项目经理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三、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若出现安全事故,项目领应立即组织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和配合好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四、项目经理每月现场带班时间不得少于正常工作时间的80%,当项目经理因其他事务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委托执行经理做好带班工作。五、带班领导应认真做好每日带班相关记录,并由专人归档管理。当需要交接班时,带班领导应把当日遗留的安全问题向接班领导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