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早读资料:(第六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人大代表(1)地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2)产生及任期:由民主选举产生。任期是五年。(3)权利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4)义务: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二、人民代表大会(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①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②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④常设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①性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②职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小提示: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地位:(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管理形式)。(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人大制的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1)含义: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2)表现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含义及基本内容(1)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2)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3)决定因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4)优势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小提示:只能说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不能说人大代表代替人民行使国家权力。4.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2)坚持制度自信。(3)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小提示:西方议会民主制,不适合我国的国情,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