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钥匙管理规定一、备用钥匙箱由秩序维护部保管,并注明备用钥匙的编号、部门、所属位置、数量等。二、备用钥匙箱钥匙由监控中心及秩序维护部主管分别保管便于使用。三、备用钥匙的启用需物业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批准,按秩序维护部部制定的备用钥匙管理流程操作后启用。四、借用部门在《备用钥匙借用记录本》上详细注明借用原因、借用人、借用时间、预计归还时间及钥匙使用位置。五、秩序维护部在确认借用人身份及签名后,借用备用钥匙。六、任何人在借用期间不得将备用钥匙带出鲁能国际中心项目,更不得私配备用钥匙。七、备用钥匙的领用原则上不得超过30分钟,如需续用,必须报物业经理批准,说明原因后到秩序维护部备案方能继续使用。八、钥匙在借用过程中如有遗失,须及时通知秩序维护部,秩序维护部在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更换遗失钥匙的门锁,在做好安全措施后上报物业经理。九、物业经理不在情况下,如需紧急启用,需有部门主管或秩序维护部主管两人以上时方能签发启用备用钥匙并做好相关记录。十、各部门须严格按照备用钥匙管理规定借用、使用并爱护备用钥匙。鲁能国际中心服务中心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