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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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3.39医院转科制度3.39.1凡病人在住院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病情变化,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主管医师应向上级医师、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3.39.2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及治疗情况概要的说明,并着重说明会诊意见、转科原因、目的和必要,解除患者及家属的顾虑,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3.39.3确定转科后,主管医师应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及确定转出时间,开具转科医嘱,通知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3.39.4转科时,转出科室主管医生应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的所有诊疗工作,书写转出记录,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及时补录。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下达医嘱并及时治疗。3.39.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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