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工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摘要:三农问题和城镇化问题是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农民工问题正处于这两大问题的核心地带。正是因此,近年来农民工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受到我国政府重点关注。本文讨论了中国农民工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方法。主要包括农民工工资水平和工资拖欠问题、农村劳动力减少的问题以及农民工对城市和城市居民群的归属感的问题。农民工为城市贡献了很大比例的GDP,而工资水平远远达不到相应的比例。并且农民工的工资经常被拖欠。大量的农民工离开农村工作,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发生大量转移,从而导致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并且农民工对城市有很强的归属感,而对城市居民群的归属感却很弱。本文对于这些问题都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或建议。关键词:农民工现状问题解决方案工资归属感一.农民工的社会现状(一)农民工的概念农民工泛称所有在外打工的农村人。通常简称民工,是中国大陆对进城务工农民的称谓,从1978改革开放至今农民工人数已达2、4亿,拥有农业户口身份,由于中国大陆至今仍未废止户籍制度,农民无法自由迁移,没有非农业户口,为城市创造了GDP,不能享受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福利,“农民工”成为这一制度之下特殊群体。农民工普遍受教育水平较低,大部分的农民工教育水平在小学以下文化程度。我们可以从四个层面去认识和界定农民工(王春光,2005)。首先是职业:农民工从事的是非农职业或以非农为主要职业,即农民工的绝大部分或全部劳动时间花在非农活动上,主要收入来自非农活动。其次是制度身份:尽管农民工是非农从业者,但是他们在户籍上还是农业户口,属于农民身份,与非农户者有着明显的身份差别。即农民工虽然为城市工作,可是他们并不能享受非农业户口的福利待遇。第三个方面是劳动关系。严格地说,农民工不是雇佣者,而是被雇佣者,他们是被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外企老板、乡镇企业、国有和集体单位甚至各种NGO(非政府组织)雇去从事非农活动的,而那些自己不但不是被雇佣者、反而去雇用其他人的农村人口,不应属于农民工。第四个方面是地域,农民工来自农村,是农村人口。(二)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他们主要集中在中国大陆的私营企业、外资在华工厂、国有企业,在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一线区域从事体力劳动,行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职业包括工厂工人、建筑工人、清洁工人、服务员、售货员、保姆、保安、小贩、个体工商户、市场菜贩、流浪乞讨人员、收破烂人员等等,居住在工厂宿舍或在城市与农村相结合的城中村,租住在十平方米左右的“单房”,中国大陆的企业普遍不同程度违反劳动法,工会制度名存实亡,农民工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没有政治地位,无法表达自己的声音,往往是城市被雇佣者中工作条件最差、环境最苦、收入最低的群体;他们是贫富巨大差距的压力承受者,和城里人一样承受通货澎胀、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的压力,同时也是中国产业工人中人数最大的群体,中国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三)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大量的青中年农民工进入城市,使农村产生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其中大部份农民工跨省流动打工,脱离农村原有的生活社区。文化差异、城市制度排拆和思想观念歧视,使他们很难融入城市新的社区,遇到法律纠纷,生活矛盾,感情问题等容易走向极端,跳楼、跳桥、自杀成为他们不得已的维权方式,部份农民工成为城市的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制造者。农民工处在社会压力的最底层,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成为政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和预防犯罪的主要防范对象。二.农民工的相关问题(一)农民工的工资问题2005年,我国农民工已达到12578万人,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对我国GDP的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农民工工资水平却长期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农民工对GDP增长的高贡献与其较低的工资收入水平形成较大反差,从而形成了农民工创造的市场供给与其由工资形成的市场需求的明显差距,进而造成社会总有效需求不足。表1.12001-2005年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情况项目年份农民工城镇职工数量(万人)年平均工资(元/年)年增长率(%)年平均工资(元/年)年增长率(%)200189615502-10870-2002940055971.71242214.3200398205279-0.571404013.0200411823647122.61602414.120051257865771.61840514.9数据来源:根据2001-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年鉴》《中国经济年鉴》《农村政策法规调查与研究2005》以及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历年数据,进行计算整理所得。2004年农民工一年创造的GDP为31223.4亿元。2004年全国GDP总量为159878.3亿元。据此计算得出:2004年农民工一年创造的GDP占全国GDP的19.5%。而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远低于对GDP及其增长的贡献。2004年农民工外出务工年均收入6471元。据此数据计算,2004年全国外出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为7650.7亿元,占其所创造GDP总数31223.4亿元的24.5%,即不到1/4。而发达国家的人均工资成本占人均增加值的比重一般在35%~50%。可见,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其对GDP增长的贡献(白暴力,2007)。导致农民工工资偏低的一个核心机制就是企业古典产权制度下的工资市场定位,这一机制直接造成当前农民工工资水平较低的现象。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近年来中国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国内社会学、经济学、人口学和法学等学科的许多学者都对其进行了或深或浅的研究。在众多的学者研究中,大家都看到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性,都从各自的研究角度出发,分析了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治理措施,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许多分析都是停留在现象表面,就事论事,尤其是从经济学本质方面进行的系统性研究不多;所提的对策建议也以抽象的思路、原则居多,提出的具体政策、措施和解决办法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现阶段这一问题亟待解决的需要(张凤霞,2009)。(二)农民工增多导致农村劳动力减少的问题在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劳动力从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转移,是各国实现“现代经济增长”的必由之路。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经验表明,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主要资源。然而大量的农民工离开农村工作,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发生大量转移,从而导致农村劳动力的减少。1、农村已经缺少与发展现代农业相匹配的劳动力。就在我们动员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时,再回头看看农村,我们就会发现,从事农业劳动的主力军已是人们称之为“386199部队”的妇女、儿童和老人了(中、青年妇女也不多了)。农村已缺少发展现代农业所需要的劳动力了。蔡昉在《中国就业增长与结构变化》的研究报告中说(蔡昉,2007),目前40岁以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对数量只有5212万,剩余比例仅为10.7%,这与通常认为农村有近三分之一的剩余劳动力差距很大。国务院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也说,3/4的村庄已无青壮劳动力向外转移,并且转移的势头仍在加强,2006年农村常住户中外出务工劳动力人数增加530万人,比上年增长5.3%;其中,青壮年劳动力比重占84.5%。2、节约、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失去了坚实的基础。“386199部队”用家里外出的青壮劳动力打工挣的钱购买机械服务,弥补体力和时间的不足,来进行耕种和收获。机械化程度是大大地提高了,但是劳动者科学种田技能、提高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积极创收的主动性却大大下降了。(三)农民工的归属感问题归属感是外界环境作用于人而产生的一种内部主观意识,这种作用结果又进一步影响着人在环境中的行为。进程农民工对城市的地域归属感可以理解为进程农民工基于城市里迥异于农村的生活与劳动就业方式、收入与物质生活水平等客观经济物质条件面对城市产生的不同、满意和依恋程度。总体上农民工不仅在进程务工前就在心里预期上对城市有很高的认同和向往。而且在进入城市就业生活一段时间后,对城市也有很高的认同和依恋。但是他们对城市居民群体的归属感不强,甚至很弱。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其次是农民工的自身方面的问题。三.解决方法(一)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解决方案针对农民工工资水平远低于其对GDP的贡献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方案。1.企业古典产权制度”必须向“企业现代产权制度”转化。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厂商的决策权不仅仅集中在生产资料所有权上,而是与劳动者、社会、政府和知识共同参与企业决策,厂商的决策权由诸多力量共同掌握,这样可以从内在机制上克服将工资定位在劳动力价值水平甚至更低的行为。2.在劳动力市场中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建立制衡机制。在劳动力市场上应该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建立制衡机制,改变劳动者分散的弱势状态,使劳动者和厂商的博弈建立在双方力量基本均衡的基础上,从而使工资的市场定位能够趋于合理化,以保障我国宏观经济的均衡。3.实行政府指导下的农民工工资市场定位,制定工资增长指导线。政府可以采取确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方式,以国民收入增长率和企业利润增长率为指数,确定农民工工资增长率,实现工资增长指数化,保证农民工工资增长率不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率和企业利润增长率。针对工资拖欠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方案。1.建立农民工维权制度。将农民工维权之路明朗化、程序化、制度化、简便化,明确规定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部门、机构及职责,尽量简便农民工维权的途径、方式,使维权花费尽可能低,为农民工维权创造可行之路。2.建立雇主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和惩罚制度。建立规范雇主雇佣农民工行为的专门制度,明确规定雇主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时间及形式,通过雇主上报、劳动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监督等方式,督促雇主支付农民工工资。更重要的是,要明确、详细规定雇主拖欠工资将受到的惩罚,包括惩罚的方式、金额等等,并“执法必严”,确保对雇主形成足够的威慑力。3.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披露和传导机制。首先要快速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形成信息传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一方面,及时公布农民工供需信息,利用市场引导农村劳动力有计划、有步骤地转移,引导农民工合理流动;另一方面,建立雇主支付工资信誉状况的评价、显示制度,引导农民工做出较优的策略选择。同时对雇主支付工人工资行为形成有力监督。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显示和传导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农民工的理性流动和就业,有助于对雇主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约束,有助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二)农村劳动力减少的问题从流通来看,农民的农用生产资料、生产的主要产品以及主要工业消费品,都卷入了市场交换洪流中;但农民的主要生产方式,仍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方式。这在生产产品的质量上、数量上、成本上、市场信息上等方面,都不断地产生着与市场需要的矛盾,限制了农民收入的提高。农业生产方式面临着一个变革的必然性。在向第三阶段的过渡中,这些本质性的经济结构变化不可能同时突然发生,与转折点相联系的各种现象也需要经过一定时间之后才会慢慢显露。要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单靠城镇或农村某一个方面,都是困难的,必须二者在统筹城乡发展的综合规划和实施措施下,才能达到。1.政府和城镇工商业要创造就业条件,让大多数农民工在城镇留下来。2.政府、工商资本和农民要创造加快承包地流转的条件,推动农场化经营方式的发展。所谓农场化经营,是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导向,以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为手段,运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现代农业经营单位的经济行为。3.把新村建设当作城乡统筹和促进农村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全面形成和发展的平台。(三)农民工归属感问题的解决方案1.切实遵照宪法和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精神,确保其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其劳动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其合法的劳动休息时间、确保其应有的劳动福利待遇、确保其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和水平。尽可能清除和规避农民工产生为城市社会甚至是整个社会所遗弃、不容的感受,增强其对社会和城市居民的亲近感与满意度2.进一步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重点,贯彻落实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形态,解除农民工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与劣势,消除他们在心理上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