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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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第一部分、校级管理制度一、关于校务会议制度三关于学校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四关于校务公开的规定七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述职并接受教职工民主评议的规定八关于制定学校工作计划的若干要求九关于开展督导自查自评制度十学校对德育工作的要求十一学校对教学工作的要求十二学校对教科研工作的要求十三学校对体育工作的要求十四学校对科技教育工作的要求十五学校对美育工作的要求十六学校对总务工作的要求十七学校对国际部工作的要求十八学校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措施十九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二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二十一关于实行聘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若干规定二十二学校教职工准入制度二十三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八条规定2二十四关于中层以上干部学习的若干规定二十五培养后备干部的措施二十六关于师德建设的若干规定二十七师德行为规范八条二十八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制度二十九党员大会制度三十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三十一关于党内廉政建设的八条规定三十二党总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若干规定三十三关于对党组织、工会给予经费支持的若干规定三十四校级骨干教师评定(或认定)办法三十五党总支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中小学三个工作意见”的工作意见三十六学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定3第二部分、处级管理制度一德育工作管理制度1.新生入学告知制度2.学生行为规范养成制度3.学生健康生活习惯养成制度4.学段教师集体岗位责任制5.班级体建设条例(附优秀班级体评选办法)6.年级组集体岗位制7.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管理条例48.学生安全工作条例.三好生、优秀学生、特长学生培养(及评选办法)条例10.关于举办艺术节、科技节、校运会的规定11.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12.学生违纪处分条例13.校容校貌管理制度二教学工作管理制度1.教学处工作条例2.教学工作常规要求3.教学质量检测办法4.关于建立教师教学档案的规定55.关于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措施6.对辅助教学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7、学校档案借阅制度三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1.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2.关于干部、教师专业进修、外出考察的规定3、关于学校组织教工外出旅游的相关规定4、教科研先进个人评比条例四总务工作管理制度1.财务管理制度2.办公用品采购、保管、消耗制度63.校产管理制度4.学校门卫制度5.学校用车制度6.学校环卫、餐饮制度7.体育器材管理、借用的有关规定第三部分、校内各项工作评价一.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考核的方案二.班主任、年级组长考核评价方案三.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考核评价方案四.课堂教学评价方案7五.学校行政、后勤人员评价方案六.师德标兵的评价方案七.教职工考勤制度八、学校关于遵守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第四部分、学校内部工作岗位职责一、校长岗位职责(暂无内容)二、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暂无内容)三、工会主席岗位职责(暂无内容)四、行政副校长岗位职责8五、德育副校长岗位职责六、教学副校长岗位职责七、德育主任岗位职责八、教学主任岗位职责九、教务主任岗位职责十、教科研主任岗位职责十一、国际部主任岗位职责十二、校长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十三、人事干部岗位职责十四、团委书记岗位职责十五、总务主任岗位职责9十六、德育处副主任岗位职责十七、中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职责十八、中小学德育教导员岗位职责十九、教务员岗位职责二十、保卫干部岗位职责二十一、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十二、档案管理岗位职责二十三、文印员岗位职责二十四、图书室管理员岗位职责二十五、现代教育技术教研室岗位职责二十六、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10二十七、校医岗位职责二十八、会计岗位职责二十九、出纳岗位职责三十、财产保管员岗位职责三十一、维修工岗位职责三十二、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三十三、司机岗位职责三十四、年级组长工作职责三十五、班主任岗位职责三十六、教研组长岗位职责三十七、备课组长岗位职责11三十八、任课教师职责第一部分校级管理制度一、常务联席会议制度1.我校实行校级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由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和办公室主任参加。2.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1)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布置的,需要学校立即落实的工作任务,或学习领会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研究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3)关系学校建设和师生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等。3.会议的主持人因会议内容而定,由校长或党支部书记主持。列席参加会议人员由主持人临时确定。凡召开联席会议决定的事,原则上不再召开校务会议再议。4.召开联席会议前,主持人应就会议内容进行充分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后再上会议。5.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专人作会议记录并存档,如有必要,写出会议纪要呈送上级领导部门。二、校务会议制度121.我校实行校务会议制度,由校级领导、校长助理(副校级)、中层干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2.校务会是学校行政的最高决策机构。校务会由校长主持,非重大问题的决策,即一般例行校务会,或校长不能亲自主持的校务会,校长可委托副校长代为主持。会议作出的决议在公布或实施前必须得到校长的批准。3.校务会为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定在每周五的第二节课。如逢法定假日或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可提前或延后召开,但必须提前告诉会议参加者。如遇突发重大问题需要决策,校长有权召开临时紧急校务会。4.校务会要研究处理的重大问题有:(1)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制定;(3)校内机构的设置;(4)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5)中层行政干部人事安排方案;(6)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7)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8)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安排;(9)重大基建项目、大宗购置和大额经费支出安排;(10)校产发展计划的制定;13(11)教职工考核奖惩、收益分配;(12)学年自评工作报告等其他重大问题。5.校务会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1)校长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设想。(2)校长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外教职工意见。(3)校长相关领导干部再次研究,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后,提交校务会议。(4)校长主持召开校务会议讨论、决策。(5)会后校长按照决策组织实施。(6)在学校职权之外的重大问题,要请示并按教工委、教委的意见解决。7.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决议过程和决议结论用专用记录纸记录并存档。四、学校关于校务公开的规定1.实行校务公开,是保证校长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民主、科学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教职工当家作主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保证,校长要给予高度重视并模范执行。2.凡是涉及学校发展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等内容都应予以公开。3.根据问题的内容、性质,经校长办公会决定在不同的范围内予以公开。144.凡是公开的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由专人负责如实笔录存档备查。5.校党支部和校工会负责对校务公开进行监督。七、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述职并接受教职工民主评议的规定为在我校落实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为加强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做此规定。1.办好学校的关键之一,是要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干部队伍。凡在我校任职的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八条规定》,同时把自己置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接受群众的质询与评议。2.校长公开每位干部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让广大教职工据此监督干部们的工作表现。3.每位干部于学期初在自己主管范围内宣讲自己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学期末要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和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回答教职工的质询并接受评议。4.每位干部在听取评议的基础上,总结自己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工作,要总结出成绩与不足,经验与教训,及今后的改进措施。5.学校党支部或工会组织教职工以无计名方式给主管领导干部打分,为校长决定对其任免提供依据。6.经教职工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或在本岗位有突出成绩的干部,经校长办公会认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满意率低于50%或因15失职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学校声誉的,经校长办公室认定,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严重者可免除其行政职务。八、学校对制定工作计划的要求好的计划是成功的一半。我们要精心制定学校的工作计划及各处室、各岗位的工作计划。为确保工作计划的高质量,特就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做如下要求:1.新学年学校工作计划,要在上一学年学校的终结性评价的基础上制定。2.校长依据我校的办学目标,三年规划中的阶段性目标,县教委对新学年的工作要求,及学校在上个学年度完成规范性指标的情况,提出新学年(或学期)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要求。3.学校各处室主任和部门主管根据校长提出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处室本部门的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草案,在征求本处室本部门教职工意见后,把修改后的工作计划按规定时间上交校长办公室。4.校长办公室主任汇总各处室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草拟学校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并送校长审改。5.校长把审改后的工作计划交学校行政会审议。6.校长把经校行政会审议通过后的工作计划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上述内容要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7.校长在新学年第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宣讲新学年学校工作16计划。8.各处室主任、各部门主管根据公布的学校工作计划修订本处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在开学后一周内向本处室、本部门管辖的教职员工宣讲,并把修订后的工作计划送校长办公室备案。计划要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具体,可操作性强,语言要干练准确,一律用A4纸打印,签名要手写。9.全校各个岗位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本岗位落实学校和主管处室、主管部门工作计划的具体措施,并上报处室主任或部门主管备案。九、关于开展督导自查自评制度依据县督导室要求,对学校各项规范性工作指标和自主发展规划设定的工作指标进行自查自评,是我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重要举措,是科学规范管理学校的首选,特制定本制度予以贯彻落实。1.学校成立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常务副校长任自查自评工作主管,其他党政工团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自查自评办公室,设主任1人,(可由自查自评工作主管兼任)配备工作人员1——2人(可兼任)。办公室负责制定自查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与县督导室及责任督学的工作联系,校内自查自评的信息、数据、材料及上级文件的收集、整理、存档等具体工作。依据县督导室要求,依据规范性指标的不同类别成立若干相应的专项自查自评工作小组,内设组长1人,组员若干人,执行自查自评17办公室下达的工作任务,并完成相关的自查自评报告。学校自查自评工作在区督导室委派的责任督学的指导下开展工作。2.学校自查自评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即进行学年初的诊断性自查自评、学年中的形成性自查自评和学年末的终结性自查自评。自查自评办公室按计划开展工作,在不同阶段向领导小组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学年末依据3个在形成自查自评过程中采集到的信息、数据填写《自评报告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送教代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县督导室。3.学校所有工作岗位都要按照县督导室制定的规范性指标要求开展本岗位工作。要制定完成指标的措施,要有执行措施过程的文字记录,要有完成指标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数据,按规定时间把上述材料报送指定的自查自评专项工作小组。4.自查自评工作以一学年度为一个工作周期,即第一学期初在上个学年度终结性自查自评基础上完成新学年的诊断性自查自评工作,产生新年度自查自评专项小组工作计划,向各自查自评工作小组下达工作任务。上学期末,结合期末工作总结完成形成性自查自评工作,整理第一学期开学以来收集到的各种信息、数据、文字材料、分类归档、由自查自评办公室汇总各工作小组的资料,完成形成性自查自评工作报告送领导小组审议。下学期末,完成终结性自查自评工作,填写上报督导室的的《自18评报告书》,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工作会议审议该报告书,并完成年度自查自评工作报告,成文后连同《自评报告书》送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报送督导室。5.用自查自评工作取代名目繁多的总结,即可减轻干部、教职员工的负担又有利于干部、教职员工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有利于提高科学规范管理学校的水平,有利于文档的规范管理。6.自查自评工作常态化,工作量大,劳心费力,而且都是兼职行为,校长将依据工作质量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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